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国民党南京市党部
KiddleLiou2000在话题“应加上“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历史名称”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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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上“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历史名称
察诸史料,例如《南京党务》第一卷第二期(1929年4月)、《教育部公报》(1932年1月24日)第一二页、《天津市政府公报》第七十八期(1935年7月)第17页、《宁夏省建设汇刊》第一期(1936年12月)第二七页、《国民党南京市党部批转任文鸿财产损失呈公函》(1945年10月15日)、《京沪旬刊》第二十八期(1947年4月11日)第四版等正式文件,均有“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落款或字样。显然在此时段中,南京市党部正式命名为“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然介绍中竟无此名称,或许应于条目中加上。 另,“南京特别市执监委员会”居于条目主要位置,但于各资料库搜索,结果寥寥,“抗日战争与近代中日关系文献数据平台”、“全国报刊数据库”、“国史馆”均无检索结果,“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则结果众多,显然后者更具代表性,前者之存在与否、是否有代表性还需考量。--KiddleLiou2000(留言) 2023年3月27日 (一) 03: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