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宣之治
昭宣之治又称昭宣中兴,为西汉汉昭帝和汉宣帝在位时期(约为公元前87年至前49年)着重休养生息,以恢复汉武帝在位时严重损耗的国力,并将汉朝国力推上太平盛世。后世历史学家评定此段时间为西汉的中兴。
背景
汉武帝末年,由于长时期的兴师暴众和严刑峻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不断[来源请求]。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汉武帝于终前两年下《轮台诏》,宣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表示与民更始,发展生产,与民休息。汉武帝驾崩后,汉昭帝和汉宣帝相继当政,西汉历史进入昭宣时期。
措施
轻徭薄赋
7次颁布了减免田租、口赋及其他杂税的诏令,6次颁布赈贷种及食和“勿收责”的诏令。凡遇郡国遭受水旱及地震灾害,当年租赋徭役皆免。昭帝是颁布“令民得以律占租”的法令,废除了律外苛税。宣帝时更下令“勿行苛令”,减盐价,禁止官吏“擅兴徭役”,注意减轻农民负担。
重视吏治
重视地方官吏的选举,补刺史、守及相,必须由大臣推举,他亲自召见,询问治安之术。其清政者给予褒奖。公卿大臣多从有政绩的地方官中选拔。
平理刑狱
昭帝于始元四年(前83),特赦。宣帝亲政后,进一步废除了汉武帝时期订下的酷法。设置廷尉平一官,专助廷尉决疑案及平冤狱,将治狱的好坏作为考核官吏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改变了武帝末年人人自危,大臣“安危不可知”的局面,缓和了社会矛盾。
成效
昭宣时期的政治及经济措施的实行,使到一度风雨飘摇的西汉王朝再次兴盛。刘向评论汉宣帝时称赞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亲,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汉文帝)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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