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义
生平
1907年就读于保定公理会办的同仁学堂,即开始接触并热爱篮球运动。1910年进入通县协和书院,获选为篮球校队队长。大学毕业后任职于天津青年会体育部,并兼南开学校体育教员,训练出闻名的“南开五虎”等篮球名将。1923年赴美国麻州斯普林菲尔德学院体育系进修,1925年回国后担任天津青年会体育部主任[1]。1930年起先后在北平师范大学、北平民国大学、北平女子文理学院、西北联合大学、浙江大学等学校担任教授,并兼任华北体育联合会理事、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总干事、教育部体育委员会常委等职。1936年以篮球队教练身份参加第11届奥运会[2],1947年在斯德哥尔摩德国际奥委会第41次会议上,当选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1948年担任中国参加第14届伦敦奥运会代表团总干事[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继续在西北师院任教,先后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国家体委运动技术委员会主任,运动司副司长等职[2]。
著作
- 《篮球术》
- 《田径赛术》
- 《最新篮球术》
- 《篮球训练法》
- 《足球术》
- 《国际奥林匹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