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桥(?—?),字景如[1],号澹如居士直隶河间府河间卫官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生有异征,性颖悟,弱冠试弟子员,辄冠军。事亲承志,居丧尽礼哀毁,先人殁后,有人负其债数百金,公悉焚券。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仕郾城商丘,皆有惠政,民感恩不已。擢吏部主事[2][3],公清大著,崇祯皇帝有提桥真吏部之语。后官至太常寺少卿。清初召用,授刑部右侍郎[4],顺治二年十月以病免。所著有《诗经简正录》行世,然平生甘恬退,戒子弟绝竿牍,门望清白,称瀛郡第一[5]

参考文献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提桥,景如,诗一房,甲午十二月初二日生。河间卫人,乡五名,会四十四名,三甲二百八十一名。口部政,癸亥授河南偃师知县,调商丘,丁卯本省同考,戊辰升吏部稽勋司主事,调验封,调考功,调文选,升稽勋员外,调文选,己卯升稽勋司郎中,给假。丁丑起文选司郎中,丁忧。庚辰起庚辰起太常寺少卿,壬午回籍。癸未起南太常寺少卿。顺治甲申起刑部右侍郎,乙酉回籍。曾祖昺。祖潜。父口口。
  2. ^ 《崇祯长编卷之八》:崇祯元年四月,升原任广东按察使周光夔为山西按察使,礼部主事何应奎填补吏部验封司主事,知县提桥填补稽勋司主事,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贾継春署院务。
  3. ^ 《崇祯长编卷之十六》:崇祯元年十二月,补陞原任吏部文选司主事提桥为稽勋司员外。
  4. ^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顺治元年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桥为刑部右侍郎。光禄寺少卿李元鼎为太仆寺少卿。
  5. ^ 《河间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