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彭年(1859年—?),直隶天津县人[1],清朝进士、政治人物。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科进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2],散馆改刑部候补主事、刑部安徽司主稿、刑部四川司主事。光绪二十六年,升刑部湖广司员外郎;次年改刑部江西司郎中。光绪二十八年,任协理湖广道监察御史、掌湖广道监察御史[3][4]。宣统元年,民政部右丞[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