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桐(?—?)字韵樵直隶省河间府河间县人,中华民国官员。[1]

生平

1914年(民国三年),保定警察厅长张汝桐派山东马洪恩莲池公园管理员,司事为李少芝保定人),将公园内稍事整理,又出租茶馆,将水东楼租给裕兴李天津饭馆,出售入门券,取消男女分日游览的规定。[1]

1918年11月11日,张汝桐接替杨以德兼代直隶全省警务处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同时兼任天津特别区市政管理局长。1919年1月24日,张汝桐奉委令任命为直隶全省警务处处长兼直隶天津警察厅厅长。五四运动时,张汝桐奉命取缔学生抵制日货,压制学潮。但学潮日益扩大,天津警察厅长张汝桐不能制止。1919年8月15日,张汝桐被免职,由杨以德接任直隶全省警务处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2][3][4]

1924年4月13日,张汝桐、刘眷藩宋锡金张璧授陆军中将;赵守钰授陆军少将加中将衔;马腾蛟陆瑞麒授陆军少将。[5]

参考文献

  1. ^ 1.0 1.1 保定历代史事长编(下),新华出版社,2005年,第1672页
  2. ^ 天津警察厅长张汝桐为奉委令接任视事事咨直隶邮务管理局(1918年11月17日);天津特别区市政管理局长张汝桐为奉委令到任视事事咨直隶邮务管理局(1918年11月19日);天津警察厅长张汝桐为奉委令任命为直隶天津警察厅厅长事咨直属邮务管理局(1919年3月2日);天津警察厅长张汝桐为遏乱萌派员接洽协同检查事致津邮政总局函(1919年7月15日);天津警察厅长杨以德为奉委令接印任事事咨直隶邮务管理局(1919年8月18日),载 北洋军阀天津档案史料选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
  3. ^ 天津人民抵制日货和反警厅暴行的斗争,载 五四爱国运动档案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2013-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4.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年
  5. ^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授予将军全名录(1912-1927),辛亥网,2011-01-05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