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侠案

李思侠案,是“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被判刑”的案子。发生于中国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2008年有石料加工厂入驻,污染农田和食水、运石车毁坏村路,而且村书记邱兴银获分得开采权,被村民怀疑贪腐。

李思侠(1963年生,女),双喜村第一位走出村子的大学生(注:石泉县在陕、川的秦岭,“过去与外界没有通路,令村里的年轻人找对象都难,因此村民对路十分在乎”[1]),曾是陕西长庆油田国企工程师,传媒普遍以“陕西女工程师”称之,虽然已迁至西安居住,不过自2013年帮村民上访举报石料加工厂28次。

2018年9月被公安拘捕,公安指她是当地“首起涉恶势力”的头目。[2][3]2019年6月13日,石泉县法院一审宣判,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六个月;2020年6月16日,李思侠在二审期间获合议庭准以取保候审,是2018年9月以来首与家人团聚。2020年7月28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批评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发回重审。[1]

舆论普遍质疑女工程师怎样“涉恶势力”。[4]

相关条目

2020年环境污染
维权者获刑事件
  • 清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年7月刑案

参考

  1. ^ 1.0 1.1 苑苏文. 陕西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被判刑 二审检方当庭建议发回重审. 中国经营报. 2020-07-26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2. ^ 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获刑:环保卫士?涉恶势力?. 上游新闻. 2020-06-08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3. ^ 陕西女工程师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 被取保候审. 上游新闻. 2020-06-16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4. ^ 李思侠案发回重审,厘清哪些“证据不足”很重要. 南方都市报社论. 2020年07月30日GA02版 [2020年7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