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马
响马军
明代马政危害甚远。时政府推动马匹“民牧”,在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实行;订有应纳马驹数,若不够,养马户须赔偿,养马户多因此破家,转为“响马”,以盗谋生。正德五年(1510),直隶霸州(今河北霸县)文安县人刘六、刘七、杨虎等人起义,一呼百应,聚流民、响马、屯军数千人,屡败官军,被政府呼作“响马盗”,三年后才被弭平。[2][3]
山东响马
特称是山东地区民国初年以前古代逢荒年出现骑马之结队的绿林好汉、强人;因山东境内多泰山山脉、胶东丘陵等山地,又是产粮大省,强人在劫掠道路或突袭官军后易于退入山地自守且不缺给养;犯案前常以“官兵奈我何!”挑衅[来源请求],在马上放哨箭发出响声; 在山东地方戏曲“梆子”有曲牌名“响马”;他们在行动前习惯先放响箭示警,常骑马来去故称响马。
山东是全国土匪问题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据统计,1918年,山东约30个州县曾拥有土匪三万多名,步马枪约2.3万枝,自来得枪3,000余枝,他种手枪2,800余枝。而鲁西东昌一带就曾拥有“土匪一万余人,匪首300余人”。到1930年,山东境内的土匪人数超过20万人。山东土匪都是有武装、有组织的,大的成千累万,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如刘桂棠部号称“黑旗军”,曾流窜整个华北)。1921年11月,北洋陆军一营剿匪官军在曹州刘庄便被击败7。至于发生于1923年5月的临城劫车案更是震惊中外的大事。1923年5月5日孙美瑶率领1000人响马快马追上津浦线往天津之火车的山东火车大劫案(掳外国人39人,华人71人;曾经撕票英国人1人)劫持搜刮[4]; 最后一次响马集群活动是1960年大饥荒时期省长谭启龙给省委第一书记舒同的信中披露的鲁南地区二百多起结伙持枪劫车、抢粮案件,每件都有数百人参加,抢走粮食二十万余斤 ;时至今日,山间道路上虽已不再有结伙骑马拦路之悍匪,然[山东响马]之名号,习气与记忆依然在山区和半岛沿海民众间流传,黑社会以旧式响马自许者,如今往往又兼营多种工商产业,亦是别具一格。
《山东响马》也是一出影响较大的传统粤剧剧目,它自面世后,即与素负盛名的《罗成写书》、《三气周瑜》等量齐观,成为演小武行当所必修、必演的剧目,系清末报人陈听香编纂。
参考文献
-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对此的解释。
- ^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通史”电子书[永久失效链接]
- ^ 张岂之编《元明清史》,台北市:五南出版,2002(ISBN 9571128694)
- ^ 存档副本. [2010-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