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大臣 (日本)

日本內閣成員

国务大臣(日语:国務大臣こくむだいじん kokumudaijin ?)是日本内阁成员的正式称呼,简称“大臣”,一般也称之为“阁僚”或“阁员”,相当于共和制内阁的部长,如外务大臣、财务大臣等。

概念

法令上的概念

法令上的“国务大臣”,广义上是包含内阁总理大臣以内的所有阁僚,狭义上是内阁总理大臣以外的阁僚。

广义的“国务大臣”可见于日本国宪法第63条(国务大臣出席议院的权利义务)与日本国宪法第66条第1项及第2项(内阁组织)等处。条文以“内阁总理大臣等国务大臣”表现,此时的“国务大臣”是将内阁总理大臣视为国务大臣之一。 狭义的“国务大臣”可见于日本国宪法第68条第1项与第2项(国务大臣的任命与罢免)等。例如日本国宪法第68条第1项前段规定“内阁总理大臣任命国务大臣”,内阁总理大臣经国会指名由天皇任命(日本国宪法第6条第1项),可见日本国宪法第68条第1项前段的“国务大臣”不含内阁总理大臣。

此外,内阁法第2条第2项,“国务大臣人数在14人以内。但有特别需求时最多可增加3人至17人以内。”。内阁法第3条第2项“可有不分担管理行政事务的大臣存在”认定可以有无任所大臣,不过非主任大臣的国务大臣(无任所大臣)在法律上并没有正式名称。因此,内阁成员一覧表中,主任大臣以外的国务大臣仅简单以“国务大臣”称呼。

国务大臣与行政大臣

行政学等学术上,国务大臣与行政大臣分开论述。行政大臣又称主任大臣,是指担任各省大臣负责特定行政领域的国务大臣。与此相对的是不负责特定行政领域定的内阁官房长官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无任所国务大臣。

内阁是负责国家行政的合议制团体,其成员国务大臣不只针对其分担管理之行政事务,还可对国务及外交进行评议与决议。内阁法规定所有国务大臣“无论内容皆可在阁议提出议案”。但在实务上,主任大臣以外的国务大臣不提出阁议决议。例如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向内阁府主任大臣内阁总理大臣提出议案,由内阁总理大臣于阁议提出请议。

职位

根据《内阁法》,除内阁总理大臣之外的国务大臣人数原则上为14人,必要时可以增加3人(内阁法第2条第2项)。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