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国国务院

Wildcursive在话题“正确翻译应该为国务部和国务部长”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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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叫U.S. Department of State吧?长官好像一般也该翻译成国务卿吧?--蓝色理想 15:40 2005年1月11日 (UTC) 刚才查了一下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网页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 ,它提供的官方的翻译就是美国国务院。不是什么国务部!--蓝色理想 16:02 2005年1月11日 (UTC)


要避免以中国为中心

淡然是 “国务部“。

SecState 应译成 “国务秘书” 169.252.4.21 (留言) 2011年2月18日 (五) 08:08 (UTC)回复

克林顿国务部长

建议使用美国政府的官方名称, 避免“以中国为中心”思想。

MeiGuoCanKao 美国参考 

“克林顿国务部长就美中关系前景发表讲话: “我们处理与中国关系的方针是基于现实、注重结果,并符合我们的原则与利益。这就是我们将谋求与中国发展一个积极合作全面关系的方式。” ttp://bit.ly/hUsVP3 http://www.america.gov/st/democracyhr-chinese/2011/January/20110128174337x4.475909e-02.html?CP.rss=true&utm_source=twitterfeed&utm_medium=twitter#

美国的正式译名好像是 “国务部“ 维基百科应该避免使用过时的清朝译名。 http://blog.qq.com/qzone/622008844/1271895787.htm

Zhengqubaquan (留言) 2010年5月6日 (四) 07:10 (UTC)回复

Stop your disruptive behavior! If you can show evidence that the U.S. Government has adopted one term over another CONSISTENTLY, come back and we'll discuss. Until then, WP:NAME prevails. HkCaGu (留言) 2011年2月18日 (五) 09:53 (UTC)回复

美国参考:http://blogs.america.gov/mgck/2010/11/17/ 最近我们将State Department的旧译名“国务院”改成“国务部”,将“国务卿”改成“国务部长”,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反映State Department在联邦行政机构中的地位,因为State Department与其他联邦各部并无统属关系,虽然在联邦的十五个部中,State Department排在第一位,地位很重要,但毕竟也还是一个“部”,所以改为“国务部”比较合适。

发你的梦, 该页底就已写国务院, 驻华语地区使领馆中文网页亦然. 除非有天全联邦政府权威地宣布改译, 否则个别官员不获两国高层承认的所谓正译毫无实质意义. HkCaGu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3:49 (UTC)回复

应将条目改名为“美国国务部”

由于在美国驻华大使馆官网将美国国务院称为“美国国务部”,应统一按照美国政府译法,将美国国务院称作美国国务部。

除非驻港领事馆和美国总部也改,否则“美国政府译法”一说并不成立。HkCaGu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16:55 (UTC)回复
同样代表美国政府的美国在台协会美国之音也是用“国务院”,看不出有变更之必要。--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17:28 (UTC)回复

正确翻译应该为国务部和国务部长

目前为止没有人可以清楚说明为何Department可以翻成院. 如果说要将英文的Department翻成院,那理当所有其他部门都该翻成国防院,劳工院或教育院. 美国国务部很清楚是内阁当中其中一个部门如同其于内阁部门. 虽说国务部的角色比较重要但并不等于台湾行政院和中国国务院. 美国是总统制国家,内阁和人民的首长都是总统. 台湾及中国都是双首长制,所以行政院和国务院高于外交部. 然而美国国务部就是处理外交的部门,为何翻译要翻成院? 如果说Secretary翻成"卿",那是否劳工部长要翻成劳工卿,国防部长要翻成国防卿? 翻成国务院和国务卿基本上从英文角度根本解释不下去.说难听一点只是华人自己翻的爽,说英语的人根本不认为有什么不同. 请求正名国务部和国务部长Bonchichi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05:22 (UTC)回复

我未深究“国务院”这译名与美国其他联邦部会不同的起源,但如同美国这共和国未将沿用自英国皇室体系的Secretary改成Minister般,某些存在是习惯成自然,与逻辑道理可并存。国务院、国务卿、副国务卿、国务次卿(次国务卿)、国务助卿(助理国务卿)等中译迄今仍为代表美国政府的美国在台协会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美国之音、美国参考等来源所广泛使用。即使似有些歧异用法,但尚未见支持更名的充分理据。维持对这美国首席部会现译条目名符合“名从主人”与“常用名称”等维基方针,亦尚不致产生误解。--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06: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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