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芳(?—?),字扬伯,别号完朴直隶扬州府通州民籍[1]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五十七名进士,任职留都南京。因才能出众经吏部考核,升任湖广驿传道,提学六郡。在任期间以廉洁不阿,才能出众晋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天启年中,时貂珰(魏忠贤)势炽,元芳与镇守内监不相能容,遂致仕归乡。生平赋性刚直,不合于人,居乡任事不阿,有司多敬惮之。晚年隐居马鞍山麓“薖轴山斋”,流连诗酒吟咏间,殁后谕葬狼山中路。著有《燕游草》、《秦游草》、《南游草》、《粤游草》、《吴游草》等。

引用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

  • 《江南通志》
  • 《明憙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