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麟(1874年—1945年),字砚裔浙江湖州府归安县菱湖竹墩乡人,清末民初满洲国的政治家、外交官。

生平

沈瑞麟是清朝举人,1902年(光绪28年)任清廷驻比利时公使馆随员。1908年(光绪34年),任驻德国公使馆代理二等参赞,兼任万国保护文艺美术版权公会会员。1909年(宣统1年),调任清朝的外务部参议。翌年,任驻奥匈帝国公使。[1][2]

1912年(民国元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沈瑞麟仍任驻奥匈帝国公使。1917年(民国6年)8月,北洋政府对奥匈帝国宣战,沈瑞麟归国。1918年(民国7年)8月到1920年(民国9年)9月,任和约研究会副会长。1921年(民国10年),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1][2]

1922年(民国11年)1月,任北洋政府外交部次长。1925年(民国14年)2月临时执政段祺瑞统治下,升任外交总长,兼任关税特别会议委员长。同年12月,许世英内阁成立,沈瑞麟辞去外交总长。1927年(民国16年)6月,任潘复内阁内务总长(北洋政府最后一位内务总长)。翌年,兼任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北洋政府倒台后的1929年(民国17年),任中东铁路理事兼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参议。[1][2]

1932年(大同1年)满洲国成立,沈瑞麟任北满铁路首席理事。1933年(大同2年),任满洲国执政府中令。溥仪即皇帝位的1934年(康德1年)3月,任宫内府大臣。1935年(康德2年)1月,任参议府参议、祭祀府副总裁。1940年(康德7年)5月,被免去参议府参议之职。[1][2]

1945年8月,满洲国崩溃后,沈瑞麟被苏联红军俘获。在遣送苏联途中,他因病留在北安,不久卒。享年72。[1]

注释

  1. ^ 1.0 1.1 1.2 1.3 1.4 王等主编(1996)、870页。
  2. ^ 2.0 2.1 2.2 2.3 徐主编(2007)、753页。

参考文献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唐绍仪
外交总长
1925年2月 - 12月
继任:
王正廷
前任:
胡惟德
内务总长
1927年6月 - 1928年6月
继任:
(废止)
   满洲国
前任:
宝煕
执政府中令
1933年 - 1934年3月
继任:
(废止)
前任:
(创设)
宫内府大臣
1934年3月 - 1935年1月
继任:
熙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