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乔 (南唐)
陈乔(?—975年),字子乔,五代十国南唐官员,豫章人,一说庐陵人。
其父陈濬在杨吴担任翰林学士,在南唐担任兵部尚书。陈乔文辞清丽,以孝亲闻名。以父荫被任命为太常奉礼郎,南唐烈祖李昪任命他为屯田员外郎、中书舍人。保大十六年(958年),后周夺取南唐淮南,司天奏报:“天象有大变,人主应该避位祈求消灾。”南唐元宗李璟想要摆脱政务,陈觉、李征古推荐太傅兼中书令楚公宋齐丘摄政。李璟心中怨恨,立即命令中书舍人陈乔起草诏书实行。陈乔请求谒见,说:“陛下一旦签署这项诏令,我便不再能见陛下了。”就极力陈述不可如此的道理。李璟笑着说:“你也知道那样不行吗?”于是作罢。李璟对皇后和皇子们说陈乔是忠臣,宋齐丘被赐死时,陈乔没有被牵连。
建隆二年(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留陈乔在江宁府辅佐太子李煜监国。李煜即位后,任命陈乔为吏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枢密副使,后来以门下侍郎兼枢密使。贬为诸侯国制度后,改为右内史侍郎、兼光政院使,辅政。宋太祖召李煜入朝,陈乔劝说李煜不要前去。北宋大军攻打南唐,宋太祖派江国公李从镒劝李煜归降,陈乔坚决反对。刘澄献润州降宋,李煜没有追究他的家人,在陈乔的主张下,斩杀了他的父母妻儿。城破之前,陈乔想和李煜一起殉国,李煜不愿意。陈乔于是建议李煜杀了他,把逆命之罪都归咎给自己。李煜也不同意。陈乔在政事堂自缢身亡。
参考文献
- 《十国春秋》卷二十七 南唐十三 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