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yìng、注音:ㄧㄥˋ )是中国古代周朝盛行的一种婚姻制度,或称媵制[1]:61媵婚媵妾婚。与此类婚姻有关的青铜器则称媵器[1]:121—122

当时周王室与诸侯奉行内婚制[1]:123周天子、诸侯至各级贵族皆一娶多女。周王室和贵族女子出嫁为正室时,需要侄女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为明媒正“娶”的一部分,地位比“纳”、“嬖”的高(先秦时期的“妾”为婢妾之意,非配偶)。所生之子视为嫡子,是嫡长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一部分,媵的出身是等同于妻,故所生之子地位高于庶子。在正妻无子,媵之子就是法定继承人[2]:63—64

现代对媵器铭文研究的文章指,西周时期的媵主要是女子的娣、侄女和侍从之类。春秋时期的媵器,除“一器铭一女之媵器,还有一定数量的一器兼铭主嫁国和来媵国之女的媵器”[1]:374

明清时,媵多指成为婢妾陪嫁婢女[3]:135

参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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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媵妾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

注释

  1. ^ 1.0 1.1 1.2 1.3 高兵. 《从金文看西周的媵婚制度》. 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现名: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海南省海口市). 2006, (2006第5期): 121—124. ISSN 1674-5310 (简体中文). 
  2. ^ 薛理勇. 《试论春秋媵制》. 江汉论坛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1991, (1991第8期): 61—65 [2021-08-10]. ISSN 1003-854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0) (简体中文). 
  3. ^ 孔令彬. 《特殊的“家人”:明清列女传中的“媵”》.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山西省临汾市: 山西师范大学). 2010, (2010第2期): 135—139. ISSN 1001-5957 (简体中文).