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应节(?—?),山西洪洞县人。清初政治人物。

顺治三年(1646年)三甲第二百八十三名进士。累官工科给事中[1]。顺治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阴应节受刘正宗的指使[2],奏参江南主考官方犹,因“方姓”联宗之故,“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3],史称“丁酉江南乡试案”。

注释

  1. ^ (清)王轩等纂修,刘克文总点校 (编). 山西通志. 北京:中华书局. 1990年11月: 1909. ISBN 7-101-00700-7. 
  2. ^ 高阳:《清官册》
  3. ^ 《东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