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行政区

皖北行政区或称皖北行署区皖北区,是中国1949年至1952年存在的一个省级行政区,行政机关称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皖北行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署区
1949年—1952年
首府合肥市
历史
历史 
• 成立
1949年
• 废除
1952年
前身
继承
安徽省 (中华民国)
安徽省

1949年2月,渡江战役前夕,中共中央鉴于皖南没有“解放”的现实,决定暂不成立中共安徽省委,以长江为界,分设皖北区党委、皖南区党委,各自领导党政军工作[1]。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了渡江战役的胜利,迅速占领安徽。4月6日,中共华东局4月2日批复,在合肥(今合肥市)设立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北军区[2]宋日昌任行政公署主任。管理范围为安徽省长江以北的地区加上属今南京市六合县江浦县。1950年2月,起属华东军政委员会

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决定,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芜湖迁往合肥市,与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署办公。1952年1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撤销皖北、皖南区党委。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由此成立,省会合肥市[1][2]

行政区划

参考文献

  1. ^ 1.0 1.1 程堂义、卫晓敏. 从皖北、皖南区党委到中共安徽省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来源:合肥晚报 . 2021-07-28 [2018-08-10] (简体中文). [失效链接]
  2. ^ 2.0 2.1 程堂义、凤丽君、汪振和. 从皖北行署驻地到安徽省省会. 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来源:合肥晚报 . 2021-07-22 [2018-08-10] (简体中文). [失效链接]

参见

安徽传统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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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皖中 | 皖江 | 皖东 | 皖北 | 皖南
皖北行政区 | 皖南行政区
前任:
  安徽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1949年-1952年
继任:
  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