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群(包括Commons[注1])道歉声明

1.骚扰案:

  • 承认我的处置失当,有欠思虑。当申诉信箱无回应时,我不该回去找对方,因此接受电邮封锁,不再对此纠结而骚扰管理员,所以我不再申诉。

2.CIR案:

  • 经中文社群讨论,确认我违规行为是肇因于亚斯伯格症,因此我接受并遵行CIR禁令:
    • 采纳中文社群建议,寻求医学专业人士治疗,以解决我对维基百科(包括Commons)做出妨害,避免给社群带来麻烦。
    • 预计于2025年离开退出所有维基百科(包括Commons),全心投入治疗,直至心智获得健全为止,所以我不再申诉[注2]
    • 与他人合作,解决过去数年来用户给我的问题,其执行详情会在6月7日公布于Commons。

然而,超出我能力上可执行CIR禁令之范围有以下状况:

  • 因“亚斯伯格症”标签而造成刻板印象,无论治愈或心智健全,众人仍会对我不信任,公信力丧失就导致纠纷重演,因此我不能承诺,所以我无法返回中文维基百科(包括Commons)[注3]
  • 因“某一用户”要求我忽略所有规则(别墨守成规),考量到Commons有自己的体制与社群共识,我不能配合,因此我不能承诺,所以我无法返回Commons(包括中文维基百科)。
  • 当初会有亚斯伯格症是因“某一用户”提出,他主张我对OTRS运用时机不合理,但我看作者署名他人,还有网址来自Facebook,因此判断这情况有必要透过OTRS提供作者授权许可的证据,这一点是有经过Commons社群讨论确认,并无问题,这就是为何我无法从没问题当中做到改进,因此我不能承诺,所以我无法返回Commons(包括中文维基百科)。另外,我被封禁后,便在Commons立即停止查缉侵权,也不对任何照片提删,至今仍持续停止中。

3.申诉案:

  • 承认我不该对骚扰案管理员以强硬态度回应,我在为人相处的态度上需要调整。
  • 承认我不该对CIR案管理员反咬一口(控诉滥权与处置不公),我在看待事情的心态上需要调整。

注1:Commons是维基共享资源在英文上的简称。
注2:基于“某一用户”于Commons过去几年,因为我做的事使他看不惯(他自己跑来插手),经沟通多次都没有共识,然后他选择处处检视并指正我的贡献。在治疗的后续问题(比如我要如何证明我获得心智健全),他没有说,只回应停止此话题。凭这二点断定,若是我留在Commons贡献,他会继续处处干涉,那么我就选择离开退出,而不选择暂时休息(维基假期)。除非他的立场愿意让步,并且替我设想,如此我才有可能在不违背Commons体制与共识的情况下,做到CIR禁令,因而获得重新申诉的机会。
注3:CIR禁令当中有履行承诺此一禁令,如不能解决抓马与态度反复等问题,管理员将不考虑给予解禁。--Ka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4:04 (UTC)回复

您好,Kai3952!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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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愈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16:36 (UTC) 回复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条目人止关经推荐后,获选于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关注的条目,欢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6篇条目获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6

Re:

您又没用讨论页申诉……--广雅 范 2014年6月30日 (一) 19:11 (UTC)回复

请查看您的封禁记录。管理员大多已获悉此事。--广雅 范 2014年7月1日 (二) 14:27 (UTC)回复
基本上不会有人质疑吧……另外也不可能把邮件全文都贴出来啊--广雅 范 2014年7月1日 (二) 14:42 (UTC)回复
不方便。那您想帖至哪里?--广雅 范 2014年7月1日 (二) 15:11 (UTC)回复
我没说不能公开。只是觉得麻烦。--广雅 范 2014年7月1日 (二) 15:20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好,Kai3952。您在WP:RRD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4年7月2日 (三) 02:09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Bluedeck 2014年7月2日 (三) 02:09 (UTC)回复

回复:Re: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7月9日

惭愧,在下也得感谢您认真的态度。之所以说细致,是因为维基条目质量大都参差不齐,(倒没有抱怨的意思,毕竟参与者太少),而您的作品无论是行文抑或参考,都达到了相当娴熟完善的程度,难能可贵。编辑历史倒是注意到了,但无论之前发生过什么,您有心在社群继续贡献,只这一点足矣。您日后也可以在用户子页编篡,待完善再移入条目。至于生活中的困难,只能祝您早日摆脱困境,不妨用写条目的细致来面对人生,相信没有过不去的坎(其实在下又何尝没有困境呢)。也希望今后能与您多交流。编安。 --Kou Dou 2014年7月12日 (六) 17:23 (UTC)回复

在下所言“没有抱怨”是指“条目质量大都参差不齐”这一句。无论如何您做了自己想做的就好,每个人呆在这个网站上的原因都不尽相同嘛。鄙人最初是学习,后来变成翻译和收集知识回馈给更多人,再到今天希望能够通过更多方式令它变得更好。加油。--Kou Dou 2014年7月13日 (日) 16:56 (UTC)回复
哈哈,有心了。讯息已详阅,多谢您抽空补充,不必介怀。祝生活愉快~--Kou Dou 2014年7月19日 (六) 08:48 (UTC)回复

询问:玉山国家公园

您好,看见您在玉山国家公园条目的区划段落新增了梅兰、梅山和南安等三处游憩区。请问这是已定案的区划吗?因为在2012年的第三次通盘检讨计划书只载明观高、塔塔加和天池等三处游憩区,所以来此向您询问,谢谢。-- LLTT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1:26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因我不知之前各区区划,只知查阅三通的内容。也许可请您日后有空的话,再于该段落作些编辑,以免又有其他人向您提出类似问题,谢谢。 --LLTT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1:20 (UTC)回复

用户:Kai3952/编辑须知

但我刚看到这个。--Carrotkit讨论页新设计 ~ 维基和平约章 2015年1月17日 (六) 12:57 (UTC)回复

re:对于母乳喂养DYK投票一事

Kai3952您好,谢谢您的回复。

其实我就是母乳喂养条目的扩充者,而您的投票理由和我的想法的差异,只是在扩充前的篇幅是以哪一个版本为准,而不论是依哪一个版本为准,这次的扩充都符合大幅度扩充,所以不影响投票结果。因此我不打算找人验票。

提出说明的原因,只是为了避免大家对规则的误解,若造成您的不便,不好意思

祝编安 --Wolfch (留言) 2015年8月11日 (二) 14:29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我现在了解您的意思了,谢谢--Wolfch (留言) 2015年8月12日 (三) 00:16 (UTC)回复

re

当然可以。您可以直接发送电邮。Bluedeck 2015年11月28日 (六) 14:40 (UTC)回复


真是抱歉,我看电邮看串行了,我已将留言移动到对应的IP用户讨论页面去。Bluedeck 2015年12月26日 (六) 10:38 (UTC)回复

Re:

不瞒阁下...,在下确实一直都是依照格式写的,如稍早所编的台湾桃园国际机场第一航厦的格式,其实是参考自在下另一作品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办公大楼;不过,还是很高兴阁下的热心分享。祝编安。-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6日 (日) 09:34 (UTC)回复

以上仅是很平淡的反馈、分享,在下认为阁下应是误解话语了。-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6日 (日) 14:22 (UTC)回复
在下认为阁下只是对个别语句过于在意罢了,如同在下最初所说:还是很高兴阁下的热心分享。祝编安。-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6日 (日) 15:11 (UTC)回复

Re: 请求电邮

您好:请问是哪个条目或哪件事?--Kolyma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23:50 (UTC)回复

抱歉,我不便提供私人连络方式。若有需要,请直接说明。--Kolyma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15:17 (UTC)回复
抱歉,我无意进行私人连络。--Kolyma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16:19 (UTC)回复

关于“往屏东方向看去中央隧道东口”

您好,其实您刚说的这样也对:“中央隧道正处于屏东与台东两县之交界,我猜想‘往屏东方向’是想指屏东县,但这么写而少掉一个‘县’字,意思还真得差很多,因为也有可能是指屏东车站,毕竟图片是沿着轨道方向拍摄,说不定是想表达南回线通往屏东车站的方向。”这样的推理是可以的。

那您认为图片说明或名称应该怎么改会比较好呢?改“屏东县”or“屏东车站”? 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3:50 (UTC)回复

您认为我应该和他沟通。但是,如果有办法沟通的话,他就不会使用傀儡破坏了,他连任何警告都不管。而且,如果放任他去破坏的话,不知将有多少条目受害,影响读者更深。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5:44 (UTC)回复
我什么时候说你是主使者,操纵傀儡了?不要对号入座!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34 (UTC)回复
而且“跟他沟通”和“放任他去破坏”根本就是两回事,才不是什么“跟他沟通就是放任他去破坏”,不要曲解意思好吗? 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39 (UTC)回复
你说你想知道最当初在编辑中央隧道条目时我与他(111.252)的沟通,那我就告诉你:我根本就没跟他沟通,只有在编辑摘要写还原理由告诉他,他好像也没有在看,所以这件事我是当破坏在处理,光是善后就忙翻了,才没时间跟他沟通。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50 (UTC)回复

页面差异连结

你好,我在你的留言看到阁下的留言与历史连结,推荐一个简便的方法给阁下,如下。special:diff/45726856。方便的语法在此推荐。--Zest 2017年8月17日 (四) 21:33 (UTC)回复

Re

忙到了深夜,好不容易完成工作准备休息了,不过看到阁下向在下洽询关于勇于提问的问题,还是打起精神、精简地向阁下回应。

先说重点:勇于提问很好,但阁下太激动了。阁下勇于咨询持相反意见者态度的行为固然可取,然而就在下看来,阁下在犬风船阁下首次回应后,语气愈发强烈(然而这位阁下并没有因此很快地有较为激烈的反应),这可能直接地导致了冲突激化,间接导致了最后犬风船阁下决定透过反对票表达自己的意向;在下也曾有多次DYKC失败经验,很清楚阁下激动的理由,然而这并不有利于讨论进行,把情绪带进讨论里是大忌(恕在下直言,在下也十分不解阁下为何要如此激动地质询在下)。

其次,阁下误解了勇于提问指引的建议。勇于提问指引建议:“请先不要自行解读方针与指引、甚至进一步与对方争执,而是在假定对方的行为是善意的的前提下,向更富经验、熟悉方针与指引的使用者咨询。”即是建议阁下应向更富经验的第三者咨询,这是因为尽管阁下是好的被质疑者、提问者,但与阁下冲突的他方未必是好的回答者(这并不是指犬风船阁下,而是是经验的分享)。

最后,在下认为勇于提问指引只是如善意推定指引般,透过一些态度上的指引,试图降低发生冲突的几率,让社群中人与人的互动更加良性,仅此而已;在下本来就不认为有任何一种方式能够根本地使争执消失,事实上在下认为在一个社群中存在着大大小小地冲突才是正常的,甚至在下认为所谓“完全没有冲突”是不自然的。以上,仅就个人观点分享,希望阁下能够慢慢咀嚼在下的字句。祝编辑顺利。——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1月15日 (三) 19:10 (UTC)回复

顺带一提,非常建议阁下可以加入并常驻于中文维基百科爱好者互联交流群,阁下或许可以在此体验到社群柔和的一面。——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1月15日 (三) 19:19 (UTC)回复

re:

  1. “现在我回想,对方质疑我引用的来源没有关防章、部长职衔章以及骑缝章接不上,像在暗示我造假”这表明是您想多了不是他想多了。事实上,用错来源有故意的有无意的,他指出这个事实当然不意味着他断言了您的行为是故意的。所以自然地,他没有违反WP:AGF
  2. “如果按照他这样质疑,每个人也都这么对待我,我岂不是都不能按照方针指引去编辑,只能配合别人的质疑,请问我遵守方针指引的意义何在?”:对同一条方针不同用户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这是其一;方针指定了大方向,明确了底线之后,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讨论,这是其二。--Antigng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13:52 (UTC)回复
很抱歉我回复晚了。您说,“但是他这种问法就使我误以为他想要查证,他没去查而我帮他查,查证结果没有满足他的质疑,我才怀疑他在说我造假。”归根结底还是您想多了啊。固然,人的思维不是纯粹逻辑性的,但是在一些正式的场合,还是应该摒弃思维中非逻辑的一面。“他在说您造假”在逻辑上并非他这句话的直接推论。即使一开始他给您一种“感觉”,或者说得难听一点,“偏见”,经过思考(尤其是换位思考,逆向思考)以后也能将他排除。我一直推荐这篇论述,相信它对您也会有帮助。--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4日 (一) 03:01 (UTC)回复
以下内容可能引起您的不适,如果您不希望看到那就别看了吧。
您问,“我不希望被人找麻烦,但他们希望我学他们(注),那么我应该如何面对呢?”
如果抛开“在维基百科上”这个限制,那我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您可以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网站,只允许您自己和您信任的人编辑,且关闭一切评论的功能。这样,您永远不需要担心和他人发生冲突(用您的话来说,您永远不会被人“找麻烦”)。
但是,维基百科不是您的个人网站,它是一部人人可编写的百科全书,它是一个零门槛的协作计划。包括您和我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要求其他人的想法和您一致,从而不“找您麻烦”。毕竟从心理学的角度说,人的认知受到情境因素的影响甚至支配。您在看我这段留言的时候,还有维基人在为您可能嗤之以鼻的内容痛苦地挣扎。只要您编辑,即使不想,麻烦就可能找到您。
面对他人的质疑和挑战,甚至不合理、不合方针的挑战(比如您说的原创研究),您能做的,唯有沟通,解释,说服对方,达成共识。如果您不想这么做,但是又不想经常性地遇到冲突,您可以选择冷门的主题。但是,我并不保证在冷门主题上一定不会发生冲突。如果您要问我有什么方法一定可以避免冲突......
我只有一个:离开这里,找一个更适合您的网站。--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4:29 (UTC)回复
说的一点都没错。只要您编辑的时间趋于无穷大,您几乎必然会遇到对方针的理解和认识不如您,甚至远不如您的用户。在一个团队中,除非您自己是最差的,否则一定有人比您还要差。--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9:59 (UTC)回复
  1. “当沟通无效时,对方如果有做出不实记载(他原创研究)去移除我如实记载(来源有写),这种编辑能否视他为“破坏”?”显然不能,破坏的定义是透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 “既然如此,我面临问题就是对方无法抛下“正确与错误”的成见,若再继续向对方沟通,非但被对方看成在维护观点,也会因为我触及他价值观而产生言语攻击(比如说我太迂腐)。”但是在同时,我也看到您在讨论页声称对方的行为属于骚扰,然而我检查之后发现其编辑明显不符合骚扰的定义。此外,您多次询问其他编者的动机。询问他人动机在我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应当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3. 如果您坚持了上述原则,仍然无法与对方达成共识,您可以参考此页面提供的解决方法,寻求其他用户介入。--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2:27 (UTC)回复
是的。--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4:32 (UTC)回复
“仍然跑来找我骚扰(你说的话与我何关?”这句话是您自己写在编辑摘要里边的。--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4:35 (UTC)回复
看吧,您这句话就是在质疑我的动机,也许您自己都没有察觉。这是个坏毛病,得改。--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4:44 (UTC)回复
事实上,您根本不需要知道别人具体是如何想的,您只需要就事论事就可以。正如您看数学证明的时候,从来就不会去想该来源的提供者为何提供这一证明。--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4:52 (UTC)回复
我谈论的不是某项具体的争议。您在这笔编辑中,“不知道你当时对我说这些话是做什么用,只是想执意对我说服改回去?”、“这不正是你当时拿《公路法》说服我所背后的意图吗?”,这都是在谈论对方的动机。对您来说,谈论他人的动机似乎是一个普遍现象。--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14 (UTC)回复
从我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我不认为他们对此两笔留言的回应是在“被刺激到”的情形下发出的。--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23 (UTC)回复
我没有感受到语气有明显的变化。无论如何,即使对方的语气变坏了,如果您的语气也一样变坏,那么讨论更难达成共识了。--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30 (UTC)回复
我没有断言这样的因果关系,别想多了,事情本来很简单。--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34 (UTC)回复
所以还是上个月讲的老问题,别想多。您觉得想多是有强烈逻辑性的表现吗?我在收到您留言的10秒钟以前钱包掉在了地上,如果我努力地想钱包落地和您的留言之间的关联,您会觉得我有逻辑吗?--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42 (UTC)回复
“你有发现我对人说话总喜欢用“因为……所以……”这种表达吗?”我发现了。
先前我在WP:VPP说过一句话,我想这句话对您来说也是适合的:“如果要用到‘因而’、‘因此’、‘所以’这样表示因果关系的词语,最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很多的逻辑谬误都来自不恰当的归因。”--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50 (UTC)回复
不会,而且正好相反。正如我上面说的,思考钱包落地和您留言之间的逻辑关联,恰恰是没有逻辑的表现。同时不意味着相关,而相关也不意味着因果。--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08 (UTC)回复
另外,您想听一听技术问题吗?比如您对县道140号的看法有什么问题。--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30 (UTC)回复
“我会在意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一个指出“鸾山村不是飞地”,另一个根据来源记载“鸾山村是飞地”,这只有是与不是二种答案,请问如何共存”这就是我要说的技术问题了。这个问题的全部答案都写在WP:NPOV这个方针里。
如果您提到的两个信息来自同等数量的,独立程度、可靠程度完全相同的二次文献,那么理所当然地,应当在条目中同时列出这两种观点,并且以完全相同的篇幅去论述。如果它们在可靠来源中的流行程度有差异,然而差异不是太大,那么就应当按照可靠来源中不同观点的流行程度,在条目中给与这些观点不同篇幅的介绍。如果其中的一个观点为极为罕见,或来自不可靠来源,则这个观点完全不需要提及,只需要提及另一个。如果两个观点都没有可靠来源支持,那么都不能写入条目。--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27 (UTC)回复
您不妨出示一下具体的diff,我看看。--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5:45 (UTC)回复

Re: Re: 思源垭口位于宜兰县大同乡南山村?

已经在客栈及该条目讨论页面(请参见存档)中提出过很多证据证明县市界不经过垭口,而且几乎都是WP:可供查证WP:可靠来源。建议您还是好好读读,若有疑问我愿意说明。若真的不想弄清楚垭口位置与县市界关系,那我也没办法。条目中的位置章节并不是我创建的,我先前也没有想要去碰。这回您开了讨论串,我才仔细看了内容,并顺手修饰一番已而。至于这种章节是否妥当,建议您不妨与原创建者讨论。--Kolyma留言2018年2月26日 (一) 14:41 (UTC)回复

其中原委我不想多说,若想知道麻烦您自己看条目讨论页面历史资料,谢谢!--Kolyma留言2018年2月26日 (一) 16:08 (UTC)回复
没意见。--Kolyma留言2018年2月26日 (一) 18:18 (UTC)回复
既然如此,不必多言。--Kolyma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00:30 (UTC)回复
(*)提醒:是阁下率先在两边发言,也是阁下持续在两边发言。--Kolyma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09:17 (UTC)回复

re:

首先,我对这一领域不熟悉。从已给出的证据来看:

  1. 认同。如果地图上未标明名称,不宜将来自另一个文献的名称信息与地图综合起来写入条目。
  2. 认同。同上。
  3. 不认同。这种比较是在做中立性、可靠性方面的考量,而原创研究方针禁止的仅仅是条目内文本身不得含有原创性的内容,而不是探讨条目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乃至使用方针时不得做原创研究。
  4. 不认同。同上,这种行为与原创研究没有关系。此外,您和对方都没有给出充足的理由说明,究竟两个观点都是主流观点、还是其中一个是极端少数观点。正如我先前说的,这直接影响到内容是否应该收录。
  5. 不认同。同第四点。
  6. 不认同。同第三点。
  7. 不认同。同第四点。
  8. 认同。同第一点,文献中没有明确说明某个内容,那么文献就不应该作为该内容的来源使用。
  9. 认同。同上。

--Antigng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15:43 (UTC)回复

  1. “我不知道怎么对这么多的来源,判断什么是主流观点与少数观点”,这就需要专业知识了呀。而它恰好是我不熟悉的。
  2. “他这么做有没有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中立性与可查证性问题”,根源还在第一点。
  3. 可靠来源指引从文献的1、形式;2、作者;3、审核流程考量其可靠性。您的理解大体上是没错的,但是,正如我上边说的,需要专业知识才能恰当地运用这一指引。

--Antigng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15:40 (UTC)回复

关于相片座标位置问题

除了手机拍摄的以外,如果是早期旧相机上传的应该没有办法标注座标。(手机相机记得是可以记录座标位置的。座标手动加入可能要用相关EXIF调整软件处理)

但印象中Commons上面的图像资讯模板要用手动自订栏位的方式追加拍摄地点,看来日后这地方可能要自行手动调整说明才是。(那张新照片,我先试行调整自订模板加入拍摄点,是基于原始模板的设计问题;至于其他类似状况的照片,有机会的话会再巡查一次,人物部分应该比较不太有问题)

而当时阁下所言那个旧照片,是桃园客运调度站拍摄的,因为之前鸣远(畅行站长,未在此处有账号)近几年已在FB社群谕知不得于各大业者的调度站内(不含转运站)拍摄(因为可能涉及刑法的“妨害秘密罪”),因此该照片才从条目中撤出。(台中的其中一张可能要看其他同好有无新版,有则替换,无则暂留)

至于其他状况,Twitter 可再谈。雁王颠覆九界 2018年3月21日 (三) 08:17 (UTC)回复

2018年4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User talk:瑞丽江的河水那样。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4月18日 (三) 17:23 (UTC)回复

re:

  1. “这算不算是骚扰”:不算。骚扰的定义如下:"Harassment is a pattern of repeated offensive behavior that appears to a reasonable observer to intentionally target a specific person or persons."除非能够证明用户的动机即是有意针对他人,否则不能认定他的行为属于骚扰。
  2. “为何对方会用“咄咄逼人、穷追猛问”方式让他自己的意思被人给曲解,他可以不用这么做”:对方的留言不违反任何方针指引,您声称它给您带来误解。但是,您必须了解,误解的全部责任在您而不在他,您不应该指望对方承担任何责任。打个比方,假设某甲是一个热爱驾驶但严格遵守交规的人。有一天,甲开车上马路,另一人乙由于没有遵守交规,而与甲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时候,乙可以对交通警察说“别人认为我违反交规,那么我不懂了,为何对方那么喜爱驾驶,没事就开车在路上兜风,增加与他人发生碰擦的可能性,他可以不这么做......”吗?显然不可以。往坏里曲解他人的留言,就好比不遵守交通规则——这里是假定善意指引;而对方在您的讨论页留言,就好比开车上马路——对,您没有看错,任何用户的讨论页并不是他自家后院的小巷,而是公共的马路。用户页指引指出,“空间的所有权还是归维基团体所有”。
  3. 基于上面的讨论,我想您的这个问题“但是我在大家眼中,反而我才有需要被检讨的,这是为何”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很简单,因为事实上只有您需要检讨,所以在大家眼中您才需要检讨。

--Antigng留言2018年4月19日 (四) 15:14 (UTC)回复

“当我要求停止时,他非但不停止,反而更加“挑衅””。您这句话隐含了一个假设,即您如果要求他人不做什么,而他没有停止,这种行为即挑衅。这假设是错误的。打个学术方面的比方,您如果写了篇论文,发表了观点,然后其它人纷纷反驳您的观点,请问您有权利要求他人停止反驳吗?没有;其它人反驳即为挑衅,您可以追究他人的民事责任吗?也不能。现在也是如此。如果对方的留言没有违反任何方针,实际上您没有权利要求其它用户“不”回应您的留言。他人回应您的留言,也不意味着对方不尊重您的人格,完全可能是因为对方不认同您的观点。我们的礼仪指引有云,“讨论页并非是供人反击之处,但它的确是使人宽慰或抚平心伤的好去处。不过,达成与其对应条目有关的共识才是讨论页的首要职责。如果一些编辑不赞同您的做法,请尝试去理解,并在讨论页说明并出示您的理由以证明您的方法为上佳之策。”讨论页的首要职责不是顺从您的想法,抚慰您的心灵,而是达成对条目的共识——正如学术刊物的是发表学术观点,百家争鸣的场所那样。如果您能以尊重为由,要求学术刊物不发表反对您观点的文章,那我也许可以想办法回答您诸如“完全对他没辄”、“不明白一个人取得别人尊重,这为何会是一种“错””这种问题。但是现在,很显然我没有任何必要回答它们。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Antigng留言2018年4月27日 (五) 13:30 (UTC)回复

Re: 松柏坑

松柏坑有多义:其一为地域名称,即条目主题,指日治后期台中州南投郡名间庄大字范围,包含松柏坑、大车路(西北半部)、过坑仔、埔中央等聚落。其二为聚落名称,即大字范围内的主聚落;其三为溪流(谷)名称,指受天宫南侧溪流(谷)。

《台湾地名辞书(卷十)南投县》的“松柏坑”指的是前两者,文中有提到别名“松柏岭”,但未指明是地域名称还是聚落名称。《台湾地名辞书(卷十一)彰化县》(下)的“松柏坑”指的是第三者,文中有提到别名“庙前坑”。--Kolyma留言2018年5月20日 (日) 05:17 (UTC)回复

Re:

不好意思,我正在忙着处理第十六次动员令相关编辑,需要明天下午才有空回应。——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7:41 (UTC)回复

为方便起见,我会先引用问题原句,然后回答,这样应该比较清楚哪条对哪条。

  • 但是他們說Bus並不是Automobile是事實呀(請見Do you think the bus is an automobile?的討論),如果你對這事有意見,請您向他們討論→应该不用讨论,因为我对于这事早已没有意见,对于他们不将Bus归类到automobile中也不否认。事实上,在那次编辑不久后,我早就不再将bus分类至automobile中了。
  • 至於你說修正上困難,請問你是指什麼樣的困難→此处的困难是指前面所述的“错误回退方式”,表面上好像是编辑摘要说的那样、旨在解决“bus vs automobile”的分类问题,实际上是把其他无关编辑全部回退,而毫无解决编辑摘要的宗旨。针对这点,才会提出所谓的“正确回退方式”(仅针对bus分类中的automobile,将之改成vehicle才是正确的)。
  • 這種事可以用註解去解決→因为这几天提出来讨论的事实在太多了,很抱歉我目前还是不理解,“当中”的哪件事可以用注解解决?
  • 我在回退之前,我有向你告知過二次,希望你自己去處理,但是我等你一個星期,你卻沒有理會我,等我回退你的編輯,才說我回退方式不當。你這麼做的用意是為何?→我记得我当时看到你的告知方式是“If you have no objection, I'd like to slightly modify your current version”,言下之意就是以为你会解决,才没出手。不出手的原因有两个,一、我们若同时解决,大概又会变成莫名其妙的编辑冲突(注意,这里不是说意见不合的那种冲突,而是说时间点上的冲突,参见Help:编辑冲突。连相隔30分钟编辑都要被怀疑一堆有的没的了,那么同时编辑的话,我可不敢想像会如何)。二、当初还以为所谓的modify是指单纯的“automobile→vehicle”那种不会产生什么问题的校正,想不到后来事与愿违,没真正解决原本的问题,还跑出新的问题(上面已说明),所以才出来指正一下所谓的解决方法。这就是用意吧,根本没想那么多。——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1:43 (UTC)回复

均检查过了,基本上都对应无误。——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07:28 (UTC)回复

我没意见,那几种方法择一皆可。——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07:34 (UTC)回复

因为上面有四项,我把后面那两点去掉,是为了不让他们显示为第五项和第六项。这样解释可以了吧?详细回应我还在打,别急。——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11:51 (UTC)回复

  • 回应如下:
    • (1)错,这意思是用来回应“如果你對這事有意見,請您向他們討論”,也就是说:既然我已无意见,自然无需讨论。那句话就是上述的意思。
    • (2)我才没在讨论什么事前事后,我关注的事很简单:有问题就修正。你之前只说你会依自己的方式去处理,当时谁知道这方式会产生问题啊。另外,如果这叫事后诸葛,那么针对任何已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的行为,也都叫事后诸葛了。
    • (3)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方法(不知是我漏看还是你没说,但总之我现在知道了),虽觉得新奇但又有点不理解,能否假设一个具体例子看看?
    • (4)原来如此。
      • 你现在当然说没有编辑冲突的可能了,但在当时,你可是个连几分钟几小时后编辑都要怀疑或追究为追踪的人(事后举报还没被管理员采纳),被这样恶搞过几次,“当时”根本就无法信任你呀,也不知道编辑了会不会踩到什么地雷。另外,你也承认你说的话会造成误会了,那么“If you have no objection, I'd like to slightly modify your current version.”这种肯定句,在当时要怎么解读成“给人充分的时间”?怎么看都会解读成你“会自己改”吧。而且你事后才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在当时能拿来判断本句用意的条件根本就不够啊。
      • 你之前问的很清楚:“你這麼做的用意是為何?”,这句还挂在上面呢,哪里没在问用意了?你这样子把事前问过的话,又在事后说成没问,用意又是什么呢?然后,我确实没看出来你在对我拐弯抹脚啊,我自己要对你讲的东西就很直接。
    • 终于回应到最后一项了。我对于一个我现在才发现的解决方法,之前是要怎么“一直有意见”,又要怎么“搁置”呢?关于我现在在想什么,答案是承续(3),我在等着看这个注解方式在具体上如何展示。——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12:24 (UTC)回复
  • 回应:
    • (1)我知道你有眼睛跟脑子可以判断,只是不知道会判断成什么而已。像你之前那种误判我语意的事,可不希望再发生第二次。
    • (2)你不知道为什么,那我就告诉你:因为你搞错了事情的性质。对于任何错误的指正,都与时间无关,自然没有所谓事后诸葛这回事。另外,你有给我时间,我事后发现了还真是感激涕零啊,但你当下根本没让我知道你赐予了我这些大恩大德啊,请勿把你自己的告知不周卸责到别人身上。另外对于“我有错,那也是我的事”和“你本来就没有理由指正我”这两句离谱的话,反驳如下:
      • 「我有錯,那也是我的事」:你现在一直表现的好像“我的错就是你的事”一样,怎么你的错就变成了你自己的事呢?这岂不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双重标准?我来告诉你正确的答案:如果我的错是你的事,那你的错也就是我的事。
      • 「你本來就沒有理由指正我」:大错特错,你有理由指正我,那我也有理由指正你。你指责我犯错(如Bus跟Automobile),那请问你犯的错(如前面提到那些不分皂白的回退),是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吗?我知道你或许用意良善想解决我的错啦,但无论你是否为善意,你选的方法都是用更多的错误来解决一项错误,把事情搞更大,这种纰漏(无论是否为无心之过)哪里没理由指正?更何况上面的两种错误,最后还不是靠我在5月下旬左右解决(我甚至还示范了正确的回退方法)。
    • (3)这点在你的讨论里还算比较有建设性的事项了,我相信这也是您认真想出来的解决方案之一。因次在有空前往互助客栈前想请问一下:贴在那里的那些内容(在分类页附上该分类页的使用方法),是否就是之前提到的“加注”解决方案呢?
    • (4)所以你自己也用行为认证了告知不周嘛。之前每件事都会到我讨论页通知,怎么就这件不会?还有脸说我的不悦不是你的错呢,你之前已经因为你对我犯的一项错误而真心地道歉了,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有呢。——Howard61313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14:09 (UTC)回复

共享提删

首先,任何用户在共享资源均有提删照片的权利。我承认该提删本人忽略了De minimis(版权之最小下发布),为本人之疏忽。如本次提删令阁下感不快,本人愿意向阁下道歉。--B dash留言2018年6月18日 (一) 15:31 (UTC)回复

@B dash 任何用户在共享资源均有提删照片的权利?你那是什么态度呀,不负责任吗?请你看看我对你的回应。--Kai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0:39 (UTC)回复
本人也稍作(:)回应,提删一你已有留言,本人假设你明白图中的2D海报。提删二已由Jeff G.及Yann指出Deminimis的地方,故不作补充。--B dash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2:41 (UTC)回复

2018年6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User talk:B dash那样。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以上留言并非忽略阁下的意见,但本人不在提删页发言不代表“别有用心”,敬请留意。--B dash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2:33 (UTC)回复

@B dash 你不愿回去维基共享资源答复提删图片的问题,我光是知道你没有别有用心是对我有什么用处?请你看看我的回应。--Kai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3:01 (UTC)回复

台北桥图片

台电网站上的图片

Re:

  1. 照片是来自facebook,很多人都会要求OTRS,为什么要这么针对你呢?:
    实务上其实很少人会要求OTRS,对,很少。甚至之前我基于小心,指导其他人去做OTRS,然后OTRS志工很nice地说这个不用做,通常不会被要求。事实上,还真的只碰到你这样只要看到FB有就要人家做OTRS的。
  2. 关于亚斯,OK,我以后只会说你很难沟通。实际上,说你有这个状况,其他人人会比较体谅你的沟通方式,不然大部分都只跟我抱怨维基为什么容许这种麻烦制造者存在。但既然你这样要求,我以后就只会说你是个难沟通的人。--Reke留言2020年10月13日 (二) 10:02 (UTC)回复
  • 是,我认为该状况一般人都能看出是作者自行上传,不需要OTRS。包括你得到的回应都有请你自问“Do we have good reason to believe that the owner of the Facebook page is the photographer?”
  • 任何因为在维基的沟通过程中感到不舒服的用户,都是协会要处理的目标,因为我们得尽量留住用户。那不是我没事找事或其他人对我的工作有所误解。
  • 目前我已不执著你如此难以沟通的原因是否源自疾病,都无妨了。承如我所言,以后我不会解释原因,而是直接陈述“你是个难沟通的人”此一外在的观感。--Reke留言2020年11月15日 (日) 13:05 (UTC)回复
  • 我没搞错。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替我”问,因为我本来就会思考这个问题,大部分的人也都会考虑此一问题之后,在 commons 上做出跟你不一样的判断,就是不去要求 OTRS。
  • 其他问题都回应过就不解释了,反正之后如你所言不会说你亚斯。--Reke留言2020年11月17日 (二) 01:21 (UTC)回复

纸杯蛋糕送给您!

  Kai3952君辛苦啦~~林子一大自然啥鸟都有,百战不殆,吃个点心歇歇再上阵! Kriz Ju留言2020年11月16日 (一) 14:21 (UTC)回复

PTT推文

那个要找发文的人删,推文的人不能更改。--Reke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3:36 (UTC)回复

我这段时间的确发起了比较重的攻击,的确是想看看能不能让你理解你不能再这样处理 commons 的事务。而且正如我之前说了,我就是出来扮黑脸的,但你不信,说我只能代表我自己,所以才会觉得为什么没人理会你。如果不是本来更多的反弹都透过其他管道传进去,我不会有什么势力背景去搞这些。
至于沟通,沟通大门真的不是我关上的。你已经不知道几次认为其他人的不满必须自己反应,不属于我的工作范围,我无权说话,那还真无从沟通起。假如你有意愿好好理解我的角色,同时真的想来沟通改善你的维护工作执行方式,那么我会去做善意的回应。--Reke留言2020年12月10日 (四) 10:12 (UTC)回复
你有退路。如果你承诺不坚持自己的做为正确,我不会要求你停手,只会希望就已发生的案例,跟你好好共同想想更温柔的处理方式(包括会协助被你弄烦、不想直接面对你的人来重新讨论)。有此承诺,PTT那里我会尽量找原发文者(但若对方不再上线我也无法)。但你若还是觉得你一定没问题,那就维持现状。只有我动作,这不叫沟通。--Reke留言2020年12月10日 (四) 16:31 (UTC)回复

Kai,上次我答应你的事已作了

别人也很有善意啊。—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1日 (一) 22:34 (UTC)回复

你容易会误会他人意思,地球他没有这种意思,而且我也去帮你了啊。--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6日 (六) 22:59 (UTC)回复

张贴个人资料

您好,请您注意,根据WP:PRIVACY:在没有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不允许的行为,谢谢--Kegns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01:46 (UTC)回复

Re:

  1. 先说,我看到你写说你现在将“不查验版权、不要求OTRS、不提删照片”,尽管距离认清问题确实在你而不是其他事情这部分还很遥远,但以你的过往行事,也算是种善意。所以我打算写信去要求PTT的原作文协助刚推文。不过上线之后查询发现那则贴文已经从PTT消失,所以推文也一并消失了。目前只剩网页版本还留有cache,但telnet界面登入已找不到文章。cache 的消失就要看PTT系统的设定。
  2. 的确您对规则的解读是杞人忧天。台湾的维基爱古迹最早一年是2013举行,也就是7年来从来没有人根据此条来提案删除照片。而庙宇内壁画照片更早于此,如果刚开始传还能说没人注意规则,7年来不可能没有半个熟悉法律的人看过这些照片并提出删除要求。实际上这是一个 common sense,只有缺乏 commons sense 的人才会在规则文字上钻牛角尖、扩大解释,然后要求他人要去修改本来就没问题的文字。至于我之所以用例子而不是直说,那是因为用例子的说服力比较好。我直接说“kai 只是杞人忧天”那只是种主观意见,但举出实例就有了明确事证。

虽然前头我说了,你的三不让我看到你的善意,不过若是你真的还是觉得你的处理没有问题,我不觉得你只是整理分类或修正“错误”就不会引起纠纷。而且对你更不利的是,Wikimedia 2030 政策很快会若实施行,其中一项很重要的精神是把维基本身当成一种服务,换言之维基老手对新手就是得有更多的包容。如果你还是觉得你顾好规则、不必去理他人的想法,你的处境可能还真的会越来越艰难。

讲个小故事:不管是2019或2020,都有维基爱古迹的参赛者不熟悉维基设定,也不看清楚赛事说明一步一步做,所以没有设定让别人可以从维基寄信给他的权限。如果他又不会回来看对话页上的通知,那到了得奖者资料回传的截止日,他当然也不会回传资料给我们。依照比赛章程,不照规则设定导致逾期回应,本来就是自己放弃权利,我可以拒发奖励给他。但是我们的做法都是再次回 Email 教他怎么开启电邮联络的权限,然后奖励部分就算预算已经结清,也是尽量另外找出可以运用的经费来补给他。因为赛事的目的是要吸引更多人贡献照片,而不是来做法律教学的。所以规则也只是为了让做事方便,而不是当成法规在强制运行。

一样地,commons 的规则主要还是辅助照片上传、使用上不会引起纠纷,而哪些艺术作品的照片会引起著作权纠纷?捷运站内挂的画确实有可能,但室外彩绘、庙宇壁画完全没有机会。原因是前者展完可能还会收回出售,或另换展区,作者的利益会受影响;室外彩绘、庙宇壁画的作者在画完领到工资后就不预期会有利益了,甚至其作品被广传而名声大作的话,他还可以接到更多的案源,欢迎都来不及。一般去做FOP的提删都是针对会有利益问题的对象做保护,而不会针对后者去吹毛求疵。(这些其实Clindberg也告诉你了,"since most such non-commercial uses are legal around the world, people aren't expecting problems uploading them" "there are relatively few court precedents on such photos to help us, meaning people almost never get sued over them in the first place")既然不会有著作权纠纷,对充实庙宇的资料又有助益,这类照片本来就不会受到严格检视,更不需要为了这些状况去定规则。

服务人,不要服务规则。希望你能理解,不然往后其他的纠纷又出现时,真的不要怪别人针对你。整理commons的人不是只有你一个,但真的只有你的操作争议量特别多。上次争论新竹社群的 Taiwania Justo 也是 OTRS 小组志工,台湾一堆照片著作权问题都透过他处理。即便如此,当我们向他反应某规范他的解释不合理时,他会去协助询问原因跟争取改变,无论成不成功,都服人很多。他跟你不一样处有三:

  1. 他不会预设规则没问题,不符规则者都应该接受引导或教化,而是懂得换位思考,体会规则可能的问题;
  2. 他在回报文中只会反应哪里不合理,并请求意见,而不会提出自己的辩驳来引导第三方意见的判断;
  3. 如果得到的回应仍是社群成员不适应的那一种,他会跟我们讨论解决方法并担任窗口,而不会推给规则如此甚或要求他人自己去找国际社群讨论。

言尽于此,能不能理解看你个人。当然你也可以依然觉得你没问题,都是我的误解跟成见。未来会慢慢证明一切。--Reke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3:40 (UTC)回复

也罢,虽然当时所言都是你自公开的文章,用意也是要人基于该原因体谅你。(至于决心逼你改善处事已经是近半年的事)真要讲究无论法律或社群我都不至理亏,但既然要嘉许你三不的退让,没什么放不下的。在此致歉。
不过若你心灵健全,相信可以好好学习一般人的 common sense。其他人的提删是他们看不懂中文,而不是因为过于严格、超出常理的解释维基规范。而且当我举出说明后,对方就理解是语言隔阂,不会跑去到处找管理员要求证明、或是叫我去找社群其他人修规则,更没有三不五时就出现其他照片也被同个人提删,跑来找协会要求协助的事情。为什么我会这半年开始针对你,实在是累积的状况多到不行。--Reke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21:38 (UTC)回复
公开文章:从医师角度给我讯息,与人沟通在理解上落差所产生误解,这有一部分算是亚症,至于哪些是我自己个性造成,这是医师无法厘清的--Reke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2:35 (UTC)回复

封禁案讨论关闭

已确认将于2025年永久离开,而且受理本案等三位管理员皆已无意继续审理,故不再申诉。基于当事人不愿公布其账号(用户名),故清除讨论内容。--Ka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4:04 (UTC)回复

请注意,历史版本中的讨论内容“并非”本案全貌。若要重审本案,请务必调出当事人的电邮内容查看,才能对照出双方在此沟通的进度与电邮讨论之过程,是何当下所言之原意,以避免遭一方言论而误导。--Ka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4:04 (UTC)回复

薏仁将

@薏仁將 你的回信,我答复了。不过你后面有特别声明,但我不确定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有问题就该来站内这里讨论?--Kai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0:33 (UTC)回复

你说当人家不理时,你建议我不要骚扰。其实我是因为不知道,而不是我故意想骚扰。人家没回,我怎么会知道对方想什么,说不定人家太久没去看信箱,又或者收到信了,人家在忙,所以忘了回信,因此我才会再次发信,就这样变成是骚扰了。--Kai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0:42 (UTC)回复
@Kai3952君对方如果有看到自然会回复,还有除非很紧急,否则不建议用站外方式当成是诉苦发问的管道,至于站内讨论页,我个人也不建议您过于频繁的发问或者诉苦,这样子可能会被认定滥用个人讨论页而被封禁,这么说您可以了解吗?薏仁将🍀 2023年3月20日 (一) 10:53 (UTC)回复
你这样说,我会误以为只要不诉苦,也不频繁发问,那就不算滥用,所以我需要你明确清楚,如何正当使用讨论页?此外,我不知道你是否收到信,你认为看医生那件事,如果医生不愿帮我就维基百科这件事改善我的问题,这该怎么办?我可是将全部一切都告诉医生了,包括Reke所说我对规则过度遵守、曲解规则本意、莫名坚持而难以沟通。--Kai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1:18 (UTC)回复
医生不愿帮我的原因,我在信中有告诉你,因此医生不想理我,这应该不是出于专业上考量,不然我给他看病,理当会提供医疗上帮助或建议,不可能会用无视态度敷衍我,我倒是怀疑拿维基百科的事找医生看,医生会不会觉得我在无理取闹。如果你们需要我借由医疗上得到改善(改善我在维基百科上问题),那么我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助,否则我自己一个人是想不到更好方式说服医生。--Kai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1:28 (UTC)回复
@Kai3952所以我才说你必须舍弃先入为主的自我意识,因为这会让你的判断、逻辑、领悟会跟着有问题,医学方面你只能相信专业,听从专业,有困难就是寻求专业协助,无庸置疑,不要用过于紧迫盯人的方式追进度,对于对方或者自己这样会比较好些,另外我只能和你谈的就这么多了,很抱歉,个人能帮的顶多到这,之后我可能无法再提供任何协助,您也就别再发站外信件或者ping我,算是最后一次回复您个人问题。薏仁将🍀 2023年3月20日 (一) 11:57 (UTC)回复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再次回去找医生。--Kai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2:16 (UTC)回复

浅蓝雪

@淺藍雪 在英文维基,有人不让我找你,但我有事想要与你讨论,所以我只好在这里ping你。如果你方便,我能否私下与你电邮讨论?--Kai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2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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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经已结束,调整管理人员上任标准容许用户获得临时管理员权限设立仲裁委员会修订管理员长期无活动解任方针已获社群共识采纳,目前正在讨论实行的细节。请踊跃参与以上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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