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恪三
陈恪三(1903年—1986年)又名陈若天,中国基督教新教自立教会“地方教会”倪柝声的同工之一。福建泉州晋江南塘人。倪柝声认为他是南方读《圣经》最突出的一位(北方的则是李常受)。宋尚节也敬佩他的“以爱胜敌”。
陈恪三 | |
---|---|
出生 | 1903年11月4日 大清福建泉州晋江南塘 |
逝世 | 1986年(82—83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别名 | 陈若天 |
学历 | |
经历
|
陈恪三年轻时担任县警察局长。1929年1月25日,宋尚节到泉州布道,陈恪三受感接受基督信仰[1]。一说1929年3月12日晚,陈恪三在仙游县听传教士 Cole传福音悔改重生得救。同年10月辞去县警察局长职务,投身传道,到福州仓山陶园十二间排基督徒聚会处跟随陆忠信、王连俊学习事奉,又随陆忠信去厦门鼓浪屿事奉。1930年代,陈恪三与倪柝声同工,经常在福建省各地传道,在莆田、福清一带建立地方教会。
1948年,福州地方教会大复兴,倪柝声将陈恪三立为福州教会的四位长老之一。1949年陈恪三参加第二期鼓岭训练,会后年底又由倪柝声调往云南昆明,带领庆云街基督徒聚会处[2]。1956年,中国各地地方教会大批领袖在肃反运动中被捕。1957年5月,全国性的同工聚会在上海召开,通过由陈恪三和黄得恩起草的文件《持定我们所承认的道》。1950年代,陈恪三作为倪柝声反革命集团成员在云南被捕。后来提前释放。
1980年代,晚年的陈恪三在广西南宁与儿女同住,同时与各地信徒保持书面交通。他受香港教会陈则信影响,指责李常受的许多教导和做法是异端,并出于邪灵[3]。他和南昌的黄得恩在大陆带头反李,印发《谈话记录》十四点,影响达到温州和萧山等地,造成教会分裂。[4] 1982年6月至1983年3月,陈恪三在上海带领查经交通,讲解宾路易师母与伊文·罗伯斯的《真假三十条》。1986年初去世,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