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锺騋
郎锺騋(1903年—1990年[2]),字稚襄,中国河北省大兴县(今北京市境内)人,铁路工程学者,曾担任中华民国湘黔铁路湘乡机厂厂长、湘桂铁路工程局苏桥机厂厂长、黔桂铁路工程局正工程司等职,亦曾担任过上海交通大学特约教授[1]。1948年担任首位台湾铁路管理局局长。1949年返回上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继续在铁路相关部门工作[1][2]。
郎锺騋 | |
---|---|
铁路工程学者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3年 大清直隶省大兴县(今北京市境内) |
逝世 | 1990年(86—87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籍贯 | 河北省大兴县 |
国籍 | 大清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学历
| |
生平
早年经历
郎锺騋于1903年出生。25岁(1928年)毕业于国立北平工业大学机械系,之后历任湘黔铁路湘乡机厂厂长、湘桂铁路工程局苏桥机厂厂长、黔桂铁路工程局正工程司、黔桂铁路工程局机务处副处长、黔桂铁路工程局机务处代理处长。八年抗战末期,由中华民国交通部派至美国考察,回国后于1946年到1948年担任京沪区铁路管理局副总工程司兼戚墅堰机厂厂长,期间在1947年还受聘为上海交通大学特约教授[1]。
台湾铁路管理局局长
台湾省政府成立后,时任台湾省政府主席魏道明采纳了时任台湾省政府建设厅厅长杨家瑜推荐郎锺騋担任台湾铁路管理局局长的意见。1948年3月1日,另成立台湾铁路管理局接管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交通处铁路管理委员会后,隔日即发布人事命令让郎锺騋担任局长[1]。郎锺騋等人在该项命令公布前便在1948年2月18日从上海搭中兴轮到台湾,得知受命为台湾铁路管理局局长后,于3月5日到任就职[2]。
郎锺騋上任后,随即进行组织调整与人事改组,在总局底下设秘书室、人事室、统计室、总务处、车务处、机务处、工务处、材料处、会计处、员工训练所、高雄办事处、花莲港办事处、章则编审委员会[注 1]、员工福利委员会、行车保安委员会,处、室之下设有“课”[1]。当时台铁面临运煤问题,每月所运的煤不够电厂使用。之后改善配车与调度后,1948年4月运煤量已从9万吨增加到13万吨[1]。另外为培养台籍基层干部,采纳陈树曦之意见,在台北铁路员工训练所增加“运输本科”与“调度班”,成绩优异者便可派为站长,并将当时台籍股长薪资未达股长起薪140元者一律调薪到140元[1]。
郎锺騋相当重视保护森林以增进铁路行车安全,推行“护林保路运动”,1948年5月13日20:00曾应邀在台北市广播电台演讲“森林与台湾和铁路的关系”,并在1949年将1月5日到11日订为“护林保路运动”宣传周[1]。
然而由于与台湾省政府交通处处长陈清文(前台湾铁路管理委员会主委)关系不好[注 2],且因为1948年5月28日的新店溪桥烧车事故与处理台铁资产引发的扰民纠纷,使得台湾省参议员对郎锺騋印象亦不佳[1]。陈诚于1949年1月5日就任台湾省政府主席后,各厅处长并未更动,但在2月28日将郎锺騋改调参议,继任者莫衡与他在3月4日移交[1]。
返回中国大陆
改调台湾省参议一职后,郎锺騋在1949年5月初向台湾省政府以“料理家事”为由请假20天,期限快到时向台湾省政府辞职,此时他已返回上海[1]。而在他辞去参议一职后,他遭到监察委员闽台行署检举他任内贪污渎职,由台湾省政府视察室核办[1]。
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后,郎锺騋仍然在铁路相关部门工作,于1990年去世[2]。
注释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官衔 | ||
---|---|---|
行政院 | ||
前任: 陈清文 |
台铁局局长 第二任 1948年3月6日-1949年3月4日 |
继任: 莫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