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绩(?—1679年),字子逊,浙江鄞县(今宁波市)人。清朝学者。
顺治十四年(1657年)举人,除江南睢宁县知县。康熙十八年(1679年),经监察御史黄斐荐举,应博学鸿词,试列二等,擢翰林院检讨,仅十二日而卒。
陈鸿绩自幼博涉经史,尤于经儒先理学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