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14世纪—15世纪),宗鲁浙江金华府金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贝泰是永乐三年(1405年)应天乡试的举人,授余干教谕,入朝担任国子监助教,升司业宣德二年(1427年)再超陞祭酒[2],以文学得明宣宗召见,写下《招隐歌》,及绘画在太学四十多年六馆名士;正统六年(1441年)因老病致仕[3],行李萧然,回乡后知县提出建坊纪念,他却婉拒[1]

引用

  1. ^ 1.0 1.1 光绪《金华县志·卷九·志人物第四》:贝泰,字宗鲁,少以文行闻,由太学生中永乐三年京闱举人,授余干县学教谕,迁国子监助教,寻升司业,超拜祭酒;以文学受知宣宗召见便殿,以御制《招隐歌》及绘在太学四十余年六馆之士,翕然从化,后致仕归,萧然如布衣,县尹欲为造大司成坊,木石已具,固谢却之。 旧志,参《名贤录》
  2.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二十五》:(宣德二年二月)癸未陞……北京国子监司业贝泰为本监祭酒……
  3.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正统六年六月)丙戌行在国子监祭酒贝泰致仕。泰金华人,由乡贡任教谕,进国子助教,升司业,以大臣荐陞祭酒,善教,洪熙间命魏国公、定国公入监读书,宠赐优厚,至是以老疾丐休,从之。

参考文献

  • 光绪《金华县志》·卷九·志人物第四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