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梅(15世纪—16世纪),直隶真定府灵寿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尹梅登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1][2][3]。初授中书舍人,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授吏科给事中[4],七月升工科都给事中,六年三月升应天府府丞,九年正月南京科道弹劾其贪污不称职,被罢免。

尹元,正德辛未进士。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正德四年六月丙寅,授中书舍人尹梅、韩荆、万英、行人田汝耔、知县黄质、进士阎钦、石柱、陈鼎、刘洙、潘埙、赖凤为给事中。梅钦吏科;质柱户科;鼎礼科;荆英兵科;汝耔洙刑科;埙凤工科。于是吏科都给事中李宪言新进之士政务未达宜如御史试职令练习一年乃实授诏改柱钦洙埙凤五人为试给事中宪附刘瑾势凌忽同列时称为六科都给事中每朝率众谒瑾请事于堂下一言挤及莫不股栗故试事之议部不淂不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