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鞍山烧人事件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香港专题 (获评乙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香港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香港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香港政治专题 (获评乙级不适用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香港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香港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犯罪专题 (获评乙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犯罪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犯罪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改善问题

@Sanmosa阁下挂了几个模板,关于“打的都是‘死物’”一句,已经删除,阁下所挂模板指的还有那些内容,请指出,或协助修改。没有其他问题的话,我将把几个模板删除。顺便@UjuiUjuMandan--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53 (UTC)回复

@Sanmosa另,大公报是可靠来源,毛孟静之前称暴徒“打的都是‘死物’”来自大公报,而且没有其他可靠来源有与之相悖的论述,我们就应该认为它符合事实。阁下自己相不相信大公报是阁下自己的问题,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57 (UTC)回复

  1. 明报原文:特首林郑月娥称事件“令人发指”,她说示威者因政见不同而“活生生放火烧人”,行为远超争取诉求,又说事件令“人心虚怯”,令市民担心日后还能否出街、能否发表特定的言论。
  2. 条目:特首林郑月娥称该事件“令人发指”,示威者仅因政见不同就“活生生放火烧人”的行为远超诉求,令市民担心日后出行安全及言论自由。

很显然是有经过改写或归纳的,没有整段雷同。--风云北洋Talk 止暴治乱,恢复秩序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31 (UTC)回复

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我暂时接受移除所有模板的动作,直至有其他强力证据表明条目质量不佳为止。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08 (UTC)回复

侵权问题

@UjuiUjuMandanSanmosaOpky9407三位提出条目内容有侵权问题,如果不方便协助修改的话,希望可以具体指出来,方便他人修改,否则我将把问题模板删除,谢谢--苞米()💴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57 (UTC)回复

我认为他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请他们再说一次也无妨。我只是代挂模板的,我主要不满条目的地方仍然是结构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42 (UTC)回复
另外Opky9407似乎已在DYKC页回应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06:49 (UTC)回复
就现时的条目质量而言,我暂时认定条目没有侵权,直至有其他强力证据表明条目有侵权为止。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10:09 (UTC)回复
  • 现在基本上不用担心法律上的侵权了。至于条目质量本身,我认为不好。我没有什么不方便协助修改的,条目里我也直接做了少许改善。但我对这个条目没兴趣。另外,我知道一些维基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为了搞好条目,而是为了自己的政见而试图用DYK做宣传,不是仅仅某一方立场的人,各方都有。我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和政治立场无关。当然了,长期对我造谣中伤的人仍然会污蔑诽谤我,我也拦不住。我只希望某些所谓维基人稍微有点责任心,不要公器私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4日 (日) 05:38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关于更正袭击者身份为黑衣人,而非示威者

现时虽有谣言指是示威者所为,但并没有被证实其可信性,因此本人认为“黑衣人”、“一男子”等字眼 相对更准确。 Tiff Okfine留言2020年9月19日 (六) 13:27 (UTC)回复

建议改名:“马鞍山烧人事件”→“马鞍山烧人事件”

马鞍山烧人事件” → “马鞍山烧人事件”:原本条目名称是以繁体来命名,但后来被改成了简体,故建筑回复原状。Fran·1001·hk 2020年10月9日 (五) 12:55 (UTC)回复

阁下看错了,这个条目标题一直是简体的--苞米(☎)💴 2020年10月10日 (六) 10:48 (UTC)回复

仔细查看了一下历史,创建的时候是“2019年11月11日马鞍山烧人事件”,后因日期不必要移动到了“马鞍山烧人事件”,后因破坏移动到了破坏性名称,后恢复移动到“马鞍山烧人事件”。--苞米(☎)💴 2020年10月10日 (六) 11:48 (UTC)回复

返回到“马鞍山烧人事件”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