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韩
张志韩(1900年6月4日—1997年8月),男,贵州贵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张志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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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00年6月4日 |
逝世 | 1997年8月 |
生平
幼就读于昆明模范小学,贵阳南明中学。在南明中学时,出任学生会长。1921年考入北京大学,首创组织学生会,并任北京大学学生会对外代表。1925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张志韩与各校学生代表成立“沪案后援会”。大学毕业后,张志韩入黄埔军校,参加北伐,任东路军总指挥部中校秘书,福建省政府秘书长。后任徐州淮盐运销处总办、淮盐官运局长、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少将参议。1928年后,连续四届任立法委员、宪法审查委贝会委员。[1]
1936年,任贵州省教育厅厅长。任内倡导幼稚教育,设幼稚园;倡导义务教育,各县设国民学校;倡导社会教育,设县民众教宵馆;发展商等教育,创立国立贵阳医学院、贵州大学等。吴鼎昌主黔后,张志韩走湖北恩施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任参议、中将参议。抗日战争胜利后,到北平第十一战区长官司令部任中将秘书长。1948年后,到南京卫戊司令部,任过何应钦内阁顾问。后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广州、台湾。在台湾,先后任台湾大学、东吴大学教授及东吴大学训导长30余年。[1]
1997年8月,张志韩逝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