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协一
生平
冯溥之子,其因父荫,以浙江绍兴府同知升江西广信府知府。当时恰逢三藩之乱结束,耿精忠起兵,大量流民进入境内,冯协一抚绥倍至,解决流民问题。在地方力行清丈法,获得百姓官员称赞。补广东广州府知府,当时战乱刚息,民心不定,恰逢连州瑶族民变,冯协一请用王阳明的“雕剿法”进行平定,为当地官员所倚重。担任福建汀州府知府时,与汀州总兵陈有功平定漳州陈显五、宁化曹祖干等盗乱,为康熙帝所听闻,民间亦建造生祠祀赞。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任台湾府知府,期间免除各种赋税。不久乞归致仕[1]。
著作
参考文献
- ^ 姚延福《光緖临朐县志》(卷十四·中·先正下):“冯协一,字退菴,溥子,荫生,以浙江绍兴府同知升江西广信府知府。耿精忠乱后,协一抚绥倍至,流民渐复,豪右田多隐占病民而漏赋,上饶尤甚。协力行清丈法,官民称便,丁殳忧服阕。补广东广州府知府。尚之信初平,人怀疑贰盗贼肆行。圣祖降旨切责大吏。协一议萑符顿息,又连州生瑶为乱,协一请用明王守仁雕剿法平之,大吏皆倚重焉。广东有均平银出之,各里大县动至累万。协一请于巡抚彭鹏革除之,以吏议去,又补福建汀州府知府。会漳州陈显五等倡乱,宁化曹祖干应之,延及清流、永定诸县。协一会汀州总兵陈有功捕之。然后闻于上,民建生祠祀之。寻调台湾府知府。台湾民成丁,以上岁输银一钱六分于官,曰公用。协一曰,均平类也。除之。旋乞归。”
- ^ 姚延福《光緖临朐县志》(卷十四·中·先正下):“著有友柏堂遗诗,采入四库全书。子愿官至无为州知州,有廉惠之誉。”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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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江芑 |
汀州府知府 康熙四十七-五十一年 (1708-1712年) |
继任: 江芑 |
前任: 陈瑸 |
台湾府知府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上任 |
继任: 王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