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 (明朝)
刘锡(1524年—1571年),字德纯,直隶广平府鸡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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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绍兴府知府 | |
籍贯 | 直隶广平府鸡泽县民籍 |
字号 | 字德纯 |
出生 | 嘉靖三年(1524年)二月初三日 |
逝世 | 隆庆五年(1571年)十月二十八日 |
配偶 | 娶戴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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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七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联捷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进士[1][2]。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读书。二十八年十月授山西道监察御史,三十二年巡按山东,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浙江绍兴府知府[3]。三十四年因御史钱鲸被倭寇所杀,被赵文华弹劾,逮入京师问罪,发充边卫军。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李亨特、平恕《绍兴府志·卷之二十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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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梅守德 |
明朝浙江绍兴府知府 嘉靖三十三年-嘉靖三十四年 (1554年-1555年) |
继任: 李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