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州厅辖市)

台湾日治时期后期1935年10月开始在各州、厅辖市下设置的非行政机构用的分区,并由市尹指派区长以协助行政事务。

沿革

《台湾市制》在昭和10年(1935年)4月1日修订,其中第37条允许市划设“区”,以辅助执行市的行政事务,并由市尹指派区长,任期两年,并废止过去关于町委员的规定[1]。区不属于行政上的区划,而区长负责区内之治安、防灾、清洁卫生、统计资料收集、道路、桥梁等公设物的管理。1935年10月1日,台北市新竹市台南市高雄市公告其各区划分,而彰化市台中市屏东市嘉义市基隆市也陆续在同年公告。花莲港市宜兰市在1940年升格为市之后,亦公告其区之划分。

1935年10月1日发布《台北市区规程》(台北市告示第三二号),将台北市划分成为77区。同年10月28日,台中市发布〈台中市告示第24号〉成立区,并发布〈台中市训令第8号〉区长职务规程,同时任并区长与委员。之后其他几个州辖市也跟进设立区。

区与大字的数目不相合,部分的区与町及大字的区域范围也不相同。昭和10年发布当时台北市有77区(当时有64町、10大字),至昭和17年(1942年)时已扩增至90区(当时有64町、19大字)。

区会

区在二战时期改组为区会。区会为整合台湾人的保甲组织及日本人的町会组织,并改组强化各区而成的战时动员机构。1941年8月1日发布的《台北市区会规程》(台北市告示第56号)规定;8月28日台中市发布《台中市区会规程》(台中市训令第8号),区会的名称与区域依照区的名称与区域,并由区长充任会长。

各市的区一览

基隆市

基隆市于1935年11月6日划分以下25区:[2]

台北市

台北市于1942年时的90区如下:

新竹市

新竹市在1935年10月1日划设以下13区:[3]

1941年10月增加以下9区:[5]

  • 南寮区:十块寮、槺榔、油车港
  • 杨寮区:杨寮、虎子山
  • 牛埔区:牛埔、浸水
  • 香山区:香山
  • 香山坑区:香山坑
  • 海山罟区:海山罟、茄苳湖
  • 盐水港区:盐水港、南隘
  • 青草湖区:青草湖
  • 九甲埔区:二十张犁、九甲埔

台中市

台中市于1942年的区如下:

彰化市

彰化市在1935年10月19日划设以下20区::彰化第一区、彰化第二区、彰化第三区、东门第一区、东门第二区、东门第三区、东门第四区、北门外第一区、北门外第二区、北门外第三区、北门外第四区、西门第一区、西门第二区、西门第三区、西门第四区、南郭区、莿桐脚区、阿夷区、大竹区、快官[6]

1941年9月26日,调整为以下9区,并公告15个通称町名[7]

区名 区域 通称町名
中区 北门(部分)、南门(部分)、东门(部分)、西门(部分) 本町
北门(部分)、东门(部分)、北门外(部分)、西门(部分) 表町
东门(部分)、北门外(部分)、南郭字南郭(部分) 宫前町
东区 南郭字南郭(部分)、市子尾(部分) 楠町
南郭字南郭(部分) 大和町
南郭字南郭(部分)、大埔(部分)、南郭字坑子内 旭町
西区 西门(部分)、南门(部分)、北门(部分)、南郭字南郭(部分) 末广町
西门(部分)、西势子字西势子(部分)、西势字过沟子(部分) 新富町
西门(部分)、西势子字西势子(部分)、西门口(部分)、南郭(部分)、大埔(部分) 富田町
南区 东门(部分)、南门(部分)、南郭字南郭(部分) 荣町
南门(部分)门(部分)、南郭字南郭(部分) 幸町
南郭字南郭(部分)、大埔(部分) 千岁町
北区 西门(部分)、北门外(部分)、市子尾(部分)、西势子字过沟子(部分) 春日町
市子尾(部分)、西势字过沟子(部分)、牛稠子字牛稠子(部分) 泉町
西势子字西势子(部分)、西势子字过沟子(部分)、牛稠子字牛稠子(部分)、牛稠子字下廍(部分) 新高町
莿桐脚区 莿桐脚、西门口(部分)、西势子字西势子(部分) -
阿夷区 阿夷、牛稠子字牛稠子(部分)、牛稠子字下廍(部分) -
大竹区 大竹、番社口、渡船头、牛稠子字山脚、牛稠子字中庄子 -
快官区 快官、田中央 -

1944年,调整为38个通称町名,通称町名如下:

区名 通称町名
中区 本町、表町、宫前町
东区 楠町、大和町、旭町、坑子内町
西区 北末广町、南末广町、新富町、富田町
南区 东荣町、西荣町、幸町、千岁町、大埔町、湳尾町
北区 东春日町、西春日町、泉町、新高町
莿桐脚区 北莿桐脚町、南莿桐脚町、平和厝町、水尾町
阿夷区 牛稠子町、阿夷町、宝廍町、茄苳脚町
大竹区 大竹第一町、大竹第二町、番社口町、牛埔子町、渡船头町、柴坑子町、山脚町
快官区 快官町、田中央町、石牌坑町、竹巷町

嘉义市

嘉义市在1935年11月2日公告划分为以下18区[8]

台南市

台南市在1935年10月1日设立42区[3],在1936年10月10日将安平、鲲鯓区拆分为安平区、鲲鯓区[9]。1940年10月1日,虎尾寮纳入后甲区,鞍子纳入桶盘浅第二区,新增湾里区、喜树区。

高雄市

高雄市在1935年10月1日划设20区[10] ,在1936年2月9日将部分内惟划入田町区;同年4月1日,将盐埕町小卖市场以北分为盐埕町一区,以南为盐埕町二区[11]。1940年10月1日,新增左营区、右冲区、覆鼎金区、湾子内区、五块厝区、篱子内区、草衙[12]

  • 哨船町区:哨船町寿町西子湾桃子园104~127番地
  • 凑町区:凑町
  • 新滨町区:新滨町
  • 山下町区:山下町、寿町1~19番地
  • 田町区:田町、内惟(部分)
  • 盐埕町一区:盐埕町小卖市场以南
  • 盐埕町二区:盐埕町小卖市场以北
  • 北野町区:北野町
  • 堀江町区:堀江町
  • 入船町区:入船町
  • 荣町区:荣町
  • 旗后町区:旗后町
  • 平和町区:平和町
  • 中洲区:绿町、中洲
  • 三块厝区:三块厝大港
  • 苓雅寮区:苓雅寮
  • 前镇区:前镇戏狮甲
  • 前金区:前金
  • 过田子区:过田子林德官大港埔
  • 内惟区:内惟(部分)
  • 左营区:埤子头、竹子脚、部廍、左营、前峯尾、桃子园1~103番地
  • 右冲区:下蚵子寮、援中港、下盐田、右冲
  • 覆鼎金区:菜公、覆鼎金
  • 湾子内区:湾子内、本馆、狮头
  • 五块厝区:五块厝
  • 篱子内区:篱子内
  • 草衙区:草衙、佛公

屏东市

屏东市在1935年10月31日公告设立16区如下[13]

  • 若松町区:屏东(部分)、崇兰(部分)
  • 末广町区:屏东(部分)
  • 小川町区:屏东(部分)
  • 本町区:屏东(部分)
  • 黑金町区:屏东(部分)、头前溪(部分)
  • 荣町区:屏东(部分)、崇兰(部分)
  • 绿町区:屏东(部分)
  • 台糖区:归来(部分)
  • 林子内区:头前溪(部分)
  • 头前溪区:头前溪(部分)
  • 归来区:归来(部分)
  • 番子埔区:归来(部分)
  • 崇兰区:崇兰除若松町区、荣町区的部分
  • 海丰区:海丰
  • 公馆区:公馆
  • 大湖区:大湖

花莲港市

1940年10月28日,花莲港市成立并同时公告以下26区:南滨区、北滨区、入船区、黑金一区、黑金二区、黑金三区、连雀区、稻住一区、稻住二区、稻住三区、稻住四区、稻住五区、福住一区、福住二区、旧新港一区、旧新港二区、有明区、千石区、水上区、米仑一区、米仑二区、米仑三区、丰川区、佐仓区、宫下区。[14]

1941年1月31日,调整为以下15区:[14]

  • 第1区:南滨、黑金通(部分)、入船通(部分)
  • 第2区:朝日通、入船通(部分)、常盘通(部分)、春日通(部分)、黑金通(部分)、高砂通(部分)
  • 第3区:北滨、入船通(部分)、新城通(部分)
  • 第4区:营所通、弥生通(部分)、新城通(部分)、常盘通(部分)、春日通(部分)、黑金通(部分)、高砂通(部分)、筑紫桥通(部分)、
  • 第5区:连雀通、新城通(部分)、常盘通(部分)、春日通(部分)、黑金通(部分)、筑子桥通(部分)
  • 第6区:旧新港街(部分)、米仑(部分)
  • 第7区:水上、旧新港街(部分)
  • 第8区:稻住(部分)、福住(部分)
  • 第9区:稻住(部分)、福住(部分)
  • 第10区:稻住(部分)、福住(部分)
  • 第11区:有明、千石、藏前
  • 第12区:宫下(部分)、丰川(部分)、米仑(部分)
  • 第13区:丰川(部分)、宫下(部分)、
  • 第14区:佐仓
  • 第15区:米仑(部分)

宜兰市

宜兰市在1941年11月10日公告11区如下:[15]

  • 昭和町区:宜兰字干门(部分)、宜兰字艮门(部分)
  • 本町町区:宜兰字干门(部分)
  • 文武町区:宜兰字坤门(部分)
  • 富士町区:宜兰字艮门(部分)
  • 锦町区:宜兰字艮门(部分)、宜兰字巽门(部分)
  • 荣町区:宜兰字坤门(部分)、宜兰字巽门(部分)、壮一(部分)
  • 旭町区:宜兰字艮门(部分)、宜兰字巽门(部分)、壮一(部分)
  • 宫前町区:金六结
  • 南町区:珍子满力四阄
  • 东町区:壮二壮三壮四壮七七张
  • 北町区:辛子罕一结

1943年4月15日,宜兰市的11个区整并为7个区如下:[16]

  • 锦町区:宜兰字艮门(部分)、宜兰字巽门(部分)
  • 旭町区:宜兰字坤门(部分)、宜兰字巽门(部分)、壮一
  • 幸町区:宜兰字坤门(部分)、金六结
  • 本町区:宜兰字干门(部分)、宜兰字艮门(部分)
  • 川端町区:辛子罕、一结
  • 曙町区:壮三、壮四、壮七、七张
  • 富田町区:壮二、珍子满力、四阄

参见

参考资料

  1. ^ 台湾总督府. 臺灣市制改正.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35-04-01. 
  2. ^ 基隆市告示第四十四號. 基隆市报. 1935-11-06. 
  3. ^ 3.0 3.1 新竹市區設置規程. 新竹市报 (台湾新闻). 1935-09-30. 
  4. ^ 4.0 4.1 新竹市告示第19號. 新竹市报 (台湾新闻). 1938-10-06. 
  5. ^ 新竹市告示第32號. 新竹市报 (台湾新闻). 1941-10-01. 
  6. ^ 彰化市告示第三二號. 彰化市报 第140号 (台湾新闻). 1935-10-22. 
  7. ^ 彰化市告市第二十二號. 彰化市报 号外 (台湾新闻). 1941-09-26. 
  8. ^ 嘉義市報告市第十七號. 嘉义市报 第百九十七号. 1935-11-02. 
  9. ^ 臺南市告示第十八號. 台南市报 第335号. 1936-10-10. 
  10. ^ 高雄市告示第四十一號. 高雄市报 号外. 1935-10-01. 
  11. ^ 高雄市告市第十六號. 高雄市报 第四百三号. 1936-04-01. 
  12. ^ 高雄市告示第二十六號. 高雄市报 第六百三十二号. 1940-10-01. 
  13. ^ 屏東市區規程. 屏东市报 (台南新报). 1935-10-31. 
  14. ^ 14.0 14.1 花蓮港市告示第三號. 花莲港市报 第十八号 (东台湾新报). 1941-01-31. 
  15. ^ 《宜兰市报》,昭和16年11月10日号外,宜兰市役所编
  16. ^ 《宜兰市区规程》,第86号,昭和18年4月15日,宜兰市役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