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浚
高浚(?—558年),字定乐。北齐神武帝高欢的第三子、文襄帝高澄及文宣帝高洋之弟,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之兄。庶出[1]。
母
王氏,高欢的姬妾,可能是寡妇再嫁,嫁给高欢后不足月即生下了高浚。
生平
王氏可能是寡妇再嫁,嫁给高欢后不足月即生下了高浚,高欢推测不是自己的骨肉,虽然照样抚育,但不太爱惜[2]。但是高浚少有智慧,所以其后得到高欢宠爱。高浚虚龄八岁时,向博士卢景裕询问说:“‘祭神如神在。’是有神呢,还是没有神呢?”卢景裕说:“有。”高浚说:“有神应当说祭神神在,为什么麻烦加个‘如’字?”卢景裕不能回答[3]。元象年间,高浚受封为永安郡公。高浚豪爽而有气力,善于骑射,为高澄所喜爱[4]。高洋在当太原公时,带高浚一起去见长兄高澄,高洋在高澄面前柔弱懦怯,有时流出鼻涕,高浚就经常呵斥高洋的侍臣说:“为何不给二哥擦鼻子!”高洋因此讨厌高浚[5]。
高浚任青州刺史,聪明矜恕,得到了青州官民的拥护[6]。高洋即位后,高浚晋爵为永安王[7][8]。
高洋酗酒,高浚私下埋怨说:“二兄因酒败德,朝臣无敢谏者。大敌未灭,吾甚以为忧。欲乘驿至邺面谏,不知用吾不?”高洋得知后更加生气。高浚入朝,陪伴高洋出游东山花园,高洋酒后将衣服脱下,高浚说:“此非人主所宜!”高洋不理。高浚又私下找来他们的姐夫丞相杨愔,责备他不进谏。因为高洋不喜欢大臣与诸王沟通,结果杨愔因此惧怕以把此事上奏高洋,高洋怒道:“小人由来难忍。”罢酒回宫[9]。
高浚回到青州,又上书进谏,高洋一怒召他回京。高浚害怕,装病不肯回京。高洋怒极,派人逮捕他回京,青州几千百姓哭着为他送行。回到京城,他与七弟高涣都被关在铁笼里,囚禁在北城的地牢中,吃饭和大小便同在一室[10]。
后来高洋来探监,站在地牢门口歌唱,令两人和歌,两人恐惧过度,歌不成声。高洋也觉悲悯,打算饶恕他们。高湛在旁,因素与高浚有怨,便进谏道:“猛虎安可出穴?”高浚听后大叫:“步落稽,皇天见汝!”高洋也担心两人出狱后会成为后患,遂命壮士刘桃枝对铁笼乱刺。高浚、高涣以手拉折槊,号呼上苍,高洋又命向铁笼丢去火把,将两人烧死,死状恐怖,令人痛心[11]。
高浚的妻子陆氏被赏给仪同三司刘郁捷为妻。不久高洋查知陆氏和高浚夫妻并不恩爱,就将她赦免[1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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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注释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神武皇帝十五男:……王氏生永安简平王浚,……永安简平王浚,字定乐,神武第三子也。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初,神武纳浚母,当月而有孕,及产浚,疑非己类,不甚爱之。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而浚早慧,后更被宠。年八岁时,问于博士卢景裕曰:“‘祭神如神在。’为有神邪,无神邪?”对曰:“有。”浚曰:“有神当云祭神神在,何烦‘如’字?”景裕不能答。及长,嬉戏不节,曾以属请受纳,大见杖罚,拘禁府狱,既而见原。后稍折节,颇以读书为务。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元象中,封永安郡公。豪爽有气力,善骑射,为文襄所爱。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文宣性雌懦,每参文襄,有时涕出。浚常责帝左右,何因不为二兄拭鼻,由是见衔。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出为青州刺史,颇好畋猎,聪明矜恕,上下畏悦之。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保初,进爵为王。
- ^ 《北齐书·文宣帝纪》:癸未,诏封诸弟青州刺史浚为永安王,尚书左仆射淹为平阳王,定州刺史浟为彭城王,仪同三司演为常山王,冀州刺史涣为上党王,仪同三司淯为襄城王,仪同三司湛为长广王,湝为任城王,湜为高阳王,济为博陵王,凝为新平王,润为冯翊王,洽为汉阳王。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文宣末年多酒,浚谓亲近曰:“二兄旧来不甚了了,自登祚已后,识解顿进。今因酒败德,朝臣无敢谏者,大敌未灭,吾甚以为忧,欲乘驿至邺 面谏,不知用吾不。”人有知,密以白帝,又见衔。八年来朝,从幸东山。帝裸裎为乐,杂以妇女,又作狐掉尾戏。浚进言此非人主所宜。帝甚不悦。浚又于屏处召杨遵彦,讥其不谏。帝时不欲大臣与诸王交通,遵彦惧以奏。帝大怒曰:“小人由来难忍!”遂罢酒还宫。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浚寻还州,又上书切谏。诏令征浚,浚惧祸,谢疾不至。上怒,驰驿收浚,老幼泣送者数千人。至,盛以铁笼,与上党王涣俱置北城地牢下,饮食溲秽共在一所。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明年,帝亲将左右临穴歌讴,令浚和之。浚等惶怖且悲,不觉声战。帝为怆然,因泣,将赦之。长广王湛先与浚不睦,进曰:“猛兽安可出穴。”帝默然。浚等闻之,呼长广小字曰:“步落稽,皇天见汝!”左右闻者,莫不悲伤。浚与涣皆有雄略,为诸王所倾服,帝恐为害,乃自刺涣,又使壮士刘桃枝就笼乱刺。槊每下,浚、涣辄以手拉折之,号哭呼天。于是薪火乱投,烧杀之,填以石土。后出,皮发皆尽,尸色如炭,天下为之痛心。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后帝以其妃陆氏配仪同刘郁捷,旧帝苍头也,以军功见用,时令郁捷害浚,故以配焉。后数日,帝以陆氏先无宠于浚,敕与离绝。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乾明元年,赠太尉。无子,诏以彭城王浟第二子准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