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策(?—17世纪),明俞,号云韩应天府溧阳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陈献策是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2],获授行人,负责册封万安王朱采𨮫,任内拒绝收受馈赠,因忤逆魏忠贤归乡。崇祯元年(1628年)他起用为兵科给事中,呈上《击奸当伸大法》及《当务之急》两份奏疏;历任刑科、工科给事中,因为疏论云南、贵州军功,以及陵墓、黄河工事逆旨。其后升任都给事中,管理节慎库[1]明熹宗时,大型工商使用差劣材料建筑,多次拖欠;并藉清汰名义再次阴谋冒领料钱,陈献策收到移文后四次商榷,坚持不发料钱,为朝廷省下金钱十数万。他又监查盔甲厂,查出数万件刀和数千匹布不在库内。后来他负责东宫侍讲,延启请求赦免罪犯,很快北党抬头,他辞官归乡。

弘光帝继位,陈献策再获起用为都给事中,南京沦陷后,不再出仕。清朝顺治间,族弟陈名夏居高官,招之不应[3]

参考文献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陈献策,字明俞,溧阳人。天启二年进士。授行人,册封万安王。力却馈遗,忤魏忠贤归。起兵科给事中,上《击奸当伸大法》及《当务之急》二疏。历刑科、工科,以疏论滇、黔军功,陵寝、黄河工役忤旨。久之,升都给事中,管节慎库。
  2.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陈献策,云韩,礼记,戊戌五月十四日生。戊午十七名,会二百二十五名,三甲一名。都察政,甲子授行人,戊辰考选,授兵科给事中,庚午升工科右,辛未升兵科左,壬申升刑科都,养病。乙亥京察。曾祖际,庠生。祖懋龄,州判。父于皋,序班。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当熹庙时,大工商贾因估料冒滥,尚多压欠,奸商欲借清汰之名,复阴行冒领之计,部司移文,再四商榷,坚执不允,计省金钱十数万。监查盔甲厂,查出库籍不在者刀以数万计,布以数千计。侍东宫讲,延启请肆赦。未几,北党炽归。安宗即位,起故官。南京亡,杜门。族弟名夏当国,招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