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昌际(1615年9月18日—17世纪),泰交静庵河南开封府郑州汜水县[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禹昌际熟习《易经》,个性聪敏好学,博通书史,是顺治二年(1645年)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先在户部观政,五年(1648年)获授长沙推官[2],两个月内执法公平,后被长沙知府张弘猷顾忌被诬陷而回籍,回乡后以启迪后学为己任,为知县潘麒甡振兴文教、整治书院,延课诸生竟日讲论经义,又擅长诗歌,著有《楚游草》流传[1]

家族

曾祖禹代言、冠县县丞;祖父禹通,寿官;父禹懋中,庠生[2]

引用

  1. ^ 1.0 1.1 民国《汜水县志·卷八·人物上》:禹昌际,字泰交,号静庵,冠县丞代言曾孙,习易经,性敏好学,淹贯书史,联捷登顺治丙戌科傅以渐榜进士,会试三百二十一名,殿试三甲六十七名,授湖广长沙府推官,莅任两月执法不阿,为知府所忌被诬回籍,慨然以启迪后学为己任,邑令潘麒甡振兴文教、整饬书院,延课诸生竟日讲论经义,批阅会卷耳提面命,诲谕谆谆,择课艺尤者刻汜邑人文百余篇,长于诗歌,著有《楚游草》。 旧志
  2. ^ 2.0 2.1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禹昌际,曾祖代言;祖通,寿官;父懋中,庠生。泰交,易二房,乙卯八月二十六日生,汜水人,乙酉二十五名,会试三百二十一名,三甲六十七名,户部观政,戊子授湖广长沙府推官。

参考文献

  •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民国《汜水县志》·卷八·人物上
官衔
前任:
李引芳
清朝长沙府推官
1648年—1650年
继任:
张崇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