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昇 (凤阳)

李昇(1631年—1645年),东君凤阳府凤阳县[1]明朝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李昇是岐阳王李文忠的十一世孙,身形短小精悍,喜欢诗词,擅长骑射。崇祯十七年(1644年),他才十四岁,就袭官都督同知史可法檄召各镇北上勤王,李昇请求给与五百人作前锋,可法感叹他的言论,但考虑他只是童子,只将他的话放在一边。翌日,朝廷阅京营兵,李昇一发九箭都射中目标,令史可法大喜。军队未渡河,就已传出北京失守,事情就此停下[1]

弘光帝继位,刘孔昭和马士英、阮大铖朋辈为奸,李昇非常怨愤,在路上遇上刘孔昭,就伸出手指指著大骂;刘孔昭很是讨厌他,弹劾他至罢官。史可法前往扬州,招引他参与军事,很快积劳得病,呕血归乡。南京沦陷,李昇到天台山出家为僧;浙东失守,监国鲁王出海,他痛哭发狂而死[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七·列传第十三》:李昇,字东君,凤阳人。岐阳王文忠十一世孙。短小精悍,耽吟咏,善骑射。崇祯十七年,年才十有四,袭都督同知。史可法檄召诸镇北上勤王,昇请以五百人为前锋,可法壮其言,然以童子也,姑置之。翌日,大阅京营,昇弯劲弩,一发九矢皆破的,可法大喜。师未济而凶问至,遂已。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七·列传第十三》:安宗立,刘孔昭与马、阮朋奸。昇愤甚,遇孔昭于途,戟手毒骂。孔昭大恨,劾罢之。可法往扬州,招参军事,寻积劳得呕血疾归。南京亡,走天台山为僧。浙东不守,监国鲁王航海,痛哭发狂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