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威
梁锦威(英语:Leung Kam-wai,1985年—),前街工成员,前支联会常委,香港泛民主派人士,前任香港葵青区议会主席兼前葵涌邨北选区议员[1]。
梁锦威 Leung Kam-w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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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区议会主席 | |
任期 2021年7月13日—2021年11月11日 | |
民政事务专员 | 郑健 |
副主席 | 张文龙 → 陈志荣 |
前任 | 单仲偕 |
继任 | 卢婉婷 |
葵青区议会议员 | |
任期 2012年1月1日—2021年11月11日 | |
前任 | (首设) |
选区 | 葵涌邨北 |
多数票 | 2011年:1,752 (65.23%) 2015年:2,195 (57.58%) 2019年:4,396 (57.86%)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85年(38—39岁)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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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无党籍 |
其他政党 | 街坊工友服务处(至2018年7月1日) |
居住地 | 香港 |
经历
梁锦威于香港浸会大学中国研究课程毕业,曾任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及署理会长。[2]
在2019年8月,他的办事处曾两度被泼粪,案件被警方列作刑事毁坏处理。[3]
2021年9月8日,支联会在限期前并没有按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梁锦威被警方国安处以《香港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附表5有关“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4]
2021年10月22日,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各方陈词后,先批准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三人的保释申请,惟邹另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须继续还押。指定法官罗德泉又指,即使梁锦威及陈多伟没有申请保释,仍会批出两人的保释,换言之五名被告均获保释,但梁氏以保释条件模糊为由拒绝保释,选择继续还押。
各方经商讨后,第二次预审暂定于翌年1月25日进行,正审日期仍待定。[5]
2021年11月1日,梁锦威与其余4名被告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并同胡志伟另外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最终于12月13日判处其9个月监禁,因其未有上诉,梁因此于11月12日起失去葵青区议员资格,成为本届区议会第三位因判囚而失去资格的区议员。[6][7]
2021月12月22日,梁锦威改为承认拒交资料罪,被即时判囚三个月,其中两个月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11个月。[8]
服刑期间,他关注葵涌邨出现群组爆发,衷心祝福“葵涌邨的疫情尽快过去,大家一切平安!”,希望疫情尽快过去。
2022年4月19日,梁锦威早上刑满出狱。他希望大家都唔好气馁,过去坚持嘅嘢都继续坚持落去。他又表示理解目前的政治环境、社会气氛均较差,但明言不会离开香港,“相信嘅嘢真系唔好放弃”。他都成为唯一出狱的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被告人士。[9]
参考资料
- ^ 葵青區議會 - 葵青區議會議員資料 梁錦威先生. 葵青区议会. 2021-07-13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中文(香港)).
- ^ 麦马高. 【專訪】倒數區議會主席 梁錦威. 独立媒体 inmediahk.net. 2021-07-13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 ^ 邵沛琳; 邓柏良; 邓咏中. 【潑糞刑毀】一個月兩宗!梁錦威議員辦事處 再遭狂徒抹屎堆廚餘. 香港01. 2019-08-28 [2020-12-31].
- ^ 支聯會拒交資料 國安處上門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 立场新闻. 2021-09-08 [2021-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1).
- ^ 【支聯會無交資料案】官准 5 人保釋 鄒幸彤、梁錦威拒接受限制言論自由保釋條件. 立场新闻. 2021-10-22 [2021-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6).
- ^ 去年六四集會案 8被告分別囚4個月2星期至14個月. 香港电台. 2021-12-13 [2021-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3).
- ^ 葵青區議會議席懸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2022年1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8).
- ^ 支聯會 5 常委不交資料案 梁錦威認罪判囚 3 月 官: 有組織故意拒交資料. 立场新闻. 2021-12-29 [2021-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刑滿出獄:唔好放棄相信嘅嘢. 独立媒体. 2022-04-19 [2022-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