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三聘 (南明)
生平
尹三聘生于万历十四年(1606年),崇祯元年(1628年)获拔贡为贡生,后流落到广西教授生徒[2];隆武二年(1646年)中举人,获授国子助教;他侍奉刘承胤,累迁虞衡主事、仪制员外郎、鸿胪卿,自户科给事中转为工科都给事中。之后他外任出为澂江知府,调往武定,稳定当地政务政,汉人和夷族都感到高兴,御史昆明王钊为他写文歌颂功德。他进入户科后,与吴其靁、洪士彭随同永历帝到肇庆,勾结李元胤等人交替地上疏攻击鲁可藻,招致鲁可藻辞官;他任职虞衡郎中,升官通政使。西洋人瞿纱微(西班牙语:Andreas Xavier Koffer)提交新历法,尹三聘就上奏擅用夷历会扰乱祖制,请求继续使用大统历,获准许,擢升为兵部右侍郎[1]。
后来他跟随永历帝到安龙,在永历五年(1651年)晋升工部尚书[3],次年(1652年)吴弘业去世后调职刑部尚书[4],至永昌时贬为通政使。永历十三年(1659年),他在担任兵部事工部右侍郎期间以忠义游说杨武收复腾越州,并上奏报捷;而永历帝则颁下至今存世的最后一份圣旨褒奖,擢升他为兵部左侍郎。可是杨武很快就叛变投清,滇京失守后出家为僧,更名如晦,称“自明和尚”,直到去世[5][2]。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尹三聘,字莘耕,安化人。隆武二年举于乡。授国子助教。事刘承胤,累迁虞衡主事、仪制员外郎、鸿胪卿,自户科给事中转工科都给事中。出为澂江知府,调武定,吏安其政,民夷乐之,御史昆明王钊为文颂德。后入为户科,与吴其靁、洪士彭从扈肇庆,比李元胤等,迭疏讦鲁可藻,速其去。除虞衡郎中,升通政使。西洋瞿纱微进新历。三聘奏擅用夷历,爚乱祖制,请仍用大统历。从之,后擢兵部右侍郎。
- ^ 2.0 2.1 2.2 黄清和. 尹三聘與永曆皇帝最後的聖旨. 湖南档案. 1995, 5: 38.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永历五年辛卯条:尹三聘 正月任(工部尚书)。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永历六年壬辰条:尹三聘 十月任(刑部尚书)。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从扈安龙,晋工部尚书,继吴弘业调刑部,从扈永昌,谪通政使。说杨武忠义,起兵腾越。滇京亡,为僧。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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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江振鹏 (署) |
南明工部尚书 1651年-1652年 |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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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弘业 (署) |
南明刑部尚书 1652年-1656年 1658年-1659年 |
继任: 郑逢玄 (署) |
前任: 郑逢玄 (署) |
南明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