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继曾
邓继曾(1491年—?年),字士鲁,号文溪,四川成都府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进士。嘉靖初年,因谏言而被下狱罢黜。
邓继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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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徽州府知府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资县 |
字号 | 字士鲁 |
出生 | 三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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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丙子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一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五十四名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明世宗即位后四月,天久雨不晴,邓继曾上书称:
“ | 诏书虽然已经颁布,但废于内阁中的有一大半。大狱已定,但迟留的仍有不少。草拟诏书的出于内廷中人,而奸谀之人逐渐被宠幸、并安放在皇上身边。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尽管皇上纳谏如流,但实施得很少。陛下修己亲贤的诚意,逐渐不如开始,所以天降阴雨以示警戒。伏望陛下言出必信,断狱不留,事情只向辅臣咨询,宠爱不要从亲信开始。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那么一念的转移,足以销天灾、答天戒了。[1] | ” |
不久,升任兵科给事中[2]。上书陈杜渐保终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蛊惑之渐;二、均两宫之孝养,以杜嫌隙之渐;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渐;四、清传奉,以杜假托之渐。并称言兴府从驾的官员不应该随意授予。嘉靖帝均采纳了这些建议[3]。
嘉靖元年(1522年),嘉靖帝欲尊其生母为太后,当时恰逢掖庭起火,朝廷大臣均称其归咎与此事。邓继曾继续上书称:
“ | 去年五月,日精门发生火灾;今年本月二日,长安榜廊火灾;现在郊祀日,内廷小房又发生火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不到一年之间就发生三起火灾,均为废礼失言所导致的效验。 | ” |
当时提督三千营的广宁伯刘佶久病不起,而宣大、关陕、广西多有边警,中原盗窃起义发生。邓继曾于是陈战守方略及储将练兵足食之计,多被采纳实行[4][5]。
嘉靖三年,嘉靖帝逐渐疏远大臣,政事大都由宫内决断。他随即抗言称:
“ | 接连而来的中旨,大都违背了为王之言;很多事情不经过考察,文章又不合乎要理;那些附庸邪说的谄媚受到赐敕褒奖,而辅佐抗言却受到流放贬黜。臣目睹这些就只能流泪、吞声。自从先祖以来,凡有批答的,都一定交付内阁拟进,而不只是顾虑短见而有所偏差,这也防止矫伪者的假托。正德年间,弊病已经非常严重,但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可怕可叹啊。在皇帝身边的群小人,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所以言出无稽,以至于此。陛下不和大臣共同主政,而倚靠这些小人,臣担心国家政权不安定啊。[6] | ” |
奏疏呈上后,嘉靖帝震怒,将他下诏狱进行拷问,并贬为金坛县县丞。给事中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本皆上奏论救,均没有结果[7]。他历任宝应县知县、维摩州知州、郎中,累升至宝庆府知府,改徽州府知府,后致仕归乡去世。嘉靖初期,嘉靖帝尚能接纳进言,但因刘最和邓继曾因言获罪后,逐渐厌恶言官,并相继罢免,之后嘉靖年间的纳谏之风衰微了[8]。
家族
曾祖邓本芳,祖邓旸,父邓国鼎,母黄氏;继母谈氏;母周氏[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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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郭敦 晋江举人 |
明朝宝庆府知府 嘉靖十六年-十八年 |
继任: 应槚 |
前任: 冯世雍 |
明朝徽州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十九年 |
继任: 林山 |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4):行人邓继曾以久雨上疏言近日以来明诏虽颁而废阁者太半大狱已审而迟留者尚多拟旨间或出于中人奸谀渐得幸于左右礼有当遵而不从其大孝有所重而或泥于情纳谏如流施行者寡矫枉似正习染犹存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淫雨以示警戒愿陛下令出惟行断狱以决事必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正义以定礼稽古准今以崇孝言可行行之不疑弊可革革之必尽则一念转移之间可以消淫雨答天戒若徒事祈祷以文不以实臣恐天心之仁爱转而为震怒也上深然之令文武诸臣同加修省以回天意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5):乙酉选行人巴思明李锡邓继曾知县张润身刘冣裴绍宗郑庆云进士陈洸许相卿沉汉韩楷角□羊一贯俱为给事中思明润身洸俱户科锡冣礼科继曾绍宗相卿兵科汉楷刑科一贯工科庆云南京礼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邓继曾,字士鲁,资县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诏虽颁,而废阁大半。大狱已定,而迟留尚多。拟旨间出于中人,奸谀渐幸于左右。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纳谏如流,施行则寡。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愿出令必信,断狱不留,事惟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则一念转移,可以销天灾,答天戒矣。”未几,擢兵科给事中。疏陈杜渐保终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蛊惑之渐;二、均两宫之孝养,以杜嫌隙之渐;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渐;四、清传奉,以杜假托之渐。寻言兴府从驾官不宜滥授。帝纳之。”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12):罢提督五军营广宁伯刘佶以给事中邓继曾论其久患风痹故也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为帝后。会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礼”。继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门灾,今月二日长安榜廊灾,及今郊祀日,内廷小房又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今岁未期而灾者三,废礼失言之效也。”提督三千营广宁伯刘佶久病,继曾论罢之。宣大、关陕、广西数有警,中原盗窃发。继曾陈战守方略及储将练兵足食之计,多议行。”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三年,帝渐疏大臣,政率内决,继曾抗章曰:“比来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悦邪说之谄媚则赐敕褒俞,恶师保之抗言则渐将放黜。臣目睹出涕,口诵吞声。夫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付内阁拟进者,非止虑独见之或偏,亦防矫伪者之假托也。正德之世,盖极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骇可叹者。左右群小,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故言出无稽,一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36):丁酉给事中邓继曾言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下内拟议而行顷者中旨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群小窃权希宠以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容若辈干政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上怒下继曾诏狱寻谪金坛县县丞时给事中张达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李本各论救皆不报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疏入,帝震怒,下诏狱掠治,谪金坛县丞。给事中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本皆论救,不报。累迁至徽州知府,卒。帝初践阼,言路大开。进言者或过于切直,帝亦优容之。自刘最及继曾得罪后,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
-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书经》,年二十七岁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五十四名进士。三月二十三日生,行一,曾祖邓本芳;祖邓旸;父邓国鼎;母黄氏;继母谈氏;周氏。重庆下,妻郑氏,弟继善;继忠。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二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