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鸣梧(1576年—1636年),字泰侯,号泰斗山东兖州府沂州珩头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二岁失母,三四岁时见岁时祭祀者,辄请祀其母。有负以过其母墓,必下拜哭泣尽哀。长大入学,馆舍旁有少妇以容来诲,见即垂目急避。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父宋日干入京赶考时卒于雄县旅舍,宋鸣梧闻讣,跣行暑雨中,扶榇归沂,朝夕泣拜,哀感行路。嗣丁继母忧,结庐墓侧,相继六载。服阕,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论劾魏忠贤魏良卿打算罗致他,不从,天启七年(1627年)被勒令闲住[1],崇祯三年(1630年)三月升兵科右给事中,十一月升吏科左给事中,四年(1631年)五月升吏科都给事中[2][3][4],八月谪河南按察司照磨,升尚宝司卿,八年(1635年)三月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九年(1636年)卒。

著作

著有《琅邪集》、《近圣居文集》、《羲易集成》等书,殁后崇祀乡贤,又附祭忠孝祠[5]

家族

宋之普宋之韩

参考文献

  1. ^ 天启七年三月,礼部题差云南正考户部主事李日俨、副考行人汪邦柱;贵州正考刑部主事林曾、副考行人宋鸣梧;邦柱、鸣梧以门户闲住,改命陪推行人李昌龄往云南,马懋才往贵州。
  2. ^ 崇祯三年三月,升宋鸣梧为兵科右给事中。
  3. ^ 崇祯三年十一月,升宋鸣梧为吏科左给事中。
  4. ^ 崇祯四年五月,以宋鸣梧为吏科都给事中。
  5. ^ 《沂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