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名词(英语:noun)是指代人、物、事、时、地、情感、概念、方位等实体或抽象事物名称的词,属于词类中实词的一种[1]。名词如同所有实词共有的特点,可以独立成句;且在短语或句子中,名词可用代词来替代。
语法特征
现代汉语名词的语法特征:
- 一般能受数词与量词的修饰。
例:一个人
- 一般不受副词修饰(前面也用“不”修饰)。
例:很智慧,不智慧
- 一般可以与介词组成介宾结构(介宾短语不能作主语)。
例:在房间,在教室
- 句子中通常当作主语和宾语,也可作定语和状语。
例:它喝水,红苹果,昨天到
- 单数、no同形。
分类方法
名词在不同的语言中可以分为“专有名词”、“普通名词”和“集合名词”等等。另一种分类方法是把名词分为“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前者指有实体的确定事物(如猫、床、金字塔等);后者指情感、意见、概念等抽象的事物(如自由、正义等)。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非常明显,互相渗透的情况很多。
在印欧语中,名词有会因为指称物体的数量、类别或相对于动作的用途等而附加不同的屈折变化。名词最主要的屈折变化是格、数和性,此外还有较为少见的指小屈折。名词在句子中发生屈折变化时,有时与名词在意义上相关联的动词或形容词等,也会有相对应的屈折变化,这种情况称为语法一致;而在用代词指称名词时,也往往会因为所指称的名词的格、数与性等不同,而使用不同的代词来指称。在一些名词有屈折变化的语言中,在名词之前或之后还有冠词。
在句中,名词一般以主语或宾语的形式出现,也常常作定语直接修饰另一名词,或是作同位语或呼语。在某些语言中,名词还可以作表语和状语。
专有名词
人名、地名等,以及除此之外的特指某一事物的名词。语法上的一些固定搭配如谦词敬词。 例:“台湾”、“维基百科”、“殿下”、“令堂”等
现代汉语名词的分类
- 表示人物,例:作家,教师
- 表示事物,例:树木,月饼
- 表示时间,例:黑夜,春节
- 表示处所,例:学校,城市
- 表示方位,例:上,东
- 抽象名词,例:事业,道德
- 概念名词,例:数学,物理,力,能量,群论,环
各种语言中的名词
德语中的全部名词和名词化的其他词类都要大写首字母,这在现在全世界的主要语言中是一个有趣的特例。英语等很多使用拉丁字母、西里尔字母等分大小写的拼音文字体系的语言仅用大写标记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商标名等等。汉语没有屈折变化,也没有冠词,所以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出现在书面中时,若不附加专名号等标记,就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分别。
另外,英语等语言中也有表达群体的“集合名词”或不可数的“物质名词”等,汉语里则没有这个区别。汉语要表达名词数量,是通过附加量词的方法。汉语也有一般情况下“不可数”的词,如“正义”。但这通常是语义上的,而非语法上的限制,如有时也会出现“两种正义”这类的词句。
参见
参考文献
- ^ 黄伯荣;廖序东. 现代汉语(下册)(增订六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9. ISBN 978-7-04-046593-8. OCLC 102854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