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番茄

最新留言:6个月前由Peterlee97在话题马铃薯亚属 ?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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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讨论

  1. 讨论):蕃茄、蕃石榴、蕃薯等带有“番”的植物,应该替换成带有草部的“蕃”,这位这些都是植物,仅仅是“番”在字面上只能得知是“番地”的东西,并不能确切的知道这些是“植物”,根据中文造字法则应该替换成带有草字头的“蕃”才更加准确。还有我要声明一点,这不是繁简转化的问题,简体字里也有“蕃”。
  2. 番茄蕃茄
  3. 番石榴蕃石榴
  4. 番薯蕃薯

--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04:32 (UTC)回复

    • (-)反对:是不是植物与名称有没有草字头没有关系。—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0日 (日) 08:39 (UTC)回复
      • (!)意见:有关系,就像简体中的人参和繁体字中的人蔘一样,因为简化而和参加的参混用,根本不能体现出中文造字的构思巧妙精准。因为这不是繁简问题,所以我希望应该用会声又会义的写法。--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反对:我们维基百科只负责介绍已存在的辞汇,不负责为现存的辞汇改名字。何况,既然“番”字承载了“这玩意产自番地”这有趣而重要的历史信息,将之替换为只能表示“这颗水果头上长草”的“蕃”字,怎么看都没有比较好……Fuenping 2011年1月31日 (一) 06:55 (UTC)
      • (!)意见:番代表来自番地,那么草部就代表这是植物,合情合理。“这颗水果头上长草”是因为草字头在上面,又不是真正的在上面有草,而且“怎么看都没有比较好”这句话带有主观意识,我并不觉得者可以作为理由。“蕃”没有乱改固有的名字,台湾标准国字就是蕃茄而不是番茄。--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 (+)支持理由已经在上面讲的很清楚了。--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 (:)回应:查了台湾教育部的辞典,并未发现所谓标准国字使用“蕃茄”,还是写为“番茄”。而且从来没有所谓植物名称必须有“草部”的说法,本来是什么名称,并不会因个人的希望(如上面提到的“希望应该用会声又会义的写法”)而改变。—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1日 (一) 13:23 (UTC)回复
另外查了“番茄”、“番石榴”,也都是写为“番”。—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1日 (一) 13:26 (UTC)回复
(!)意见: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是植物就一定要加草字头,而是加了草字头大家才知道他是植物。例如:豌豆的豌,他完全可以不用偏僻的豆来作为部首,但是因为豌豆不仅仅是植物还是豆类,所以才要加豆,同理可证。教育部也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而且请问您是怎样使用教育部字典的呢?这个字典的版本会不会有不完善之处或者过于老旧呢?加上草字头不是我的个人希望,大家生活中有草字头的使用频率也很高吧,大家对这个字的字义漠不关心,觉得只要看懂就行了,随便漠视的态度才造成现在的局面。--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4:14 (UTC)回复
      • 刚刚我查了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其中对番有没有草部的解释非常含糊其辞,在蕃茄和蕃薯中把有草部的列为第一位,而在蕃石榴中却又把没有草部的放在第一位,可见字典的编辑工作者们对于很多产生歧义地方都是始料未及的,所以我觉得还是用既能表达含义又能表达读音的蕃字为好。--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1:08 (UTC)回复
        • (!)意见:我不打算花那么多心思在这边考辩字缘,针对本议题自己的一票我也早已投过了;我想强调的只有一个重点:如四季风雅按他自己的主观标准,一再指称的“胡乱使用”,其实才是世界各种语言形成的“正常现象”。“番茄”等词形成当前的写法,自有其历史根源;对现代人而言,这些“既存写法”所承载的资讯,都有其历史语言学价值,不是任何一厢情愿的“后设”规范或辩论可以恣意否定的——更何况,在当前的议题上(头上长不长草),根本也不存在着共识或权威性的“规范”。像这样缺乏客观性又枉顾文字使用实况的“改写”提议(请注意:这是“改写”,不是“订正”),其理由薄弱、颠倒本末,不但缺乏建设性,也根本不是维基百科可以或应该加以决定的课题。你我都不是传说中的仓颉,番字头上“该不该长草”也不是个“我觉得”或“你认为”的问题;与其在这边跟无辜的“番”字过不去,不如多花点心思“踏踏实实地去改善条目内容”、订正“真正的错别字”……等等,还比较有助于实现大家理想中严谨的维基百科。Fuenping 2011年2月1日 (二) 02:36 (UTC)
          • (!)意见:我不打算花那么多心思在这边考辩字缘这句话本身就违反了维基百科的严谨规则。“番茄”等词形成当前的写法,自有其历史根源,蕃茄也有历史渊源,这根本不是我乱编的,请问您到底看过蕃茄条目吗?在那个条目里对有草字头的蕃有详细解释,有草字头的蕃至少还有出处、还有文字考证,而没有草字头的仅仅是“来自于番地”这样的无凭无据、靠自己的想像的说法,按照您的道理说,番茄来源根据在哪里呢?只不过大家都用惯了而已;就像台湾的台,就算台湾是使用繁体字的国家,但是简体字的台还是很盛行,但是一般正式场合都会用台而不是台。你我都不是传说中的仓颉,番字头上“该不该长草”也不是个“我觉得”或“你认为”的问题;与其在这边跟无辜的“番”字过不去,不如多花点心思“踏踏实实地去改善条目内容”、订正“真正的错别字”这种马虎的态度才是违反维基百科严谨法则的做法,既然您觉得中文汉字都无所谓,那位什么不用更加精准的蕃呢?我为了汉字的正确使用而做出提议,却被您说成跟无辜的“番”字过不去,让我非常震惊而且不能接受。你我都不是传说中的仓颉,番字头上“该不该长草”也不是个“我觉得”或“你认为”的问题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蕃反而有根有据。而且用错的汉字为什么都不能改正?要让子孙后代都错下去吗?仓颉只是发明汉字的人,又不是整理和考据汉字的人,汉字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当然是越来越精确,而不是越来越随便。--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3:37 (UTC)回复
    • (!)意见四季风雅兄/姐,请不要用这么冲的语言发言。就此建议本身,还是要看番茄还是蕃茄是比较平常的用词;我离开台湾已经太久(同时没住过大陆,也没住过港澳),不宜发言,但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也许比较精确,但若大众尚未接受(我无力判断大众有没有接受),维基就不应该采用,因为维基不是改正的地方。(同时也请注意,照您的论点,似乎肉燥也该改成肉臊了。) --Nlu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4:43 (UTC)回复
  • (+)支持我对刚刚过于激动的言论表示歉意,但是我并不觉得我有在宣传或者别的意思,维基百科确实不是个改正的地方,但更加不是有不准确讯息的地方,如果有错误的讯息不加以改正那么维基百科也不会有那么良好的口碑。蕃在古文里也有考证,在各位的输入法里也有这个字,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人用到这个字,按照意义、道理这个字也比较合乎准确的标准,我实在没有办法接受没有什么理由的番替代了蕃。月部是表示内脏之用,不是食物之用,中文的规范汉字里没有食部的燥,只能用火部的燥,月部是内脏,火部的至少还能表达出干燥的含义,而月部完全曲解了这个字的含义,所以不能用。我认为每个字都有自己的含义,把每个字正常的含义表达出来完全没有什么错误。--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5:48 (UTC)回复
      • 如果说番茄是错误的,我会毫不犹豫赞成移动。我用google查询“番茄”,结果逾3000万条,似乎使用“番茄”来作为tomato的中文名称很常用,不算错误。维基百科有其本身规矩,根据命名常规,我们应该“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如果番茄是常用的,我觉得无需移动。谢谢。--Gakmo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7:26 (UTC)回复

回应

        • 这个问题我在之前的讨论已经说明:台灣和臺灣,简体字的台的查询结果比繁体字的查询结果要多,但是只要是台湾人就应该知道臺才是正统的写法,民众在网络上查阅,一般不会考虑到是简体还是繁体,输入法的第一个字是哪个大家就用哪个,但是作为有科学根据的维基百科还是把臺灣作为最正统的条目使用。同理,番茄和蕃茄也是一样,番茄排在蕃茄前面,自然占有先天优势,不是对字形特别有研究的民众,当然用第一个就可以了。这并不代表番茄就比蕃茄常用,只是大家没有足够的对字的认识,哪个方便用哪个,将错就错,造成现在的结果。但是作为一般民众网络权威的维基百科还是要依据严谨原则处理,使用最正确的书写方法。--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7:35 (UTC)回复
    • (+)支持 我是国中老师,课本上的蕃茄就是有草字头的(请查看东番记),我之前也改过重定向,但是因为不懂得维基百科的操作过程而失败了,看到这里有讨论就过来投一票。我小时候老师教的是蕃,现在我教的也是蕃,而且蕃茄的确是植物,在东番记里面也有考证,所以我支持用蕃。--黑塔利亚吧吧主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7:33 (UTC)回复
  • 维基有其本身规则,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使用番茄,而该名称常用,其他名称重定向处理即可,而且这不影响该名称的正当性,反对移动。--Gakmo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04:48 (UTC)回复
    • (!)意见。“蕃”至少还有来源,而“番”只是俗写。我已经说过两遍了“台灣”比“臺灣”常用,但是学过繁体中文的人都知道“臺灣”才是正统写法,同理,“番茄”的确比较常用,但是“蕃茄”更加正统。--四季风雅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9:11 (UTC)回复


(!)意见我觉得很不公平,很多人理由没有我充分,结果就不来讨论了。按照投票结果,是反对者比较多没错。但是按照辩论的缘由,我的理由足够充分,而他们的理由根本到最后根本连自己都很难自圆其说。单单是按照投票来实现,是否移动,太草率了??--千樱华舞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3:43 (UTC)回复

  • (-)反对,如果学过中文,应该知道个别汉字的字形字义与其所组成的词汇完整词意无直接关系。生物分类学家也不是靠国文老师的考证工夫在做研究的。Luuva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3:22 (UTC)回复

番茄归属错误

根据中国植物志第76(1)卷记载, 番茄的科学分类为 茄科 番茄属 而非茄属. 加以修正和提示. Bluedeck 2013年10月9日 (三) 04:34 (UTC)回复

1753年林奈氏(Linnaeus)将番茄分类在茄属(genus: Solanum),学名为Solanum lycopersicum。1768年Philip Miller 则有不同见解,将番茄独立为番茄属属(genus:Lycopersicon),学名为 Lycopersicon esculentum。近年来由于分子类缘演化分析(molecularphylogenetic analyses)证据显示,认为番茄应该属于茄属,学名再改为 Solanum lycopersicum,但学术界仍有不同意见,因此 2000 年以后之文献,这两种学名多有出现
以上:番茄主题馆-农业知识入口网,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番茄学名之辨

http://kmweb.coa.gov.tw/subject/lp.asp?ctNode=7992&CtUnit=4498&BaseDSD=7&mp=349

另:Solanaceae Source: Phylogeny of the genus Solanum. Natural History Museum.

http://www.nhm.ac.uk/research-curation/research/projects/solanaceaesource/solanum/phylogeny.jsp,

英文 、日文条目似乎是以茄属编写,我不改回茄属,你们讨论吧!

36.228.231.174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2:34 (UTC)回复

马铃薯亚属 ?

马铃薯亚属 ?番茄节??2001:B011:7007:20E8:5863:C30A:2CCF:A73留言2019年12月20日 (五) 03:15 (UTC)回复

查了一下,百度那边也有一样的东西。查询网络资讯,我已改为"番茄亚属",引用文章为为下文-“认识番茄卷叶病毒 - 台中区农业改良场”P.1 :"番茄(学名:Solanum lycopersicum, 英语:Tomato),又称西红柿,是茄科 茄属番茄亚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但由于我找不到该学名的正式英文名字,故我直接用翻译贴上的,请其他先进再修吧。--Peterlee97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13:21 (UTC)回复

汉语方言

为了避免破坏页面,我想在此提出讨论。有关此章节中有关金门的称谓,我们都叫做"臭柿仔",并未有听过"柑仔得"。查其引用 “饮食文化 - 食农教育教学资源平台”文中,亦未有说闽南地区使用的称谓,故此处是否可以修改? --Peterlee97 (留言) 2023年10月22日 (日) 13: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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