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崇满洲
首崇满洲,即保证满洲八旗在政治权利上的优势地位[参1],是清朝的根本国策之一,基本上与整个朝代相始终[参2],是清朝分层次的民族等级统治政策的一个体现[参3],清代各民族各阶级集团序列中,以八旗满洲地位最崇,蒙古次之,汉军又次之,接下来是北方汉官、南方汉官、汉民[参4]、回民[参5]。首崇满洲又是清朝统治者通过对满洲族众的精神整合与“国语骑射”传统的张扬,实现对边疆地区威服和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及维系“大一统”的政治格局的切实需要[参6]。满族人还把自己的发型和服装强加给其他民族的男子。
“首崇满洲”和贬抑汉族的政策令满族在政治、经济、民事、司法各方面均享有各种特权,而包括汉族在内的各被统治民族则处于受歧视的不平等地位。随着时间推移,这一不平等所导致的民族矛盾日趋尖锐。清顺治帝曾标榜“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但在咸丰(1851-1861年)之前,清王朝都是以“首崇满洲”原则为圭臬。官缺分满汉,满族官员可任汉缺,汉族官员却不能任满缺,同一职务如尚书、侍郎,满族的权力大于汉族。满族主要出任较高级别的官职,保证满族在政府权力中占有绝对的优势。据光绪《大清会典》,对内阁、军机处、六部等15个中央机构所有的2303个缺额进行统计,满官缺额占了总数的55.2%[参7]。历代满清统治者在表面上反复宣扬满汉一体的政治口号,但实质上采用的却是“首崇满洲”的为政方针。他们从各个方面维持旗人集团的超国民地位,如在科举、入仕、升迁和政治待遇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满汉差异。这些政策导致了清朝社会形成满汉两极格局[参8]。
而专门划给满人所任职官编制额缺的“满洲缺”,不仅授予满洲旗下的满洲人,也可授予八旗蒙古旗下的满洲人(因满洲人有编在蒙古旗下者),并不授予满洲旗下的蒙古旗人(满洲旗下编有蒙古人),说明是否属于满族,以原本是否属于满洲为准,而不是以编在满洲旗为准,而满洲人即使编在八旗汉军旗下,也是作为满人看待。但满族皇帝虽然否认汉军旗人属于满人,却又有利用、笼络的一面,尤其是入关后会有以下考虑,就是为使大大少于汉族人的满族扩大、壮大,以巩固满族主体统治,而将汉人中接近满族、关系相对密近的汉军旗人笼络入满族之内,尤其是那些在入关前就归附满洲族的汉旗人[参9]。
亦有说法认为,古今中外的执政集团都不可能忽略其视为国本的执政基础,清代的“首崇满洲”与明朝的“首崇皇族”并无实质区别,清代旗汉被“围墙”、“法律”、“社会紧张”和“自我认同”隔开,而明朝的统治集团一样被“围墙”与民众隔开,且法律上拥有高度特权和限制,和民众(如反明的李自成和张献忠)有着殊死的紧张关系,同样拥有强烈的自我认同,与清朝没有分别[参10],有学者认为上述说法没有考虑到八旗具有的“民族性特征”,是走向了一种极端[参11]。亦有说法认为因旗民地位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满族与其他民族间的差异,于是成为制造民族歧视与矛盾的渊薮之一[参4]。
历史
“首崇满洲”一词源于詹事府少詹李呈祥上书于部院裁撤满官、专用汉官之时顺治帝的答复[注1]。李呈祥也正因此举挑战了满洲统治权威而遭到流放。试图改变这一现象的官员往往会遭到皇帝的斥责,或因此获罪[参2]。其他类似的例子还有杭世骏等[参2]。
有学者认为在“首崇满洲”的国策下,满臣在政治地位上比汉臣高。然而“首崇满洲”并不是指“专崇满洲”,不然满洲观念会极端膨胀,进而影响甚至危及大一统国家认同。清初统治者希望重构的是一个包括满汉蒙及其他各民族在内的多民族国家统一体。面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强调“满汉一体”事实上也即要求汉满两族都必须使自己的本位民族认同服从于大清的国家认同。体现在内部权力结构上,汉臣以自己文化上的优越性提携满臣,满臣以自己政治上的优势性信任汉臣,最后达到满汉之间的和谐,并进而形成一种对清朝的国家认同。另外,顺治帝希望以“委任汉官”,通过“兴文教、崇经术”提高满人执政能力,但是导致“以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也认为“首崇满洲”体现为对汉人的掠夺与压迫,从而激起了汉人强烈的反抗,这种反抗的性质由于清的满洲色彩而变成为满汉矛盾。同时在清的内部,满官赐爵升职、执掌要职,而汉官地位很低,得不到真正的信任,满臣显然在政治地位上要高过汉臣,这是由“首崇满洲”的国策所决定的[参13]。
雍正年间雍正帝的“华夷”新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传统“夷夏之防”的疏解,加快了满汉融合的进程,然而该趋势至乾隆时期有所改变,乾隆帝高调“崇满”,先令八旗汉军“出旗为民”,后陆续编订《满洲源流考》、《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和《满洲实录》等书,宣传“国语骑射”,着力培养满洲相对独立的民族意识,增强满洲共同体的凝聚力[参6]。
有清一代,掌“铨叙、勋阶、黜陟之政”的六部,皆设满、汉尚书各一人,满人掌实权。清政府更强调武官由满人充任,清制规定,八旗都统、副都统均系皇帝的宗支、亲属及信任大臣,八旗印信都由满洲都统掌管。在满汉复职的机构中,满官的权力大于汉官,凡核议政事,皆满官“一人主之”,而汉官“相随画诺,不复可否”。清朝开国以来,满汉畛域藩篱深固、旗汉界限分明,种族歧视始终存在。满洲地主阶级不仅享有种种特权,掌握着各级政府实权,而且对汉族官员进行多方限制,竭力不让他们握有军政实权。据载,“六部皆有匾,上书某年。满大臣等宜时至大内某宫,敬谨阅看某朝所立御碑”。而“宫内所立碑,系专谕满大臣。大略谓本朝君临汉土,汉人虽悉为臣仆,然究非同族。今虽用汉人为大臣,然不过用以羁縻之而已。我子孙须时时省记此意,不可轻授汉人以大权,但可使供奔走之役云云”,其中立意可谓“深远”。清朝中央集权已强化到空前绝后的地步,如曾任户部郎中的梅曾亮所言:“东西南北,方制十余万里,手足动静视中国头目,大小省督抚开府持节之吏,畏惧凛凛,殿陛若咫尺。”其“事权之一,纲纪之肃,推校往古,无有伦比”。清朝历代皇帝深知汉族地主阶级在稳固政权中的作用。为了巩固清朝政权,加强对汉人的统治,他们不时强调满汉一家,大量吸收汉族士绅参加各级政府,尤其在统一全国、镇压汉人时更是执行依靠满蒙、团结汉人的方针,以汉人充作前驱,为其效劳[参14]。
尽管清朝皇帝们反复宣扬满汉一视、中外一家。然而旗人集团潜藏对汉人的猜疑,致使此政策之实行,仅流于形式的注重与政治上的号召,实质的作用相当有限。康熙曾致力于满汉一体,但无意之间却流露出满汉畛域的观念,他曾语重心长地告诫诸位皇子:“汉人心不齐,如满洲、蒙古数十万人皆一心。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以其不能一心之故。”
尽管明朝已亡,但明朝遗留下的党争风气尚存,清初的党争如李光地与陈梦雷的互奸事件,熊赐履嚼签子事件,徐干学倾害汤斌事件,高士奇倾害索额图事件赤裸的暴露于异族面前,在异族面前证明了汉人士大夫的厚颜无耻,康熙很清楚汉人的弱点,故意利用汉人的互相倾轧来刺取汉人的情况,因此说出“蛮子哪有一个好人”和“你们(汉人士大夫)相倾相害,满洲谁害汝?”这些话,虽为情急之言,却更能表现出内心深处真实想法,这种想法也源自康熙看不起汉人的态度,张纯明指出从这些党争事件可见当时士大夫的人格破产[参8][参15]。
晚清变化
到了清末,由于满汉民族矛盾深刻制约著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以及列强入侵导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故早在维新时期,改良派便已高呼“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冀以此来挽救民族危局[参7]。满洲宗室贵戚中的开明之士,如肃顺、寿富、盛昱等也曾主张消除满汉界限共同寻求强国之路,但在当时保守势力仍占据主流的八旗统治阶级内部难以获得共鸣[参16]。1907年,恒钧、乌泽声等留日满蒙旗人,认定满汉问题之所以出现,归根结底是君主专制独裁造成的恶果,因此必须改革政治,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开设国会。在这样的认知下,留日旗人在其他场合更多次迳称“我汉、满、蒙、回、藏四万万同胞”。留日满蒙人士在“国民”观念的启示下,对于中国族群关系“从多元到一体”的认知,深刻影响了民国建立后的族群思想与族群政治。清朝统治者与以维新派为代表的汉人士大夫之间,取得了透过“变法维新”将王朝转化为近代国民国家的共识。立宪运动的“五族共和”族群论述,被晚清政府接纳,成为朝廷的官方族群政策。 到了20世纪初,清廷开始将自身定位为合“五族”、“五地”为一体的“中央”政府。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正式提出五族共和论,他在宣言中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人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这是中华民国第一次正式声明“五族共和”论,宣布体现民族平等原则的“五族共和”民族政策将是未来国家的治理之策[参17]。宣统帝在其后的逊位诏书中表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参18]。
措施
官制
中枢
清初以内三院为六部之首,其中内阁大学士满族一品、汉族五品,顺治亲政后虽然大学士表面上满汉平等,然实际汉族大学士只是陪衬,如时人谈迁所形容:“京堂俱一满一汉,印归满官”。虽然清中叶以后汉族大学士可与满族大学士分庭抗礼,然而决策权不在内阁,满族亲贵依然独揽大权[参4]。
清军入关之初,清廷设立内三院,即为内弘文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三院仿照明朝内阁制度 ,设置承政之职,同为承政,旗人承政为一品大员,汉人承政为五品小吏。来华传教士、中国官员汤若望指在清廷中较高的官缺都由一个满人和一个汉人掌握,但是“满人自然不能不略占优势,而主要工作则皆汉人担任了”。来中国旅游的日本人也洞悉到:“太祖兴满洲,一统汉土,不能信任汉人,诸官必并置满汉人,以持权衡。”[参8]
顺治八年,内三院被撤销,改设六部。六部的首脑由原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兼任,内阁制度正式运行。内阁大学士在表面上可以平起平坐,但实际上汉人大学士地位远在旗籍大学士之下。雍正五年(1727),世宗以上谕的形式确定了满洲大学士居首的制度,“满洲居首之大学士,在前行走外,其余大学士行走班次,应按其补授之日,前后行走,不必分别满、汉。”在此所谓的“不必分别满、汉”有前提,是以满洲大学士居首,乾隆十三年(1748),“始定制满汉大学士各二员,遇岁时、庆节、朝会,侍班汉大学士位在满大学士下。”[参8]
满洲的贵族在政治或生活领域主要在教育、科考、补缺、律法、生活待遇等方面享有一定特权待遇。清廷特为宗室子弟特设宗学,觉罗子弟有觉罗学,普通八旗子弟有咸安宫官学等八旗官学,内务府子弟有景山官学等[参19][参20]。在文武科举之外提供笔帖式、翻译士、皇帝侍卫等方式供满洲子弟进入仕途[参21]。
旗人因仕途坦荡,升职迅速,汉族士人子是多有不满:“十年窗下苦,不及一声嚎”。清末刚毅由笔贴式升至尚书时,狂妄地对汉人翰林说:“内人日内免身,倘生男也,坠地即与君同一资格。”这一狂言被在场的汉族官员夏仁虎记录下来,他愤愤不平地评价道:“盖满人捐数十金可得笔贴式,其升途一切与编、检、七品小京官同也。此本汉、满显分之阶级,唯刚傲恨,不恤人言,乃引以辱汉人耳。”李提摩太与刚毅交流时发现:“通过刚毅的详细叙述,可以清楚地看到满族人与汉人之间的鸿沟有多宽,之间所充满的嫉妒有多深。”[参8]
六部
清朝的六部虽然沿袭明朝,但是清朝的六部的权力不如前朝,六部尚书更不能直接对部下发命令,而六部尚书也不是行政首长。六部的权限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同时还有满汉之分,有一个汉人尚书,就必须有一个满洲尚书,并且始终以满尚书为主[参22]。
清廷不仅在中枢机构重用旗人,部院下属各衙门等机构内也重用旗人,六部官员成分情况,仅从《清朝通志》一书中所记载就可以看得非常明显,笔贴式一职在任何部门均无汉人,完全由旗人担任。在吏部中官职,一些汉人可以充任上至尚书、侍郎,下至郎中、员外郎等官,但是其他部门的基层官员基本上被旗人垄断。光绪朝祭酒盛昱曾言:“八旗之人不及汉人什百分之一,八旗之京官乃多于汉人数倍。”[参8]
有清一代,理藩院始终没有汉人在其中任过职,均由旗人独揽,只有到了清末才有为数极少的汉人充任。还有一些清廷认为重要省份的总督、巡抚均定为旗缺,乾隆解释边疆地区之所以重用旗人,是因为旗人骑射能力比汉人强。“朕前降旨:沿边及直隶地方营协,参用八旗满洲人员。原因满员弓马素优,人材骁劲,习于劳苦,整顿营伍,是其所长,是以令其分缺补用。今行之数年,边方营伍渐次整饬,而满员之于外任相宜者,亦俱经擢用。”然而实质上正如清代学者杭世骏在时务策中指出:“满洲才贤虽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部院以下各司的中层官员也是如此,旗缺居多,仅八旗满洲官缺就占到60%左右[参8]。
历代清朝皇帝谨记祖训:“本朝君临汉土,汉人虽悉为臣仆,而究非同族,今虽有汉人为大臣,然不过用以羁縻之而已,我子孙须时时省记此意,不可轻授汉人以大权,但可使供奔走之役而已。”[参8]
由于满汉地位悬殊,常有低级旗籍官员污辱汉族高级官僚的事件。又满汉大臣相见礼还是不平等,在晚清,“司员笔贴式谒见,满者请安,汉者打躬”。另外,在清朝官制中还存在满汉同官不同级的现象,如平级的官员,旗籍官员权力在汉官之上[参8]。
总之,就全国官员总数而言,汉人多于满人,但京内外文武要缺,则满人多于汉人。由于有满人只任六品以上官的成文,就保证了人数很少的满人集中控制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参4]。
语言
清朝将满语定为“国语”,将满文定为“国书”。在清朝皇帝的亲自督促采取下,把满文作为科举科目、考察官员升迁标准、对满语文不合格者进行惩罚、官员升迁及贬谪的标准也依据满语程度高低来定等等一系列措施来巩固扩大满语文的地位、使用范围和影响力。虽然清朝努力推广作为“满洲之根本”的“国语骑射”,也对满语文的推广采取力度及范围很积极的政策,这些措施也一度令满语文迎来鼎盛时期,但后来因汉语的抗同化力而逐渐转衰,有学者引用恩格斯的说法来形容清朝的发展:“由比较野蛮的民族进行的每一次征服,不言而喻,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由于征服而面临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参23]
另外有台湾学者认为虽然清朝的“国语”是满语,但所传授的内容却是儒家的经典,“崇满”有维护满民族优势地位与利益的因素,但并非对汉文化的排斥,乾隆时期恰恰是满洲汉化最为迅速的一个时期,而乾隆帝也是清代汉文化修养最为深厚的皇帝[参6]。
军事
人数不到100万人的满洲在征服汉地后担心上亿人数的汉人会反抗,因此将所有的军政大权全部掌握在八旗满洲手中,尤其是直属皇帝的上三旗。清朝中央的高级官员大学士、各部尚书实行满(旗)汉双任制,而实权都在满族官员手里,汉族官员只能备位。另外,掌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以及八旗都统等官职只能由旗人担任。掌握军权的驻防将军和都统是旗人的禁脔,掌握地方军政权力的总督也基本由旗人担任,只有少数汉人担任主管民政的巡抚。每有大征伐,必然任命满洲王公亲贵担任大将军、将军、经略。在整个清朝只有岳钟琪是唯一担任过大将军的汉人。满洲人可以不经科举便可直接成为皇帝的侍卫,然后可以出将入相,得封高官显爵。除了满洲人外,其次得到信任的是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以及外藩蒙古,最后是汉人[参24]。
汉军出旗
清朝的驻防反映了“首崇满洲”的治国理念,不完全信赖汉军、汉人。但在同样情况下,清廷更信赖汉军旗人。后来随着旗人生计日益艰难,满洲任职升迁呼声日益高涨。雍正时通过削减汉军专缺,增加满洲缺,来缓解满洲就职压力。到乾隆时,官员尤其是满洲官员为解决满洲生计问题,而扩大满洲就职的呼声更高,清廷的主要做法是令驻防汉军官员出旗调补,空出的缺由满洲旗人充补。可见,令汉军官员出旗调补主要目的就是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安排京旗满洲旗人就业。汉军官员出旗是进一步地解决满洲旗人生计问题的一种方式[参25]。
因清廷始终抱定“首崇满洲”执政观念,不惜牺牲汉军和汉人利益解决满洲生计问题,实施汉军官员出旗调补这一非常狭隘的措施,故必然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令汉军官员数量减少,其地位进一步下降。以督抚为例,顺治年间,满洲、蒙古人没有一个任督抚者,汉军督抚却达到116人,占总数的66.29%。康熙年间,“八旗人员之任督抚者,汉军则十居其七”。雍正朝40位督抚中,汉军也约有七成的比率,这也延续着顺治、康熙两朝的发展态势。而乾隆朝汉军督抚人数比例急速下降,总督共128人,汉军11人,只占8.60%;巡抚共241人,汉军24人,占9.96%。督抚所占比例还不到百分之十[参25]。
雍正时大量裁撤汉军缺,同时“本朝(雍正朝)汉军、汉人一体简用,内外不分”,使汉军和汉人升转异常困难。大量汉军官员和汉官仕途淹滞,这就为官场请托贿赂提供了土壤,引起吏治败坏的问题[参25]。
有学者指出,同为汉人,投靠早的辽左旧人、北人、南人差距明显,排序是按照投靠新政权的时间先后。同样是汉军出旗,投靠时间不同,命运也不同。据学者刘小萌言,入关前就投靠清廷的“陈汉军”,就不在出旗之列;被强制出旗的,是入关后才投靠的“新汉军”。意味着民族属性也许仅仅是表象,问题的本质在于既得利益集团的政治资历的高下[参10]。有学者以社会学上具普遍意义的论资排辈、优势积累、“强者恒强,弱者相对恒弱”的社会分层理论解释清代社会地位的划分,八旗满洲投靠爱新觉罗氏最早,接触时间最久,军功最高,资历最深。这一优势在入关后被迅速巩固,满洲子弟的汉语和执政能力迅速提升,集团资源被迅速整合。作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不但在很大程度上把持机会资源,也掌握优质教育资源,从而使其子弟得到极好的教育和历练,在能力上并不逊于汉人,心理上也更为自信。论资排辈,不一视同仁,优待、重用有背景者,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由此导致“一步早、步步早,一步晚、步步晚”的低社会流动,凸显出身和门第的重要,而门第社会非清代也非中国特有,例如两汉直至隋唐的“门阀士族”对官职的垄断、以及其与“寒门”的对立就是中国史上的例子。汉军“出旗”最早并非因为其汉人血统,而是因为比起满洲、蒙古,汉军投靠和服务清廷的资历最浅。因为历史原因,在清代政治资历正好与族群属性高度吻合,很容易给人以民族属别决定政治地位的错觉。历史学家定宜庄指出,很早投靠努尔哈赤的汉人,被分入八旗满洲且其后也未被析出。怀疑此中揭示的是满族早期构成的一个原则,即“政治资历决定民族属性,而非血统、语言、习俗等民族属性决定资历”[参10]但亦有学者认为上述说法忽视了八旗具有的“民族性特征”[参11]。
亦有学者指出,同为汉人,投靠满清较早的辽东旧人(俗称陈汉军)满化程度较深,有一种其他汉军所缺乏的对满洲人的认同感,反映在习俗上,陈汉军从满洲十居六七,而入关后入旗的汉军,从满洲仅十居一二[参4]。
满蒙八旗与汉八旗的待遇差异
汉军八旗的都统、副都统往往由满洲担任;在分配上,待遇高、钱粮丰厚的兵种历来由满蒙子弟把持,而汉军子弟只能充当收入较低的马甲、步甲;同一兵种,待遇也有差异,如养育兵,满蒙子弟月银三两、汉军子弟二两;官学生,满蒙子弟月银一两五钱、汉军子弟一两;对八旗孤寡老人,每人月给银一两,如是满、蒙旗人,另给米一石六斗。另外,清廷规定,满蒙旗人的家口不准卖与汉军、汉人,汉军的家口不准卖与汉人,换言之,满蒙旗人可恣意占有汉人家奴,而汉军与汉人则没有资格置购满蒙旗人的家奴[参4]。
影响
政治方面
因清朝统治者对满洲民族意识的梳理和重塑有重要的政治层面的考虑,清代边疆的少数民族主要是通过对“满洲”的认同来体认中华“大一统”,故有“崇满洲以安藩部”,从而有效联系“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切实需要。“崇满”所针对的主要是日渐兴起的蒙古和回疆势力的挑战,及其所触发的“胡虏无百年之运”的思想异动,这种异动在清朝国内和属国朝鲜有所反映,雍正时期出使清朝的朝鲜使臣回国后给朝鲜国王的上疏中说:“自古夷狄之主中国,非有仁义德礼,服天下之心而臣之也。华夷杂处,祸变层生,苟无圣人之应期,则漠北诸种,必将因其衰而代之。盖今胡运之穷,不十数年可决,而蒙古强盛,异时呑倂,必至之理也。”这种情况在朝隆时期进一步深化,并且从准噶尔蒙古和大小和卓之乱可见。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清朝统治者通过对满洲部众的精神整合与“国语骑射”传统的张扬,威服和结合边疆地区[参6]。
清政府长期实行“首崇满洲”的政策,这不仅给旗人带来不切实际的优越感,而且造就了社会不平等,必然引发满汉矛盾。满族与蒙古族中的有识之士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但清王朝还始终坚守八旗驻防、满汉分职、满汉别居、坐食饷银、严禁满汉通婚等政策。这些政策虽遭汉人侧目,却始终是朝廷维持少数族裔权贵统治的根本大计,不容置喙。优渥满族的政策以及长期积聚的满汉矛盾带来旗籍权贵的斗志消弭与群体无力。一方面他们的权利与生俱来,无需经过长期、艰苦的奋斗,所以不会对已有权利格外珍视。他们不但不积极进取,反而仰仗着“家足温饱”,不愿“与世角逐”、“徒自苦尔”。另一方面,积聚已久的满汉矛盾致使汉民族的“反满”发展成一种无形力量,给旗籍权贵带来空前压力,也导致清王朝旗籍权贵集团统治的最终崩塌。鼎革之际从掌权到失权,到存亡绝续的关键时刻,多数旗籍权贵心态坦然[参26]。
军事方面
八旗与绿营兵在抚恤金和立功受赏方面也有差距,加之绿营士兵的俸饷和俸米经常被苛扣,但旗人就不会出现这情况,两者待遇迥异,导致八旗与绿营兵很难和睦相处[参8]。
清廷声言“满汉一体”,但“首崇满洲”的措施,使汉军、汉人的不满情绪无法避免。在官职总量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汉人、汉军职位缩减,直接导致汉军和汉人官员数量减少,整体势力下降。而在汉军、汉人官员减少的同时,满洲驻防官员却增多,整个清朝官员队伍呈现满洲化倾向,在整个官僚体系中占据越来越多的位置。但这种现象可能会导致汉军、汉人仇视满洲。此外,驻防汉军官员出旗调补,汉军、汉人官员壅滞,升转困难,而满洲凭借其统治民族优势,充补驻防汉军官员出旗空缺,升迁相对容易,这会使汉军、汉人产生怨气,对满洲不满。这些仇视和不满,虽然在乾隆朝没有爆发,但使清初以来平缓的满汉矛盾变得不再平缓,而成为近代反满情绪积蓄渊源之一[参25]。
评论
孙文以反对民族不平等作为革命的理由:“我国去年之革命,是种族革命,亦是政治革命,何则?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族独占优胜之地位,握无上之权力,以压制其他四族。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种族不平等,自然政治亦不能平等,是以有革命。要之,异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结果惟革命;同族间政治不平等,其结果亦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参27]
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历史学教授柯娇燕认为,在清朝统治者所构建的天下秩序观中,皇权的表达具有“共主性”(Simultaneities),清朝成功地将几种不同的统治方式糅入皇权之中,并在不同的地域空间和价值体系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在该天下秩序观之下,谈论“满族中心观”没有意义,清朝皇帝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仅仅把满洲人看作是多民族帝国的一分子,认为一个真正的帝国不是隶属于某一个文化的,而是超越文化的存在,帝国的皇权也是如此[参28]。她亦认为,乾隆帝作为清朝的最高统治者,拥有征服者、家族首领、神权领袖、道德典范、律令制定者、军事统帅、文化艺术赞助者等多重身份,这多种身份既相互联系又具有混杂性,但是又集中统一于乾隆帝一身,乾隆帝不仅仅是满洲人的大汗,更是全天下的共主[参29]。
有学者以明清两朝的统治集团在财政负担等方面试作出对比,清代八旗占据全国人口不到2%,消耗25%的财政预算;明朝宗室的俸禄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已占据国家财政的37.33%,若按照明律足额发放俸禄,在1614年明政府即便倾全国之力都无法负担人口增至16万多人的明宗室,因为其总额已经超过全国田赋收入的总额。此外,明代宗藩也因为人口增加出现贫困化现象,发生过宗室包围官府和暴力索禄事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清代八旗身上。清朝中晚期在内外交困下国势每况愈下,致使民众对政府强烈失望和不满,该学者认为,在此背景下,清代即便是汉族政权当政,面对的社会矛盾一样尖锐,明王朝的灭亡很大程度上是同民族的流民大起义的结果,而且以明朝皇权高度膨胀,藩王和王庄遍布全国,充当皇权爪牙的宦官势力相当庞大,从明太祖清洗异姓功臣等情况来看,他们对异姓权臣(如曾国藩、袁世凯)的出现,警惕心未必就会小于满族统治者;在改革的呼声下,明廷亦有可能出现一个最终导致流血政变和革命的“皇族内阁”[参10],有学者指出上述的说法过于极端,无视八旗具有的“民族性特征”[参11],另外亦有学者认为如果当时统治者不是满人而是汉人,情形或者可以根本不同,在汉人的统治下,同盟会就不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参15]。
清王朝长期实行优渥满族的政策,势必形成体制内的深刻矛盾,这是灭亡的潜在远因。同时,宣统朝少壮派权贵当政后,打破了原有权力的大致平衡,构成政治体制的最大危机,加上政权内部缺乏危机应对机制等因素,从而导致王朝崩解[参26]。
注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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