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文庙
25°03′24″N 118°10′58″E / 25.05667°N 118.18278°E
安溪文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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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福建省安溪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第六批第594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安溪文庙位于中国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内大同路。背依凤山,前滨龙津,笔峰拱峙,集古建筑综合艺术之大成,为江南现存同类物中最完整的古建筑艺术群,素有“名冠八闽”、“秀甲东南”之誉。1985年10月列为福建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安溪文庙始建于北宋咸平四年(1001年),现存建筑为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重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重修。文庙坐西北朝东南,占地约1.3万平方米,中轴线上有泮池、万仞宫墙、棂星门、戟门、大成殿、崇圣殿、教谕衙,两侧有牌坊和廊庑,东墙外有明伦堂。大成殿面阔进深各三间,抬梁式木构架,重檐歇山顶,前檐下有四根石雕龙柱,工艺精湛。[2]
图集
参考文献
- ^ 安溪文庙(安溪县学). [2013-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6).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390.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