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毕力格

巴图毕力格(1914年7月12日—1973年10月14日),字信诚,乳名三老虎,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乌喇特中公旗准苏木人,民国37年(1948年)在蒙古乌兰察布盟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巴图毕力格
个人资料
字信诚
别名乳名三老虎
出生1914年7月12日
逝世1973年10月14日
籍贯乌兰察布盟乌喇特中公旗

经历[1][2][3]

  • 民国三年(1914年)7月12日,生于乌喇特中公旗什巴尔台(今包头市郊区麻池乡西壕口村)。其父乌罕格日勒是乌喇特中公旗准苏木四等台吉,名誉管旗章京,札萨克诺颜在大佘太的土地达木勒(管事),家境较富裕,有子女4人,巴图毕力格排行老三。
  • 民国十一年(1922年),其父为他请来乌喇特西公旗文人希日布为家庭教师,教他学习蒙文
  • 民国十七年(1928年),又请乌喇特中公旗诺颜仓地租征收员侯孝武教他学汉文三年多。是乌喇特中公旗蒙、汉兼通的入才。
  • 民国二十年(1931年)起,便担任旗衙门轮班笔贴式,开始接触旗内外各级大小官吏,直接参予处理旗衙门有关事宜。
  • 民国廿三年(1934年),他在乌喇特中公旗札萨克贝子林沁僧格所创办的乌喇特中公旗小学任教,并随该校教员学习满文。同年,又担任百灵庙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干事、乌兰察布盟财政科征收员。
  • 民国廿八年(1939年),乌喇特中公旗协理那顺敖其尔在绥远省因病去世
  • 民国三十年(1941年)正月二十日,在春季启印会上,巴图毕力格继任乌喇特中公旗西协理(大协理)。
  • 民国卅一年(1942年),巴图毕力格随同蒙疆政府赴日参观团赴日本、朝鲜等国。同年,他同林沁僧格到百灵庙乌兰察布盟公署,参加德王召开的改良藏传佛教和改造王公税赋摊派会议。会后,拆除20多座庙,让不少青年喇嘛还俗,以增加人丁,并用所拆庙的材料修建川井旗政府房舍,同时减轻了税赋摊派差役。他在创办学校、女子学校、建立豪利希亚(生计合作社)和毛纺厂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重新制定山旱地区土地、煤矿、砖瓦厂的租用制度。
  • 民国卅三年(1944年)6月,任德穆楚克栋鲁普蒙古军第六师乌喇特中公旗防卫团少校副团长。
  • 民国卅四年(1945年),任乌喇特中公旗保安司令部上校参谋长。
  • 民国卅六年(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国民党
  • 民国卅七年(1948年),当选乌兰察布盟选出之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内政及地方自治委员会、教育文化委员会、边政委员会
  • 民国卅七年(1948年)12月至1950年4月,他开始主持全旗的旗务。
  • 民国卅八年(1949年)农历6月底,中国共产党乌兰察布盟工委、东蒙古人民自治军骑兵第四师来信,让乌喇特中公旗速派代表到四子王旗王府,商谈归降事宜。他收到信件后,前往阿拉善旗与乌喇特中公旗交界处,面见乌喇特中公旗札萨克贝子,乌兰察布盟盟长林沁僧格,代拟写了愿意接受归降的信件,派2人送达四子王旗
  • 1949年12月,在归绥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副秘书长。
  • 1950年4月,参加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出任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委员兼盟建设委员会主任
  • 1955年,当选为政协乌兰察布盟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乌兰察布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1958年3月,乌喇特前、中、后三旗划归巴彦淖尔盟,巴图毕力格也调到巴彦淖尔盟工作。同年7月在内蒙古政协政治学校学习。
  • 1959年2月起,历任巴彦淖尔盟农业局副局长、畜牧局副局长等职。
  • 1954年—1965年,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第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1959年一1965年,为巴彦淖尔盟政协常委。
  • 1965年8月,当选为巴彦淖尔盟政协副主席。
  •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于1973年10月14日在磴口县三盛公病逝,终年59岁。

参考文献

  1. ^ 《乌兰察布文史资料 第11辑 乌兰察布史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委员会,第423-425页
  2. ^ “忆乌拉特中公旗协理——巴图毕力格”,孟克松布尔,《巴彦淖尔文史资料 第12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彦淖尔盟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第229页
  3. ^ “巴图毕力格”,佟国梁,《乌拉特中旗史料第3辑》,乌拉特中旗党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第249-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