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砺(1375年—1436年),本贯河阴,育有二子一女,儿子分别名为克和、克柔。

以‘荫补’制取得官职,多年后官至司宪府的监察,之后,出任昌宁的县监。世宗十一年(1429年),因女儿被选为王世子嫔的关系,奉砺也迅速的升官,官拜宗簿寺的少尹,翌年,骤陞至佥知敦宁府事,世宗十三年(1431年)六月,官升至吏曹的参议,同年十月,寻升为同知摠制,世宗十四年(1432年)三月,升刑曹的右参判,七月出任兵曹的右参判,世宗十五年(1433年)十二月,官升至同知敦宁府事,世宗十六年(1434年)九月,任户曹的右参判,十月任工曹参判,世宗十七年(1435年)九月,任吏曹的参判,世宗十八年(1436年)六月,官拜知敦宁府事。

同年七月七日,奉砺病重,世宗命其女纯嫔奉氏探视[1],七月十二日,奉砺病逝,享年六十二岁(虚岁),世宗辍朝一日,并赐谥“恭肃”(敬事供上曰恭,执心决断曰肃)[2],同年十一月,纯嫔奉氏被废,司谏院上疏:“奉砺没有什么功劳,因为纯嫔的关系而官至二品,现在纯嫔被废,建议陛下追夺奉砺的告身。”世宗允许司谏院的请求,下令收回奉砺四品以上的告身及其妻子恭人以上的爵牒[3]。到了世祖十年(1464年)十月,世祖传旨吏曹、兵曹,将奉砺等人的告身发还。[4] 

备注

  1. ^ 《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74卷, 18年(1436 丙辰 / 명 정통(正统) 1年) 7月 7日(庚子)
    ○知敦宁府事奉砺疾剧, 命东宫嫔往省。
  2. ^ 《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 74卷, 18年(1436 丙辰 / 명 정통(正统) 1年) 7月 7日(庚子)
    ○乙巳/知敦宁府事奉砺卒。 砺, 江华府河阴人也。 以荫补职, 累迁司宪监察, 出为昌宁县监。 岁己酉, 以女为王世子嫔, 超拜宗簿少尹, 翼年, 骤陞至佥知敦宁府事。 辛亥, 迁吏曹参议, 寻升同知摠制, 历刑兵吏曹参判。 丙辰, 陞知敦宁府事, 卒年六十二, 辍朝一日, 官庀葬事。 谥恭肃, 敬事供上恭, 执心决断肃。 有子二人, 克和、克柔。
  3. ^ 《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75卷, 18年(1436 丙辰 / 명 정통(正统) 1年) 11月 4日(乙未)
    ○乙未/司谏院启: “奉砺无他功劳, 但以纯嫔之故, 位至二品, 今纯嫔既废, 宜追夺砺告身。” 从之, 命收四品以上告身及妻恭人以上爵牒。
  4. ^ 《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34卷, 10年(1464 甲申 / 명 천순(天顺) 8年) 10月 10日(庚寅)
    传旨吏、兵曹, 还给崔湛之、郑有容、姜乙贵、金革、闵寿山、朴文山、李遇阳、赵宏等、李长守、金自江、崔世、吕谟、梁孟智、李芸、田颖、洪应祚、郑沃卿、金三山、李孟硕、金贵宝、金继曾、李湛、郑会、张思礼、柳孝联、崔命全、李养俭、朴兴居、宋成立、闵谨、尹之虑、洪重孙、李承命、李石公、崔赐起、安遇世、奉砺、金学元、权有顺、金光石、林善智、奉石柱、李存命、金吕生、金佛丁、林秀、徐俊、崔永南告身, 又还赵允壁、李存命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