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富智康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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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诉讼事件作为单独条目来写Billyliang 10:29 2006年10月6日 (UTC)

为了更全面的认识富士康,请考虑增加以下部分:

户口与违约金问题

集体户口成了企业的工具,中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此问题,而在富士康的身上体现得尤为典型,肯请有正义感的人士关注此问题并贡献更多内容。目的并不是针对这家公司,而是为促进法律与人权在中国的进步,富士康作为知名大企业更应做出正面表率,而不是回避与封杀。

富士康收取新干班所谓的违约金是违法的

富士康霸王合同

征集对富士康扣押档案行为的集体诉讼

油松派出所是怎样处理富的户籍问题的

敬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抗议场所

请维护加入内容的中立性以及维持版面的正常。—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6日 (日) 17:23 (UTC)回复

九连跳,没人写吗?

维基百科应该记录啊!!!—5·12中国爱 2010年5月17日 (一) 01:18 (UTC)回复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有有时间欢迎你自己写。我是比较缺乏具体的材料,还有我觉得没有太大必要写9连跳,毕竟富士康太大了,相比9个人比例还不算高。另外破坏版面的内容里有涉及跳楼的,你也可以参考那些资料整理一下放上去。—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14:16 (UTC)回复
这么有趣吗?那有兴趣的朋友还真应该收集一下资料写。—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2:57 (UTC)回复
  • (!)意见,反对再开新条目,要是年年都有人跳,那样岂不是这种条目一堆?跳楼应该用平常心看待,毕竟这与空难或重大交通事故不一样,影响力有限。-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3:10 (UTC)回复
我比较倾向于让群众说明影响力,如果真的影响力有限,条目挂上去最终还是要被删除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5:04 (UTC)回复

职员跳楼的动机?

职员跳楼动机维基百科以为是“原因未明”? 但是,根据BBC报导,以2009年5月,25岁自杀员工孙丹勇为例,富士康公司给予家属抚恤金52,700美元(即是411,000元人民币),并给予孙丹勇的父母有生之年每年4,400美元(即是34,000元人民币一年)安家费。问:活着的人有多少个,毕生“不劳而获”,可以收到这笔奖金?--Liuxiaoyung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3:41 (UTC)回复

维基百科编辑条目应以有事实考证为例。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人有时候在没有可考证资料的情况下加入相关内容,但应尽量确保条目的可靠性。你上面的话说的固然有点道理,但你自己好像也没有合理解释,所以就算是你,心中大概也是“原因未明”吧。如果你有充分证据说明孙丹勇自杀的原因,欢迎补充,但在事实未明之前,就只能写原因未明。另外,维基百科的内容是维基人编辑的,所以并不存在诸如“维基百科以为是”这样的说法。维基百科上的大部分内容并不代表维基百科自身对事件的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5:03 (UTC)回复
知情者请自己写,谢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23:26 (UTC)回复

11 or 18

报称11跳,贵网有18。什么搞的,游泳溺毙生病仙游也算上来?马夫否?--Cviewdrope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8:09 (UTC)回复

你都说是11跳,而18的上面写的是“非正常死亡”,范围比跳楼要大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23:29 (UTC)回复

富士康恶劣严酷的管理制度

(本段内容侵权,已经移除,有兴趣者可以直接往天涯社区看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79282.shtml)-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9:16 (UTC)回复

创作人,借刀杀人的引述

维基百科,某些创作人,引述新闻人物的发言时,经常加插“个人喜恶”,加盐加醋、断章取义,甚以“借刀杀人”来形容,例如,维基某创作人: ‘香港首富李嘉诚被问到富士康员工连番跳楼自杀一事时,以支持的口吻说,佩服富士康负责人郭台铭所做出的成绩。[1]

回看访问。李嘉诚哪有这样单打郭台铭!?长和系主席李嘉诚是说:对连番跳楼自杀感到不安但,认为郭台铭是出色的企业家,李嘉诚不想批评郭台铭及富士康。李嘉诚有感而发说:‘批评人很容易,他指社会上一些人,很容易批评官员及政府,漠视政府官员为香港长远利益作出的努力。[2]--Cielonghun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23:51 (UTC)回复

原文取自 台湾中央日报,并非维基人创作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41&docid=101176274

富士康/香港首富李嘉诚为郭台铭打气 王鹏捷/综合报导

香港首富李嘉诚今天被问到富士康员工连番跳楼自杀一事时,以支持的口吻说,佩服富士康负责人郭台铭所做出的成绩。 中央社27日报导,李嘉诚今天在记者会上被问到富士康事件时说,自己曾经营工厂,认为批评别人容易,但实质经营苦况只有经营者才知道。 他不愿评论事件本身,但表示郭台铭是一位成功的生意人,佩服郭台铭所做出的成绩,也会尊重付出努力才得到成功的人。 他又说,“相信郭台铭对事件感到不安乐”。对于郭台铭亲身到深圳厂房了解事件,李嘉诚也表示感到佩服。

“各界对富士康跳楼事件的看法 ”

“各界对富士康跳楼事件的看法”不是应放在2010年深圳富士康员工意外事件吗?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0:37 (UTC)回复

“正面看法”?都已经失去了十几条生命,何来“正面”的看法。建议改为“中性看法”来作为子标题描述。220.228.148.78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03:22 (UTC)回复

“看法”段落的分段是很有问题,里面的看法有很多都不算是正面的,又很难分辨是负面的。不过“正面看法”这种说法本身并没有问题,只是说这个看法是支持富士康,所以叫“正面”而已。我的建议是将整个意见段分类为“大陆看法”“香港看法”“台湾看法”“西方国家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09:48 (UTC)回复

警告侵权的维基人,维基百科不是发泄百科

尽管富士康可能让你感到不适,但请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的不适。以下是我发现的侵权内容。

(已删除)

如有意再次表达以上内容,请用自己的话重新写作,谢谢合作。以上内容标示完毕后删除。—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6:12 (UTC)回复

建议日后将近期跳楼内容整理到“2010年深圳富士康员工意外事件”

如题。传送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5:50 (UTC)回复

目前太乱,等事情平静了再整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3:20 (UTC)回复
还是忍不住动手了呵呵—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0:44 (UTC)回复

警告部分维基人无故删除资料

本人关注部分用户无故地将负面资料删除。在此我警告有关人士,除非涉及侵权、资料不可信等违反维基方针外,不应无故删除负面资料。在大规模删除前,理应在讨论页上提出,请各位留意。祝编安。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08:59 (UTC)回复

很同意!--Ksyrie(Talkie talkie) 2010年6月4日 (五) 04:09 (UTC)回复

社会性事件段存在的问题

1:其中大量内容侵权,应该重新改写。

2:血汗工厂段,英国邮报报道,富士康为何要告第一财经日报?难道转载有罪?我又再考证了一下,原来第一财经日报有另外一篇报道此处。而相关事件的评论在此。我不明白为何有这么多人揭短,但就没人想想这么简单的问题?

中立、事实,在某些人冒火的眼光中,好像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失去理智。看看某某百科,我不敢说他们是抄那边的,但内容相似度真的非常的高。

大家将批评富士康的勇气拿出来,寻找真相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31 (UTC)回复

补充一下,专题内文章[此文]提及2004年鸿海也有告台湾记者,不知为何台湾朋友都忘记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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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科技集团)与富士康国际(FIH)完全不是一回事,后者只是前者的一个事业群,请不要随意重定向。猿创研究 (留言) 2010年6月18日 (五) 15:08 (UTC)回复

条目内未附来源佐证的死亡及自杀清单,暂移至此

待找参考来源后还原;后来者亦请务必付上来源,以证事件可靠可信

  1. 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2. 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3. 2008年3月16日,富士康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4. 2009年7月15日,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5. 2009年8月20日,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6. 2010年1月23日,19岁的员工马向前在富士康华南培训处的宿舍死亡,此事经过家属猛追不舍及媒体持续曝光,目前二次尸检结论为“高坠致死”,警方决定不予立案。是为2010年第1宗员工坠楼事件。
  7. 2010年3月11日晚9时30分,富士康龙华基地一名20多岁的李姓男工在生活区C2宿舍楼5楼坠亡,原因疑为过年加班费被盗,一时想不开而轻生,对员工自杀的原因,富士康公司仍未表态。是为2010年第2宗员工坠楼事件。
  8. 2010年3月17日上午8时,富士康龙华园区一名田姓女子从宿舍楼跳下摔伤,其本人表示跳楼原因为“活着太累”。是为2010年第3宗员工坠楼事件。
  9. 2010年4月6日下午3时许,富士康观澜工厂C8栋宿舍一名未满19岁的江西籍饶姓女工从宿舍楼7楼坠楼,目前仍在医院治疗,该员工进厂才28天,是公司的一线作业员,跳楼后在空中被树枝挡了一下,当时保住了性命,跳楼原因初步怀疑系感情纠纷。是为2010年第5宗员工坠楼事件。
  10. 2010年5月14日晚10时50分许,在深圳富士康龙华厂区北大门附近的福华宿舍,一名21岁安徽籍梁姓男工从宿舍楼7楼楼顶坠地,抢救无效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2010年第9名坠楼的员工,共造成7死2伤。就第九起跳楼事件,警方判定系自杀。(见5月16日新华社电)。但该员工身上有四处刀伤,跳楼的楼顶发现血迹,使人怀疑是谋杀。
  11. 2011年7月18日凌晨,一名21岁蔡姓男员工自深圳龙华厂区北门百鸣园宿舍6楼堕楼,当场死亡,是为“第17跳”。 -- 小沙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1: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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