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

向廣大受眾調查和報告事件,問題和趨勢

新闻学,或译为报道学译)或言论学译),是一种包含搜集、撰写及报导新闻的学科。在广义上,它亦包含了编辑和演示新闻专题的过程。新闻学在报业电视电台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上均起着重要的作用。多数的传媒机构皆希望“先发制人”,争先发布资讯,而处于这种压力下,传媒机构通常会先对新闻进行编辑和校对,以使其内容符合该机构在准确性、素质和式样等方面的标准。有很多传媒机构均声称他们是政府机关和官员的监察者,由此监督政府对人民负责,并为这传统感到自豪。但同时,批评者则对传媒本身能否向大众负责而提出质疑。[1]

二十世纪初,传统新闻工作者都是受雇的毕业于相关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可是到了九十年代,随着新闻制作数码化及互联网的普及程度日益上升,传统、专业的新闻文化正在受到挑战。民间记者的概念应运而生,网络上的记者可以透过不同渠道来把自己制作的新闻发放,而不只限于透过专业的媒体渠道。

华盛顿邮报编辑菲尔·格雷厄姆英语Phil Graham形容以消息导向的新闻写作是“历史初稿”[2],因为每当重大历史事件发生时,新闻工作者都把它们记录下来,接着把该些专题报道在短时间内制成,而这与写作历史的初稿无异。

新闻制作

在美国,新闻是由媒体组织或是个人所制作。部落客多半也都是记者(不过也有例外)。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部落客若在著文介绍产品前,已有收到免费推广用的产品,需要告知读者其产品是厂商免费赠送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及保护消费者[3]

假新闻是已知不真实,但又特定散发给大众的消息,或是由不可靠的组织所制作的消息。假新闻很容易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例如假新闻网站英语fake news website)。读者可以根据新闻是否由可靠的新闻机构发布来评估是否是假新闻。美国的可靠新闻机构会有编辑委员会,而且其编辑部门和广告部门会有清楚的划分。可靠的新闻机构或是其员工会属于一个或多个专业组织,例如美国新闻编辑协会英语American Society of News Editors专业记者协会英语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 调查记者和编辑协会英语Investigative Reporters & Editors或是在线新闻协会英语Online News Association。这些协会都有其成员必需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许多新闻机构也有其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记者的专业行为。一认认为纽约时报的标准和道德规范[4]是相当严谨的。

在记者写作的时候,就会出现有关客观及偏见的问题。有些报导是特意要表示作者自身的观点,有些报导则是刻意比较中立及客观的。在印刷版的报纸中,报导有其各自的版面,可以根据版面判断报导是作者自身观点或是较中立的描述。若在网络版的报纸中,上述版面的分界就不一定存在。读者需要仔细根据其标题或是其设计元素,来了解作者意图传达个人观点,或是要传达中立的观点。作者个人观点一般会是由专栏作者写作,或是在社论对页版的章节中。新闻特写英语Feature stories、封面新闻及资讯娱乐新闻一般不会是作者自身观点。

根据罗伯特·W·麦切斯尼英语Robert W. McChesney所述,民主国家健康的新闻需要提供当权者的意见,也需要提供想要执政者的意见,需要有各方面的意见,考虑所有人资讯的需求[5]

许多争议的焦点是在记者是否应该是「客观」或是「中立」的。记者是在一特定社会背景下产生新闻的人,自身也是其社会背景的一部分。记者遵守其职业道德守则,尽力呈现所有合法的观点。

历史

约翰·卡罗勒斯英语Johann Carolus的《所有值得尊敬和值得纪念的新闻集德语Relation aller Fürnemmen und gedenckwürdigen Historien》于1605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这被认为是第一份报纸。第一份成功的英文报纸,于1702至1735年出版。[6]巴西20世纪50年代报纸《政府卡里奥卡》(Diário Carioca)的改革通常称为巴西现代新闻业的诞生。[7]

角色

 
沃尔特·李普曼,拍摄于1914年

1920年代时,现代的新闻才开始起步[8],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和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曾针对在民主社会中新闻扮演的角色提出了不同的想法,其不同的哲学仍影响着在社会及国家当中,新闻所扮演的角色。

李普曼认为新闻记者扮演了大众和政策订定者之间的媒介(翻译)。李普曼认为大众无法评估现代社会中日益复杂的事务,因此需要中间人来过滤消息,新闻记者就是这个中间人,记录政策订定者之间传递的消息,萃取精华再提供给社会大众。大众可以透过选举影响政府,政府会让政府的权力继续运作。李普曼的哲学是将社会大众放在权力链的最下方,继承从上层统治者提供的资讯

 
约翰·杜威

杜威的想法不同,杜威认为大众不只可以了解政策订定者提供的资讯,或是回应的讯息,并且政策需要以公众讨论的方式进行讨论后才能进行决策。当问题彻底讨论后,最佳的决策自然会浮现。杜威认为记者不能只是传递资讯,也需要权衡各政策施行后的结果,告知政策订定者及社会大众的。杜威的想法已或多或少的有实施,也就是community journalism英语community journalism

李普曼对新闻记者的概念较接近政府的立场。而杜威的论点较类似现代记者对其自身角色的认定,多少也是社会上期待新闻记者可以扮演的脚色。例如美国人会批评记者一些过度的行为,但仍期待记者可以作为公众监督政府、企业及有力人士的守门人,告知大众相关的资讯,以便进行决策。

Bill Kovach英语Bill Kovach及Tom Rosenstiel propose曾在其著作《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列出了一些新闻记者的行为守则[9]。因为新闻记者首要是要对大众忠诚,因此新闻记者需要对社会大众说实话,并且独立的监督有权力的个人以及组织。新闻记者最重要的是基于查证的原则,提供社会大众可靠的资讯。

报导

新闻写作的过程采用5W1H分析法,即介定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为什么(why)和如何(how),以及介定该事件或趋势的显著性和效应。报章、电视、电台和杂志,还有最近互联网上的万维网等媒体均涉及新闻写作。 记者写作并报道广泛且多样的题材,包括:

新闻的形式

新闻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对应不同的受众。新闻是第四权,是看门狗,监督政府的施政。一份报纸中可能包括多不同形式的新闻。报纸、杂志或是网站的各部分也可能是为了不同的受众[11][12]

 
2013年11月摄影记者拍摄美国总统奥巴马
 
2013年3月时,因为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大楼倒毁事件英语2013 Dar es Salaam building collapse,记者访问政府官员

以下是一些新闻的形式:

近来社交媒体的兴起也引起有关新闻的探讨,即重新将新闻报道视为一个过程,而不是将其归类于特定的新闻产品。以这个观点来看,新闻报道是互动性的,由许多的作者、记者以及社会媒体大众一起参与[15]

法律地位

 
记者会中的记者
 
2002年至2013年之间各国被伤害的记者人数[16]

各国政府对于新闻及记者的政策及管理方式不同,相关政策会决定记者可以研究或是撰写报导的内容范围,以及哪些媒体机构可以制作新闻。有些政府保证新闻自由,而有些国家严格的限制记者可以研究或是或是撰写报导的内容范围。

在许多国家中,记者有一般大众没有的特权,包括比较容易接触到公众事件、犯罪现场以及记者会,也可以和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以及大众关注的人进行访谈。

以报导战争为主的记者(可能是国家和国家的战争,或是国内的暴动),常常不会受到政府的保护。在战争中被抓获或拘留的记者会视为是平民,送回到所属国家。由于记者报导的内容有时是政府不希望公开的,因此世界各地的许多政府会给予记者恐吓,骚扰和暴力等干预手段[17]

来源的保密权

记者对消息来源保密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即使警察或检察官要求,情报提供者的身份也是机密的。

美国州法院对消息来源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但在美国联邦法院调查时记者无权保护来源。一般而言联邦法院不会强迫记者透露消息来源,只有法院寻求的信息是高度相关案件,也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获得时才会强迫记者透露消息来源。记者拒绝作证会被以藐视法庭罪处以罚款或监禁。

以记者的角度来说,有需保密的消息来源也有其风险,因为无法确认消息是否属实,若最后消息不实,可能会因此而破坏记者的信誉。

新闻学的分科

参看

参考资料

  1. ^ "10 Most Censored Countri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2 May 2012, page retrieved 23 May 2013.
  2. ^ Who Said It First? Journalism is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y Jack Shafer, Slate (30 August 2010)
  3. ^ The FTC’s Endorsement Guides: What People Are Asking.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5). 
  4. ^ Standards and Ethics.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9). 
  5. ^ McChesney, Robert W. Farewell to Journalism?. Journalism Practice. 2012-10-01, 6 (5-6): 614–626. ISSN 1751-2786. doi:10.1080/17512786.2012.683273. 
  6. ^ rst Journalism School.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ti Press: 1. 
  7. ^ Afonso de Albuquerque and Juliana Gagliardi. THE COPY DESK AND THE DILEMMAS OF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MODERN JOURNALISM’’ IN BRAZIL. Journalism Studies. 2011, 12 (1). doi:10.1080/1461670X.2010.511956. 
  8. ^ journalism.ku.edu. [2018-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4). 
  9. ^ 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 – Introduction | 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 (PEJ). Journalism.org. 2006-06-19 [2013-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 October 2013). 
  10. ^ Mark Zuckerberg is in denial about how Facebook is harming our politics. Vox. [2018-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1). 
  11. ^ Harcup 2009,第4页.
  12. ^ Gerald Stone, Kaye O’Donnell, K., & Stephen A. Banning (Winter/Spring 1997). "Public perceptions of a newspaper’s watchdog role". Newspaper Research Journal, 18(1-2), 86–102.
  13. ^ Corcoran, Mark. Drone journalism takes off. 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21 February 2012 [25 March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8). 
  14. ^ Gonzo Journalism.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14 October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26). 
  15. ^ Robinson, Sue. "Journalism as Process": The Organizational Implications of Participatory Online News.. Journalism & Communication Monographs. 2011, 13 (3): 137. 
  16. ^ Gohdes, AR; Carey, SC. Canaries in a coal-mine? What the killings of journalists tell us about future repression..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March 2017, 54 (2): 157–74. PMID 28546646. doi:10.1177/0022343316680859. 
  17. ^ Press Freedom Onlin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2018-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