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诗雅(1584年—1642年),字廷吹,号樾林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周诗雅
大明贵州提学副使
籍贯常州府武进县
字号字廷吹,号樾林
出生万历十二年
逝世崇祯十五年十二月初七日
出身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授广平令,寻调宝坻县。初抵县,出滞囚数人,又革马户清占,民甚悦之。邑民王福、魏汝平倡白莲教,京辅骚动,诗雅计除之,而福、汝平俱阉党庄客,因中伤诗雅,左迁上林簿。愤时政,著指鹿为马论,科臣吴某采以入告,冀动上心,阉怒,矫诏镌诗雅秩,且编管[1]。阉败,崇祯元年起复刑部主事,改户曹,擢户部员外郎,旋迁湖广参议,分守湖南。土贼八排蛮者,最虓阚,诗雅威怀之,卒就羁勒。崇祯七年,移贵州提学副使,乞归,倡举文会,奖掖后进,多所造就,士林至今称之。母丧,三年不入卧内。构一亭,曰“退谷”,兄弟倡和其中,夜则同卧。数年没,著书二十余种,藏于家。卒于崇祯十五年壬午(1642年)十二月初七日,年五十九。配蒋氏,継娶胡氏。弟周诗颂,举人[2][3]

参考

  1. ^ 天启五年八月丁丑朔,兵科给事中吴国华疏劾工部郎中曹钦程贪险罪状,且及旧令周诗雅、熊江受累之枉。得旨:曹钦程既已力攻群党,况见在 陵工督理,不必苛求。周诗雅、熊江作令大干物议,吴国华如何颠倒任意,显是徇情报复。周诗雅、熊江、吴国华都著革职,仍追夺诰命。
  2. ^ 《武进县志》
  3. ^ 《常州府志》
官衔
前任:
李一鳌
明朝宝坻县知县
天启初-1623年
继任:
王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