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师雍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经魁[2],二十九年(1601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升为户部主事、员外郎,外任大名府知府,捐出俸禄买田惠及穷人。
之后翟师雍历任河南睢陈兵备道副使、山东参政[3][4]、山东按察使,督理七省漕运,写下《饬漕末议》;再升为湖广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使,调为陕西关内道,剿灭流寇多立功劳。回乡后遇上李自成变乱,他不屈服被杀,人们都敬仰他的完节[1]。
家族
翟师雍和弟弟翟师偃、翟师有并称“河东三凤”。
参考文献
- ^ 1.0 1.1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翟师雍 字如临,与胞弟师偃、师有称“河东三凤”,初授行人司行人,擢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升直隶大名府知府,捐俸置田以惠寒士。厯睢陈道,升山东按察使,督理七省漕务,刻有《饬漕末议》。再陞湖广右布政,转左布政,调陕西关内道,剿寇多功,后家居遭闯变,不屈而死,人皆仰其完节。
-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万历)丁酉科(举人)……翟师雍 经魁,见甲科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六》:(万历四十五年四月丁酉)陞山西参政朱思明为广西按察使,湖广参政刘不盈为陕西按察使,河南副使翟师雍为山东参政。
- ^ 李鹏飞《明代陈州卫军户教育状况研究》:万历四十二年至四十五年 睢陈兵备翟师雍、署州事柳文、吏目阮继源 重修敬一亭三楹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六
官衔 | ||
---|---|---|
前任: 陈瑛 |
明朝大名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赵良相 |
前任: 熊文灿 |
明朝山东右布政使 天启年间-1625年 |
继任: 米万锺 |
前任: 吴国仕 |
明朝湖广右布政使 1625年-1626年 |
继任: 冯从龙 |
前任: 李春茂 |
明朝湖广左布政使 1626年 |
继任: 王世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