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达礼
生平
吴达礼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随征云南,因平定吴三桂有功,被封扥沙喇哈番。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参与平定噶尔丹,再加封喇布拉哈番。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出任首位巡视台湾监察御史。在台期间,他除考察台湾政风民情之外,也奏请清朝增设彰化县与淡水厅(厅治设于新竹),此为清朝设于台湾北部的首座官署。
雍正元年(1723年),奉旨回京。因与总理事务四大臣之一的隆科多甚为要好,出任要职,与牛伦、程光珠、张其仁、 姚让、查嗣廷、马武、塞尔图、塞楞额并为隆党成员。曾任刑部左侍郎。康熙八年十月壬申,接替恩额德,担任清朝工部尚书,后改刑部尚书。由常鼐接任。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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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无 |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满)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上任 |
继任: 禅济布 |
前任: 恩额德 |
清朝工部满尚书 康熙八年十月壬申 - 康熙十四年十月丁丑 1669年11月5日 - 1675年12月9日 |
继任: 常鼐 |
前任: 塞色黑 |
清朝刑部满尚书 康熙十四年十月丁丑 - 康熙十六年三月癸卯 1675年12月9日 - 1677年4月28日 |
继任: 介山 |
前任: 哈尔哈齐 |
清朝礼部满尚书 康熙十六年三月癸卯 - 康熙十六年八月戊午 1677年4月28日 - 1677年9月10日 |
继任: 塞色黑 |
前任: 明珠 |
清朝吏部满尚书 康熙十六年八月戊午 - 康熙二十年三月乙亥 1677年9月10日 - 1681年5月9日 |
继任: 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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