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福(1435年—1501年),字天兴江西饶州府乐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黎福

大明嘉议大夫南京兵部右侍郎
籍贯 江西饶州府乐平县
出生 七月十八日
逝世 弘治十四年
配偶 王氏
亲属 (子)黎昭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八名举人,年三十二岁中式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零九名进士。授监察御史,巡按真定、四川,出知镇江府,以忤汪直被逮,后释放,改知襄阳府,又改知宁国,弘治元年(1488年)三月官云南布政司左参政,四年(1491年)五月升广西右布政使[1],八年五月转广东左布政使,九年十月召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十二年九月征拜南京兵部右侍郎,三月以疾不良于行,十三年五月诏许致仕,乘驿以归。弘治十四年卒于家[2],享年六十七。

家族

曾祖黎伟德,祖黎仕雅,父黎宪常,母胡氏,具庆下[3]

参考资料

  • 王鏊《嘉议大夫南京兵部右侍郎黎公福神道》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五十一》:弘治四年五月庚辰 升云南布政司左参政黎福为广西右布政使,河南按察司副使傅希说为广西按察使。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八》:弘治十四年八月,致仕南京兵部右侍郎黎福卒。福字天与,江西乐平县人。成化二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数言事不避讳忌按真定四川有能声监京畿乡试忤当道意出知镇江诸凡毙政多所厘革豪姓敛迹群人有黎青天之谣时太监汪直将来江南势张甚福避不与见汪衔之因都御史年俸事并逮福下锦衣卫狱事白还郡以忧去服除改襄阳复改宁国进云南左参政两广左右布政使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后被劾老愦致仕去至是卒年六十七赐祭葬如例福性廉介为御史及守镇江时颇有声称然竟不免为言者所指摘论者盖惜其去之不早云。
  3.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二岁中式成化二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一百零九名进士。七月十八日生,行六,曾祖黎伟德;祖黎仕雅;父黎宪常;母胡氏。具庆下,妻王氏,兄祜;辅,弟贵;昉;旭。由国子生中式江西乡试第八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八十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