吕志伊
吕志伊(1881年5月17日—1940年3月4日[1]),原名占东,字天民,别署侠少、旭初、金马。云南思茅县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他是“中国国民党”这一党名的建议者。[2][3]
生平
1900年,吕志伊中举人,1904年官费赴日本留学早稻田大学。1905年,吕志伊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举为中国同盟会总会评议、云南主盟人。1906年,他参与创办《云南》杂志、《滇话报》,任《云南》杂志主笔,并常为《民报》撰稿。1908年3月,他和杨振鸿等人发起云南独立大会,被清政府开除官费并通缉。此后,吕志伊到缅甸仰光任《光华报》总主笔、《进化报》主笔。1909年,他在《光华报》上撰写对联上联“摄政王兴摄政王亡建虏兴亡两摄政”,征集下联,一时震动海内外。1911年初,他参加广州黄花岗起义,担任统筹部印信、密件保管、撰写檄文等工作。黄花岗起义失败后,他到上海任《民立报》主笔。1911年7月,他和宋教仁、陈其美等人创建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1911年9月,他受湖北的革命党人和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委托,到香港请黄兴到湖北武昌领导反清起义。[2][3]
武昌起义提前爆发以后,吕志伊奉黄兴之命到云南。辛亥云南光复后,他任云南都督府参议。他还任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云南代表,到南京参加会议。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任命他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次长。后来他担任中国同盟会驻沪机关部副部长、《民国新闻》总编辑。1913年他当选民元国会参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后来他参加了二次革命。1915年,他奉孙中山之命到昆明策动了护国起义,并首先提出了“护国军”这一名称。1917年,他任孙中山在广州组织的护法军政府司法部次长。1919年,他建议将“中华革命党”改名为“中国国民党”,后来他历任广州军政府司法部次长、内政部次长、代理内政部长等职务。1922年9月,他任中国国民党改进案起草委员会委员,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参议。1923年4月起,他任广州大元帅府大理院院长兼管司法行政事务。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吕志伊淡出政坛,1928年起一直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2][3]
著作
- 中国国民党史稿
- 偶得诗集
- 天民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