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添寿(1924年3月20日—1959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员,福建省海澄县人,1955年9月以投奔自由名义进入小金门,审讯表示为受派遣而来,受情报局吸收受训,受何世华案牵连,进入情报局的林坤生李载发遭启出共产党团费证等证物,被判处死刑,1959年2月4日枪决于安坑刑场[1][2][3]

郑添寿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4年3月20日
 中国福建省汀漳道海澄县
逝世1959年2月4日(1959岁—02—04)(34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新店镇安坑刑场
籍贯福建海澄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生平

郑添寿,1924年生于福建省海澄县东屿乡,初中毕业,1946年曾到台湾接受警察训练,在台湾省警务处受训六个月后分派到警察大队及台中县警察局等单位担任警员三年,1949年7月间,携家眷返回福建。

返回福建后郑添寿被中共龙溪地方委员会管制两年,1954年中共海沧区委书记曾海南以郑添寿曾在台湾多年,派遣郑添寿到台湾潜伏,以投奔自由名义,1955年8月29日让郑添寿驾一舢舨前往烈屿,经金防部侦查,郑添寿将受指派之事全盘托出,同时期另有李载发林坤生两人。

1955年11月4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发文对林坤生、郑添寿、李载发三人为发掘中共在台是否仍有情报据点移请司法行政部调查局郑介民局长派员进行调查,分析渗透分为共产党与军事派遣,侧重在社会性颠覆活动与军事情报搜集,调查局研拟实施反间之可行性,并将郑添寿、林坤生等吸收进入军情局受训。

1957年台南发生何世华案,何世华在台南市区小东路、北门路等地路灯张贴许多标语,如“洪国式烈士永垂不朽”、“解放台湾是中国解放军的神圣任务 美国佬 滚回去”、“希特勒第二 艾森豪威尔”、“毛主席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世界和平战士 毛泽东 布加甯”、“汪精卫卖给日本 蒋介石卖给美国”等数十条标语,不久,保防人员在何世华所属团部厕所旁挖出玻璃罐中有尚未张贴之“毛主席万岁”等标语并有台湾共产党总部之长条便签近百张,引起高层震怒。何世华在侦讯时指林坤生、郑添寿也与他一样以类似方式投奔自由潜台进行侦搜,何世华在大陆看过林坤生照片,林坤生、郑添寿与何世华在金门时相遇暗号等情事,因此,分派到军情局等单位之林坤生李载发、郑添寿,也一并被关押审讯[1]

林坤生李载发等虽在金门时即已坦承是受指派而来,但因为何世华的案子又再次受到审讯,李载发陈情书中表示有受到刑求,林坤生等人虽然一再喊冤并多次提交陈情书,但仍于1958年9月29日判处死刑,1959年2月4日林坤生李载发、郑添寿枪决于新店安坑刑场[1]

纪念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的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郑添寿的姓名铭刻于纪念碑上。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军法处. 林坤生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5-09-12~1965-08-24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6). 
  2. ^ 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军法处. 何世華違法審理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8-02-01~1959-08-17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7). 
  3. ^ 国防部军法局. 謹將林君等叛亂一案覆判判決情形.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9-01-19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