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息(?—?),鲍氏鲍叔牙的后代,鲍国的玄孙、鲍牧之子。中国春秋时期齐国的大夫。

鲍息
本名姓:
氏:鲍氏
名:息
国籍齐国
活跃时期春秋
知名于齐国大夫
父母父:鲍牧

前487年,齐悼公用计骗鲍牧自愿流放至潞地,在那里诛杀他[1]。悼公诛杀鲍牧后,立其子鲍息为大夫,以存鲍叔牙之祀。

前485年,鲍息与悼公有杀父之仇,田成子田常唆使鲍息弑杀齐悼公,立其子公子壬为国君,是为齐简公[2]

前484年,在吴国讨伐齐国前,吴王夫差听信为伯嚭所谗,而不听伍子胥“联齐抗越”的主张。伍子胥趁便出使齐国时,将儿子托付于鲍息,改为王孙氏。艾陵之战结束回吴国后,夫差知道此事,赠剑赐伍子胥自尽。[3][4]

前481年,田常弑杀简公和阚止,立简公弟姜骜为齐平公[5]。五年后,齐国国政皆归田常主理。田常于是尽诛鲍氏、晏氏及公族之强者[6]

参考文献

  1. ^ 春秋左氏传 哀公八年》:鲍牧又谓群公子曰,使女有马千乘乎,公子愬之,公谓鲍子,或谮子,子姑居于潞以察之,若有之,则分室以行,若无之,则反子之所,出门,使以三分之一行,半道,使以二乘,及潞,麇之以入,遂杀之。
  2. ^ 卷三十二 齐太公世家 第二》:鲍子与悼公有郤,不善。四年,吴、鲁伐齐南方。鲍子弑悼公,赴于吴。
  3. ^ 春秋左氏传 哀公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面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类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
  4. ^ 卷三十一 吴太伯世家 第一》:越王句践率其众以朝吴,厚献遗之,吴王喜。唯子胥惧,曰:“是弃吴也。”谏曰:“越在腹心,今得志于齐,犹石田,无所用。且盘庚之诰有颠越勿遗,商之以兴。”吴王不听,使子胥于齐,子胥属其子于齐鲍氏,还报吴王。吴王闻之,大怒,赐子胥属镂之剑以死。将死,曰:“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为器。抉吾眼置之吴东门,以观越之灭吴也。”
  5. ^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 第十六》:田常既杀简公,惧诸侯共诛己,乃尽归鲁、卫侵地,西约晋、韩、魏、赵氏,南通吴、越之使,脩功行赏,亲于百姓,以故齐复定。
  6. ^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 第十六》:田常言于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田常于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